白額馬

一天清早,我正在和福爾摩斯共進早餐,他突然說道:“看來我必須親自去一趟了,華生。”

“去一趟?去哪兒?”

“達特穆爾的金斯比爾。”

原來如此,我本來還在奇怪為什麽福爾摩斯對那件全英國都在議論的奇案不聞不問,看來他已有了打算。這些日子裏,他成天眉頭緊鎖,不言不語地在屋裏踱來踱去,煙鬥幾乎一刻都沒有離開過嘴巴。不管我如何詢問,他就是一言不發。每天送來的報紙,他也隻是潦草地瀏覽一遍就扔在一邊了。可是我知道,盡管福爾摩斯不發一語,但他一定是在思考著什麽。就目前情況來看,英國民眾隻有一個難題,急需福爾摩斯運用他的智慧和推理分析來解決,那就是離奇失蹤於威塞克斯杯錦標賽前的神駒以及馴馬師之死一案。因此,他剛才所說的話絕對是我意料之中的,也正是我所期望的。

“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想和你一起過去。”

“當然不介意,親愛的華生,我正想邀你同行呢,你一定會不虛此行的。這件案子很有意思,或者可以說是極為特別的。咱們這就出發去帕丁頓吧,應該還趕得上火車,我在路上再和你談談這件案子的細節。對了,華生,最好把你的望遠鏡也帶上。”

一個小時之後,我和福爾摩斯已經坐在了前往埃克塞特的火車裏。福爾摩斯戴著一頂有護耳的戶外帽,遮住了自己那線條分明的臉。現在的他,正飛快地瀏覽著從帕丁頓車站買的各種報紙。此時,火車已經駛出雷丁很遠了,他看完最後一張報紙後,給我遞過來一支香煙。

“車開得真快,”福爾摩斯向窗外看了一眼,又低頭看看手表說道,“我們現在的平均時速是五十三英裏半。”

“我沒數咱們一共路過了多少個四分之一英裏的標杆。”我說。

“我也沒數。不過咱們現在走的這條鐵路,它旁邊的電線杆是每六十碼一個,所以這不難計算。我想你肯定已經知道約翰·斯特雷克慘死和白額馬失蹤這件事了吧?”

“是的,新聞已經報道過了。”

“關於這件案子,分析推理不應該被運用於尋找新線索,而是要針對已有線索來探尋事實真相。這是件十分不尋常的案子,牽涉人數眾多,看來需要費一番力氣去調查。現在的困難就是,我們要把已知的既定事實和傳言與報紙上那些虛構的情節區分開來。我們的任務是根據那些確鑿可靠的證據,推導出結論來,並針對這件案子確定哪些是主要問題。禮拜二晚上,我收到兩份電報,分別是失蹤名駒的主人羅斯上校和格雷戈裏警官發來的,格雷戈裏希望我能參與這件案子。”

“禮拜二晚上?”我叫道,“那你為什麽現在才動身?今天都禮拜四了!”

“這是我的錯,華生。你知道,我本人並不像你在記錄中所描述的那麽好,我會犯很多錯的。其實,我一直以為這匹失蹤的名馬不會消失太久的,畢竟達特穆爾北部地廣人稀,找起來應該不是難事。昨天,我一直盼望著能收到已經找到那匹馬的消息,而盜馬者正是殺死約翰·斯特雷克的真凶。可是直到今天,我卻沒看到任何進展,除了逮捕了一個名叫菲茨羅伊·辛普森的年輕人外。所以,我覺得是時候行動了。不過,昨天的等待也不全是白費。”

“這麽說,你已經有初步判斷了?”

“至少是有一些了解了。關於這件案子的主要事實我現在就講給你聽。我認為,梳理案件的最好方法就是把案情經過對另一個人敘述一遍。而且,我既然需要你的幫助,就一定要把已經掌握的情況告訴你。”

我朝後倒在座椅上,抽著雪茄。福爾摩斯身體前傾,右手食指敲擊著左手手心,向我講述了這件案子的相關情況。

“白額馬,屬索莫密種,這一種自祖先開始就是善於馳騁的良駒。這匹失蹤的名駒已經五歲了,每次賽馬都會為羅斯上校拔得頭籌。在本案發生前,它一直蟬聯著威塞克斯杯錦標賽的冠軍,那些賭馬的人在它身上下的賭注是三比一[1]。盡管賭注的賠率是這樣巨大,但是因為它從未落敗,所以那些賭徒們仍舊甘願在它身上投入巨額賭注。很顯然,如果白額馬不能出現在下禮拜二的賽場上,就會直接關係到很多人的利益。

“眾所周知,上校的馴馬場在金斯比爾。所以為了保險起見,上校對這匹愛馬采取了盡可能的保護措施。馴馬師約翰·斯特雷克原先是上校的賽馬騎手,但是因為身材日漸發福,所以才改當馴馬師。此前,他已經做了五年騎手,後來又當了七年的馴馬師,平時看起來熱心、忠誠。除此之外,還有三個馬倌在他手下做事。馬廄裏隻有四匹馬,平時一個馬倌睡在馬廄裏,另外兩個睡在草料棚裏。這三個馬倌都是年輕的小夥子,品行可靠。斯特雷克已經成家,住在距離馬廄二百碼遠的一棟別墅裏。他隻有一個女仆,沒有孩子,生活得還不錯。那一帶人煙稀少,是片荒野。往北超過半英裏,有幾棟塔維斯圖克鎮的承包商修建的別墅,那是專門為來此療養或是呼吸新鮮空氣的人建造的。往西超過兩英裏半就是塔維斯圖克鎮。走過荒野,大概兩英裏左右,有一個屬於巴克霍特勳爵的麥普利通馬廄。它的管理人是塞拉斯·布朗。荒野的其他地方則十分荒僻,隻有極少的吉卜賽流浪者零散地分布著。這件慘案發生在禮拜一晚上,這些就是基本情況了。

“和往常一樣,星期一晚上,這些賽馬在經過訓練之後被清洗幹淨並送進了馬廄。九點鍾,馬廄被鎖上了。兩個馬倌去斯特雷克家裏吃晚飯,另一個名叫內德·亨特的馬倌則留守馬廄。大概九點零幾分的時候,斯特雷克的女仆伊迪絲·巴克斯特來到馬廄,送晚飯給內德。晚飯是一盤咖喱羊肉。因為馬廄中有飲用水,所以女仆沒帶飲料,而且在馬廄值班的人也不許喝其他飲料。當時天已經黑了,通往馬廄的路又要穿越荒野,所以女仆拿了一盞手提燈。

“就在伊迪絲·巴克斯特還有不到三十碼就到達馬廄的時候,有一個陌生人突然叫住了她。借著手提燈的燈光,她看見這個人打扮得像是上層人士一樣,穿著一套灰色的花呢套裝,戴著一頂毛呢帽子,腳下則是雙帶綁腿的長靴,手裏還拿著一根很有分量的圓頭手杖。不過最讓她印象深刻的是,這個男人有著異常蒼白的臉色和緊張惶恐的神情。她覺得這個人至少有三十歲。

“‘請問這是哪裏?’這人問道,‘如果沒看見的你的燈光,我恐怕整晚都要在荒野裏度過了。’

“‘這兒是金斯比爾的馬廄附近。’女仆回答道。

“‘啊,真幸運!’這個人叫道,‘你一定是給那個值班的馬倌送飯的吧?我知道,每晚都會有一個馬倌在這兒值班的。你想不想賺點錢來買件新衣服?’這個人說著就從口袋裏拿出一張折好的白色紙片來,‘請你一定要在今晚把這東西交給值班的馬倌,一定要交給他。隻要你把這東西給他,你就賺到了買一件新衣服的錢。’

“他那種鄭重其事的樣子嚇壞了伊迪絲,她趕忙跑到了馬廄的窗下,平時她就是從這裏送飯進去的。這時窗戶已經敞開,亨特正坐在桌邊等她。伊迪絲剛想把這件事告訴他,這個陌生人就走了過來。

“‘晚上好,’這個人望向馬廄裏麵說道,‘我想和你說幾句話。’

女仆發誓說,她看見這個陌生人說話的時候手裏捏著一張小紙片。

“‘你有什麽事?’馬倌問。

“‘這件事會讓你大賺一筆的,’這個陌生人說,‘你們這次有兩匹馬都要參加威塞克斯杯錦標賽,除了那匹白額馬,還有一匹是貝阿德是不是?據說在五弗隆[2]距離賽馬中,貝阿德領先白額馬整整一百碼,你們自己人都在貝阿德身上下注,這是真的嗎?隻要你告訴我這件事,我是不會虧待你的。’

“‘原來是個可惡的賽馬探子!’亨特叫道,‘看來我得好好教訓教訓你,讓你知道在金斯比爾,那些賽馬探子都是什麽下場!’他說著就跑出去放狗,這個女仆則趕緊往家跑去,不過在奔跑的過程中,她還不時向後看看,她看到那個陌生人仍舊不死心地往窗內巴望。但是一分鍾之後,當亨特趕著獵狗跑出來的時候,那個人已經離開了。亨特帶著獵狗又繞了馬廄一周,也沒見到他的蹤影。”

“等一下,”我打斷了福爾摩斯,“你是說,那個馬倌帶狗出去的時候沒有鎖門?”

“你能注意到這點太好了,華生!”福爾摩斯說道,“我也覺得這點非常重要,因此昨天特意發電報詢問了此事。那個馬倌在離開前已經把門鎖好了,另外,那扇窗戶非常小,人是不可能鑽進去的。

“等另外那兩個馬倌回來後,亨特就派人向斯特雷克報告了這個消息。斯特雷克接到報告後,雖然不清楚這個陌生人的意圖,但卻非常恐慌。很顯然,這件事讓他寢食難安,因為當他妻子在夜裏一點醒來時,看見他正在穿衣服。麵對妻子的詢問,他解釋說是因為擔心那幾匹馬而難以入睡,正打算去馬廄看看它們是否一切如常。當時外麵下起了雨,斯特雷克夫人希望他不要外出,但是他卻固執地穿上雨衣就出發了。

“第二天早上七點鍾,斯特雷克還沒有回家,於是他妻子趕忙穿戴好,叫上女仆一同趕往馬廄。隻見大門敞開,亨特縮倒在椅子上不省人事,那匹名駒不知所蹤,而斯特雷克也不見人影。

“她們立刻去草料棚叫醒了另外兩個馬倌,但是他們前一晚都睡得很沉,沒有聽見任何聲響。至於亨特,則很明顯是中了強效麻醉劑,因為無論如何都叫不醒他。這四個人隻好留下亨特,跑出去四處尋找斯特雷克和那匹名駒。他們之前還以為是斯特雷克帶著白額馬去訓練了,但是當他們從山丘頂向下望去的時候卻沒有看到任何蹤影。正當此時,一件東西的發現,讓他們感到事情不妙。

“在距離馬廄四分之一英裏遠的一處金雀花叢中,他們發現了斯特雷克的大衣。那附近有一個低窪的坑地,那個可憐的馴馬師的屍體就在那裏被發現。他的頭骨已經粉碎,顯然是受到了重物的猛擊。大腿上也有一道整齊的長傷口,應該是被某種鋒利的凶器劃破的。死者右手拿著一把小刀,鮮血已經凝固在刀把上,很明顯,他曾與人搏鬥過。他的左手死死地抓著一條紅黑相間的絲質領帶。女仆確認那是前一晚來馬廄的陌生人所戴的。亨特清醒後也認出這是那個男人的。他肯定地說一定是那個陌生人順著窗口往晚飯裏放了麻醉劑,這樣馬廄就無人看管了。而那匹失蹤的名駒,在死者屍體的發現地點也看到了它的蹄印,這說明搏鬥時,這匹馬也在現場。可是之後它就不見了蹤跡。盡管已經重金懸賞,當地那些吉卜賽人也都十分關注,但是至今仍沒有一點消息。最後,警方經過調查發現,亨特的晚飯裏的確含有大劑量的麻醉藥,但是當天和他吃同樣晚飯的斯特雷克家則安然無恙。

“這就是案情的大致情況了。我告訴你的都是確鑿的事實,那些推測和傳言都省略掉了。現在再讓我講一下警方對本案的處理過程吧。

“本次調查的主要負責人格雷戈裏是個非常不錯的警官,隻不過少了點想象力而已,否則他肯定會步步高升的。他到了案發現場後立刻查出了那個陌生人,並逮捕了他。想找這個疑犯並不難,他就住在我之前說的那些別墅裏的其中一棟。他名叫菲茨羅伊·辛普森,出身名門,受過良好的教育。不過,他酷愛賭馬,在馬場上揮金如土,現在的工作是倫敦體育俱樂部的馬匹預售員。根據他的賭注記錄,警方發現他一共押了五千英鎊賭白額馬落敗。被拘捕之後,辛普森主動交代他之所以來到達特穆爾就是為了打探白額馬的情況,同時也想得到點第二熱門達斯巴勒的信息。達斯巴勒是巴克霍特勳爵的愛馬,在麥普利通馬廄,由塞拉斯·布朗照顧。辛普森對於那天晚上的事供認不諱,但是他卻解釋說隻不過是想探知點內部消息而已。可是當警方向他出示了那條絲質領帶後,他立刻臉色蒼白,完全說不出為何領帶會出現在死者手中。他的衣服都濕透了,這表明那天晚上他曾冒雨出行。而且他的手杖是檳榔木的,頂端還鑲著鉛,這極有可能就是擊打馴馬師,並致其死亡的殺人凶器。可是換個角度來看,辛普森完全沒有受傷,但是斯特雷克手中那把帶血的刀說明至少有一個與他搏鬥的凶手受了刀傷。好了,情況我已經基本告訴你了,華生,你能不能給我些啟發?”

福爾摩斯就是有這種魔力,這件案子被他講述得條理分明,引人入勝,我簡直聽入了迷。雖然我現在已經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況,但是還沒看出來這些情節之間的聯係,或者說還不知道這些聯係代表了什麽。

“也許在搏鬥的過程中,斯特雷克腦部受傷,以至於意識不清誤傷了自己。”我猜測著。

“極有可能,我看基本就是這樣,”福爾摩斯說,“如果是這樣,那對辛普森有利的證據就沒有了。”

“另外,”我說,“咱們還不清楚警方的看法。”

“我覺得他們的看法與咱們的推理正相反,”福爾摩斯說道,“據我了解,警方目前推測這件案子的過程是,辛普森麻醉了馬倌亨特之後,用事先準備好的複製鑰匙——還不知道用什麽方法得到的——打開馬廄的大門,把那匹白額馬牽了出來,而大門卻忘了關上。他當然是想偷馬的,但是馬沒上轡頭,他隻好用那條領帶代替轡頭,套在馬嘴上。他牽著馬來到荒野,碰上了馴馬師斯特雷克,或者是斯特雷克追上了他,總之他們爭執起來。在打鬥的過程中,斯特雷克用小刀做武器,可是沒能傷到辛普森。而辛普森則用自己的手杖擊碎了馴馬師的腦袋。最後,辛普森把白額馬藏了起來,或者是在他們動手的時候,那匹馬趁亂逃走了,現在正在某個地方漂泊著。這就是警方的推理,雖然看起來不是那麽合理,但目前也沒有其他更好的解釋了。無論如何,我已經來到這裏了,相信很快就可以查清真相的。不過現在,我看已經很難根據已知情況得到更多東西了。”

黃昏時分,我們來到了塔維斯圖克鎮。這個小鎮好似浮雕般坐落於達特穆爾荒原的中心。有兩位紳士正在車站迎接我們。其中一位高大挺拔,相貌英俊,蓄著胡須,天生一頭卷發,還有一雙明亮有神的藍眼睛。另一位個子矮小,看上去很精明幹練,他穿著一件禮服外衣和帶綁腿的長靴,留著精心修剪過的絡腮胡子,戴著單眼鏡,這就是那匹名駒的主人——羅斯上校了。之前那位則是在警界享有極高聲譽的格雷戈裏長官。

“您能親自前來真令我感到榮幸,福爾摩斯先生,”這位上校說道,“警方正在全力為我們調查,我不惜一切代價也要為斯特雷克報仇,還要找回我的愛馬。”

福爾摩斯問:“有新線索嗎?”

“非常抱歉,目前還沒有什麽進展,”格雷戈裏回答道,“馬車已經準備好了,在天黑之前就能到案發現場,我們邊走邊談吧。”

很快,我們就坐著馬車穿行在這座典雅古樸的德文郡城市中了。格雷戈裏將案情的細節線索一股腦兒地說了出來,福爾摩斯偶爾會提問或是插話。我饒有興趣地聽著這兩位偵探的交談,羅斯上校則抱著雙臂,仰靠在座位上,用帽子遮住眼睛。格雷戈裏把他對案件的推理大致說了一遍,果然和福爾摩斯之前預料的相差無幾。

“所有證據都指向了菲茨羅伊·辛普森,”格雷戈裏說道,“毫無疑問,他肯定是凶手。但是,我也知道這些證據還不夠充分,如果發現了新線索,可能就會推翻現有的認知。”

“你們現在弄清楚斯特雷克身受刀傷的原因了嗎?”

“我們調查後認為,是他意識不清時自己割傷的。”

“我們在來的路上,華生醫生也是這麽猜測的。如果真是這樣,那辛普森的嫌疑就更大了。”

“這是一定的。辛普森確實沒有刀,身上也沒有傷痕。但是,不利於他的證據非常多。首先,他對那匹失蹤的白額馬非常在意,而且他還涉嫌迷暈馬倌亨特,另外,他曾在深夜的暴雨中出行,還拿著那根沉甸甸的手杖,最後,死者手中還緊握著他的領帶。我認為,我們已經可以起訴他了。”

福爾摩斯不以為然地搖搖頭。

“這些證據完全敵不過一個精明的辯護律師,”福爾摩斯說,“辛普森為什麽要偷馬呢?如果是想殺了它,為什麽不在馬廄直接動手呢?你們發現那把複製的鑰匙了嗎?他從哪裏買的強效麻醉劑?而且,他不過是個外地人而已,有什麽本事把馬藏到現在還沒被人發現?況且還是這樣一匹極有名氣的賽馬?還有,他是如何解釋那張他讓女仆轉交給馬倌的紙的?”

“他解釋說那是一張十英鎊的紙幣。我們在他錢包裏也確實找到了這樣一張鈔票。至於你提出的那些問題,其實也很容易應對。辛普森對於這個地區可絕不陌生,每年夏天他都會來這裏小住兩次。麻醉劑也許是從倫敦買的。那把複製的鑰匙在使用完後就直接扔掉了。那匹名馬或許被藏在荒野的某個洞穴或是廢棄的礦坑裏。”

“那領帶呢?他是怎麽解釋的?”

“他說那確實是他的,不過已經丟失了。但是我們現在掌握了一個新線索可以證明那匹失蹤的名駒就是他從馬廄裏牽出來的。”

福爾摩斯安靜地聽著。

“我們找到很多腳印,這顯示禮拜一夜裏有一群吉卜賽人在距離案發地點一英裏內出現過。禮拜二他們就走了。我們假設,辛普森和那些吉卜賽人達成了某項協定,一旦他被人追趕,就把馬交給吉卜賽人保管。那麽現在這匹馬極有可能仍在吉卜賽人手中。”

“這是一種可能。”

“我們已經派人去荒野上搜尋那些吉卜賽人了。而且我還把塔維斯圖克鎮方圓十英裏的每家馬廄和房屋都搜查過了。”

“這附近不就有一家馬廄嗎?”

“是的,我們已經調查過了。因為這家麥普利通馬廄中的賽馬達斯巴勒是本次比賽中的第二熱門,許多人都在它身上押了注。據說照管達斯巴勒的塞拉斯·布朗就下了很大的賭注。如果白額馬不能參賽,對他們將非常有利。而且,布朗本人也是非常敵視斯特雷克的。可是,我們並沒有發現什麽情況表明他和本案有所關聯。”

“那辛普森和麥普利通馬廄之間有沒有利益聯係?”

“完全沒有。”

福爾摩斯靠倒在座椅上,車內安靜了下來。接著,我們就到了目的地。這是一棟紅磚牆的小別墅。旁邊是馴馬場,馴馬場的另一頭是一座灰色的瓦房。這一帶都是連綿起伏的荒野,長滿了無邊無際的頹敗的鳳尾草,隻有鎮上偶爾冒出來的一些塔尖遮斷了荒野的蔓延。再往西望去,還能看見麥普利通馬廄。我們依次下了車,隻有福爾摩斯還留在車裏,保持著之前的姿勢,仰望著天空,發著呆不知在想些什麽。我拍拍他的手臂,他才回過神來跳下了車。

“真抱歉,”福爾摩斯麵向一臉驚訝看著他的羅斯上校說道,“我剛才在幻想。”他的雙目炯炯有神,閃爍著奇異的光芒,似乎正在竭力克製著自己內心的興奮。我知道,他一定是有了線索,但我真猜不出他的線索是從何而來的。

“福爾摩斯先生,你一定想趕快去現場看看吧?”格雷戈裏說。

“恐怕還要在這裏耽擱一會兒,我有一兩個細節需要調查一下。我想,你們已經把斯特雷克的屍體安放在這裏了吧?”

“是的,放在樓上了。明天驗屍。”

“羅斯上校,斯特雷克已經在這裏工作很久了吧?”

“是的,他非常優秀。”

“長官,你應該已經檢查完死者的隨身物品,並且寫了清單吧?”

“嗯,那些東西就在起居室裏,你可以去看看。”

“非常感謝。”

我們一起來到起居室,圍坐在一張桌子邊,格雷戈裏打開一個方盒子,把裏麵的東西一一拿出來。這些物品包括一盒火柴,一根長約兩英寸的蠟燭,一支歐石楠根質地的ADP煙鬥,一個裝著半盎司煙絲的海豹皮煙袋,一塊配著金鏈子的銀懷表,五枚一鎊的金幣,一個鋁製筆盒,幾張紙,一把象牙刀把的小刀,刀鋒銳利,刀麵刻著“倫敦韋斯公司”這幾個字。

“這刀子很特別,”福爾摩斯一邊仔細觀察一邊說,“嗯,有血跡,這就是被害人手裏握著的那把刀吧?華生,我想你一定非常熟悉這種刀。”

“這是醫生專用的眼翳刀。”我說。

“果然是這樣。刃口精致,是專用於精密手術的器具。死者竟會帶著一把這樣的刀子外出,而且還是個雨夜,這可真夠奇怪的。”

“刀鞘是在屍體附近找到的,是個軟木圓鞘。”警官說到,“據死者妻子說,這把刀一直都放在梳妝台上,死者外出時就帶上了它。本來這種刀是不適合當武器的,不過在當時的情況下這也許是他唯一的選擇了。”

“極有可能是這樣。這幾張紙是做什麽的?”

“有三張是草料商的收據,一張是羅斯上校給他布置任務的便箋,還有一張是購買女裝的發票,金額是三十七英鎊十五先令,開票人是邦德街的萊索麗爾女士,收票人是威廉·達比希爾先生。死者妻子說,這位達比希爾先生是死者的朋友,有時候死者會幫他代收一些信件。”

“看來這位達比希爾先生的妻子出手很大方,”福爾摩斯拿著發票說,“二十二畿尼的衣服算得上相當昂貴了。嗯,這裏的查看暫告一段落吧,我們去案發現場好了。”

我們走出屋門,看見一個女人站在過道裏,她形容憔悴,兩頰凹陷,看得出來她近日深受打擊。她走過來拉著格雷戈裏的袖子。

“抓到凶手了嗎?你找到那些人沒有?”她呼吸急促地說。

“還沒有,斯特雷克太太。不過我們已經請來了福爾摩斯先生,他會盡力幫助我們的。”

“前不久我見過你,斯特雷克太太,就在普利茅斯的一個公園。”福爾摩斯說。

“這不可能,先生,你一定弄錯了。”

“不,我發誓肯定是你。你當時穿了一件鑲著鴕鳥毛的灰色外套。”

“我根本沒有這件衣服,先生。”

“哦,我明白了。”福爾摩斯向這位女士道了歉,然後就跟著格雷戈裏走了出來。沒走多遠,我們就經過荒野來到發現死者的坑地,旁邊就是那叢金雀花。

“據我所知,那晚沒有刮風。”福爾摩斯說道。

“是的,不過雨很大。”

“既然如此,那金雀花叢上的大衣就不可能是風刮上去的,而是被人放上去的。”

“嗯,是這樣的。”

“這一點應該引起重視。嗯,這裏的足跡很多,毫無疑問,從禮拜一夜裏開始,這裏就來了很多人。”

“我們在死者身邊放了草席,所有人都是站在草席上的。”

“太好了。”

“這袋子裏是一隻斯特雷克的長靴、一隻辛普森的皮鞋和一塊白額馬的馬蹄鐵。”

“親愛的格雷戈裏,你太聰明了!”福爾摩斯接過袋子,走下坑地,鋪上了草席。他趴在草席上,托著下巴,細致地查看著地麵上的痕跡。“啊,這是什麽?”他突然叫道。隻見他手裏拿著一根燒得隻剩下半截的火柴,火柴上沾滿了泥,乍一看就像是根小木棍。

“哦,我竟然沒有發現它。”這位長官沮喪地低喊了一聲。

“它掩藏在泥土之中,本來就不易發現。我能夠找到它,是因為我的目標就是它。”

“什麽!你從一開始就知道可以找到這個東西?”

“這並非不可能。”

福爾摩斯拿出那隻長靴與地上的足印一一比照,然後爬出坑地,匍匐進入到金雀花和羊齒草叢中。

“你應該找不到什麽了,”格雷戈裏說道,“這附近的一百碼之內我都認真搜查過了。”

“看來是這樣,”福爾摩斯站直了身體說,“既然如此,我也就不浪費時間了。不過我想趁著天還沒黑,在荒野上逛一逛,熟悉一下地形。還有,我希望能帶上這塊馬蹄鐵討個好彩頭。”

羅斯上校顯然不習慣福爾摩斯這種慢條斯理、自然從容的偵查方法,他看了眼手表,顯得很不耐煩。

“長官,你可以和我一同回去嗎?”羅斯上校說,“我還有幾件事想向你請教。尤其是,我現在用不用公開聲明,我的白額馬不參加此次比賽了。”

“當然不用,”福爾摩斯斬釘截鐵地說道,“我肯定會讓它參賽的。”

上校聽完這話,點了點頭。

“我非常高興可以聽到你這句話,福爾摩斯先生,”羅斯上校說道,“你在荒野上巡視完之後就到斯特雷克家來吧,我們在那兒等你,然後咱們一起回到塔維斯圖克去。”

羅斯上校和格雷戈裏離開之後,我和福爾摩斯並肩走在荒野之上。太陽漸漸落山,消失在麥普利通馬廄的方向,一望無際的平原披上了一層金色的外衣,鮮豔的晚霞映照著羊齒草和黑莓。但是如此燦爛的晚景卻絲毫不能吸引福爾摩斯,他一直沉浸在思考中。

“我看不如這樣,華生,”他突然開口說道,“咱們先不討論斯特雷克之死的問題,隻著眼於尋找那匹失蹤的名駒。如果這匹馬真的在慘案發生時或是發生後逃走了,那它會跑去哪裏呢?馬是群居動物,它如果沒有跑回金斯比爾馬廄,就應該是去了麥普利通馬廄。它不可能在荒野上亂跑的。況且,如果真的是這樣,肯定會有人發現它。那些吉卜賽人才不會拐跑它,通常來講,這些人對麻煩事往往避之不及,生怕警察找上門來。他們很清楚,帶著一匹馬要擔多大的風險,這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

“那這匹馬到底去了哪裏呢?”

“我之前說過了,隻有金斯比爾和麥普利通兩個可能。既然它不在金斯比爾,就一定是在麥普利通。我們就從這個設想出發,看看能找到什麽。格雷戈裏告訴我,這一帶土地幹硬,可是越往麥普利通方向,地勢越低,自然那邊就形成了一個低窪地勢,所以禮拜一夜裏的那場暴雨一定會讓那一帶非常潮濕的。如果我們的猜想正確,那麽那匹失蹤的名駒定然會在那裏留下蹄印。”

我們邊走邊說,不一會兒就來到了那片窪地。福爾摩斯讓我向右走,他則向左走,我還沒走出五十步,就聽見福爾摩斯在喊我,原來他所走的方向上有很多清晰的馬蹄印,他拿出那塊馬蹄鐵比照之後發現,這蹄印竟與馬蹄鐵完全一致。

“你看這就是想象力的作用,”福爾摩斯說,“格雷戈裏就缺了這一點。我們根據已知事實來進行猜想,並根據猜想實施行動,而且結果又證明我們的猜想是對的。那麽,就讓我們繼續調查下去吧。”

我們走過這段潮濕的窪地,又穿過了四分之一英裏的幹草地,地勢開始逐漸向下傾斜,然後我們再次發現了馬蹄印,隨後蹄印又消失了半英裏左右,直到我們來到麥普利通一帶,才又發現了蹄印。這次又是福爾摩斯先發現的,他指著地上的痕跡,露出一種勝利者的笑容。我們都看到,在馬蹄印的旁邊還清晰地顯示出了一個男人的足印。

“最初的時候,這匹馬是單獨行動的。”我說道。

“是的,最初它確實是獨行的。咦,這是什麽?”

我低頭一看,這一人一馬兩種足印竟然掉轉方向,往金斯比爾走去。福爾摩斯吹了聲口哨,我們倆跟著足印一路追蹤過去。福爾摩斯隻顧盯著足印,而我則偶然瞥到旁邊的地上居然顯示著這兩種足印又折返回了麥普利通。

“華生,你太了不起了,”福爾摩斯看到我的發現時說,“真要謝謝你,否則不知還要走多少冤枉路呢。那我們還是跟著往麥普利通方向的足印走吧。”

沒走多遠,就有一條瀝青路阻斷了足印。這條路正是通往麥普利通馬廄的。我們剛走到馬廄,就有一個馬夫跑了出來。

“閑雜人等不準在此逗留。”那人說道。

“我隻是想請教一個問題,”福爾摩斯說著,就把拇指和食指放到衣服口袋裏,“如果我想明早五點來拜訪塞拉斯·布朗先生,會不會太早了?”

“你真幸運,先生,如果你五點過來,他會接待你的,因為他向來是最早起床的人。這不,他過來了,你自己去跟他說吧。哦不,先生,這樣可不行,如果布朗先生知道我收了你的錢,他會辭退我的。不過如果你願意的話,請稍等一下。”

聽了這話,福爾摩斯把正要拿出來的半克朗[3]金幣又放了回去。一個長相駭人、表情猙獰的老人從馬廄走了出來,他步伐矯健,手中揮動著一根皮鞭。

“怎麽回事,道森?”他大叫道,“誰允許你在這兒閑談的!快去幹活!你們兩個是幹什麽的?”

“我們隻想占用你十分鍾時間,和你談談,先生。”福爾摩斯溫和地回答道。

“我可沒時間和你們這些不務正業的人閑扯。我們這裏生人勿近,再不走開,我就放狗咬人了!”

福爾摩斯湊在他耳邊低聲說了些什麽,他突然一驚,轉眼就滿臉通紅。

“胡說!”他大叫大嚷,“全是胡說!”

“那你覺得咱們是在大庭廣眾之下爭吵好呢,還是到屋裏坐著聊一聊好呢?”

“如果你願意,請進來吧。”

福爾摩斯露出勝利的一笑。

“我很快就會出來的,華生,”福爾摩斯說道,“好了,布朗先生,現在我完全按你的要求做。”

二十分鍾之後,燦爛的晚霞已經完全暗了下來,福爾曼斯和布朗一起走了出來。真難以想象,僅僅過了二十分鍾,布朗的神態竟會有這麽大的轉變。他臉色慘白,一頭大汗,雙手不住地哆嗦,手裏的皮鞭就像風中的柳枝一樣來回搖動著,之前那種囂張蠻橫的態度不知跑到哪裏去了,現在的他如同喪家犬一樣縮在我朋友身邊。

“我完全聽您的,一切都按您的吩咐辦。”他說。

“一點差錯都不能有。”福爾摩斯對他說道。他那膽怯瑟縮的樣子,就仿佛福爾摩斯的眼中有什麽懾人的威力。

“啊,一定,一定,不會出一點錯的。保證上場。我用不用改變它?”

福爾摩斯想了一下,大笑著說:“不用了。我會寫封信告訴你的,記住,別耍花招,要不然……”

“請您一定要相信我!”

“好吧,明天等我的信吧。”

布朗顫抖著伸出手來,福爾摩斯卻看也不看地徑自轉身離開,走上了返回金斯比爾的道路。

“像布朗這種時而霸道專橫,時而瑟縮怯懦,並且奴性十足的人,真是少見。”在回程的時候,福爾摩斯對我說道。

“看來白額馬真在他那兒了?”

“他本來想虛張聲勢,死不承認的。可是我原原本本地把他那天早晨的所作所為說了出來,他還以為當時我就在現場。你肯定也注意到那個男人的腳印是方頭的,這和布朗的方頭靴子一模一樣。況且,盜馬這種事,下人們是不敢做的。記得那個馬夫告訴我們,布朗通常是最早起床的人。於是我根據這一點說出了他是如何在荒野中發現一匹獨行的馬的,又是如何接近它的,當他發現這就是傳說中的白額馬時,不禁喜不自勝。因為這是達斯巴勒奪冠的唯一威脅者。而現在它竟然出現在這裏。接著我又講述了他本想把馬送回金斯比爾,但是突然心生惡念,想把這匹馬藏起來,直到比賽結束。所以他又把馬牽回到麥普利通。當我把細節一個個地講出來以後,他為了自保,就隻得承認了。”

“可是警方已經搜查過馬廄了啊。”

“別忘了,布朗可是十分狡猾的。”

“既然你已經知道馬在他那裏了,為什麽不要回來?難道你不怕他傷害那匹神駒嗎?”

“親愛的華生,對布朗來說,現在那匹馬比他的眼睛還要寶貴。隻有馬匹安然無恙他才能得到寬大處理。”

“我可不認為羅斯上校會寬恕他。”

“這件事的決定權在我這裏,我會視情況而決定對上校透露多少細節的,這就是私家偵探的好處。還有,我覺得羅斯上校對我不太友好,所以我決定逗逗他,暫時不告訴他馬已經找到了。”

“我也不會說的。”

“而且比起約翰·斯特雷克之死這件慘案,名駒的失而複得實在算不上什麽。”

“你下一步是準備捉拿真凶嗎?”

“恰恰相反,咱們今晚就回倫敦。”

這簡直太讓我吃驚了。我們到達此地不過才幾個小時而已,況且調查進展得這麽順利,為什麽他突然要回去呢?這太奇怪了。在回斯特雷克家的路上,我一直追問原因,但福爾摩斯就是絕口不提。當我們到達那裏,上校和格雷戈裏早已等候多時了。

“我和華生準備今晚就回倫敦,”福爾摩斯開口說道,“不過達特穆爾的空氣真讓人神清氣爽啊。”

格雷戈裏一臉驚訝,而上校則不屑地撇了下嘴。

福爾摩斯聳聳肩膀。

“這確實非常困難,”他說,“可是我十分肯定,禮拜二的比賽,你的名駒會準時出場,你盡快安排好賽馬騎手吧。對了,可以給我張斯特雷克的相片嗎?”

格雷戈裏拿出一張相片交給福爾摩斯。

“親愛的長官,我需要的每樣東西你都一早準備好了。請稍等一下,我還有個問題要問一下女仆。”

“不得不說,這位倫敦來的偵探太讓我失望了,”福爾摩斯前腳剛出去,羅斯上校就緊接著說道,“他的到來對事態發展沒有起到任何作用。”

“可是他承諾過你,那匹白額馬肯定會參賽的。”我說。

“他是承諾過,”上校聳了下肩膀說,“希望他可以找到我的馬,證明他不是隨口胡說的。”

我可不能忍受他這麽評價我的夥伴,正當我準備反駁他時,福爾摩斯回來了。

“各位,”他說道,“我現在準備離開了。”

我們正要上馬車時,有個小馬倌跑來幫我們開車門。福爾摩斯好像想起來什麽,便拉住了那個小馬倌。

“圍場裏的那些綿羊,平時是誰在照看?”

“是我照看的,先生。”

“你覺不覺得,這些羊最近有什麽問題?”

“是有一點,不過不是什麽大問題,有三隻羊腿瘸了。”

福爾摩斯顯得極是滿足,興奮地搓著手,一臉笑容。

“大膽的猜想,不過非常正確,”福爾摩斯抓著我的胳膊說,“格雷戈裏長官,提示你一下,這些羊的病症非常值得注意。好了,我們走了。”

羅斯上校還是一臉的不屑,看起來他一點也不相信福爾摩斯的話。不過很顯然,格雷戈裏已經開始認真考慮起我朋友的建議來。

“你確定這一點十分重要嗎?”這位長官問道。

“是的,十分重要。”

“你覺得還有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嗎?”

“案發當晚,狗表現得很反常。”

“可是它並沒有表現出什麽異樣啊。”

“所以才奇怪。”這是福爾摩斯最後的一點提示。

四天後,福爾摩斯和我乘車去往溫切斯特,觀看威塞克斯杯錦標賽。羅斯上校正在車站等候我們。我們和他一起乘馬車來到城郊的賽馬場。一路上,上校的臉色極難看,態度十分冷漠。

“到目前為止,我的愛馬仍舊毫無音信。”上校開口說道。

“如果它出現了,你會認得它吧?”

上校看起來非常憤怒。

“我縱橫賽場二十年,還沒聽過這麽可笑的問題,”他大聲說,“它的白色額頭和雜色右前腿,連三歲小孩都認得出來。”

“現在的賭注如何?”

“這是最妙的。昨天還是十五比一,但現在已經跌成三比一了。”

馬車停到了賽場之外,我看到了本次的參賽名單。

威塞克斯杯錦標賽

參賽馬匹年齡:四至五歲。賽程為一英裏五弗隆。每匹賽馬需上交參賽金額五十英鎊。冠軍除獲得錦標賽金杯外,還會得到一千英鎊獎金。亞軍三百英鎊,季軍二百英鎊。

賽馬一:尼格羅。主人:伊恩·牛頓先生。騎手:紅色帽,棕黃色上衣。

賽馬二:帕奇利斯特。主人:沃特洛上校。騎手:桃紅色帽,黑藍色上衣。

賽馬三:達斯巴勒。主人:巴克霍特勳爵。騎手:黃色帽,黃色衣袖。

賽馬四:白額馬。主人:羅斯上校。騎手:黑色帽,紅色上衣。

賽馬五:艾利斯。主人:巴爾默拉爾公爵。騎手:黃色帽,黃黑條紋上衣。

賽馬六:拉茨波爾。主人:辛格裏夫特勳爵。騎手:紫色帽,黑色衣袖。

“因為你的承諾,我們賭上了所有的希望。之前準備的替補賽馬也撤出了名單,”上校說道,“天哪!那是什麽?白額馬!”

“白額馬,賭注五比四!”那些賭馬的人們高喊道,“白額馬,賭注五比四!達斯巴勒,賭注五比十五!其他賽馬,賭注一律五比四!”

“參賽馬匹都編好號了,”我說,“六匹賽馬全出場了。”

“全出場了?我的白額馬也出場了?”上校又焦躁又激動地說,“我沒看到它啊,這六匹馬沒有一個是它。”

“剛才隻過去五匹馬,最後那匹一定是白額馬。”

我的話音未落,一匹健碩的栗色馬走出了圍欄,從我們眼前徐徐走過,馬背上正是名單裏所說的那位戴黑帽穿紅衣的騎手。

“那不是白額馬,”羅斯上校大叫道,“它的額頭根本不是白色的。福爾摩斯先生,你到底在搞什麽名堂?”

“我們還是看看它跑得怎麽樣吧,”福爾摩斯拿著我的望遠鏡觀察著賽場,淡定地說,“太棒了!先聲奪人!”接著他又大喊,“轉彎了!”

我們坐在馬車裏向賽場望去,隻見六匹馬一齊奔跑,場麵十分壯觀。開始的時候,六匹馬間距緊密,一條毛毯就能把它們都蓋住。當賽程過半,達斯巴勒跑到了最前麵,可是此時它已經沒有多少餘力了,而白額馬卻後勁十足,一鼓作氣地衝到了第一名的位置,率先撞線。超出第二名的達斯巴勒整整六個馬身長。第三名是巴爾默拉爾公爵的愛馬。

“它真的是我的白額馬,”上校激動地說著,“我真是糊塗了,這到底是怎麽回事?福爾摩斯先生,你到現在還要對我保密嗎?”

“尊敬的上校,謎底馬上就會揭開。現在我們還是去看看這匹名駒吧。在這裏,”福爾摩斯帶著我們進入圍欄,說,“你可以拿酒精擦拭一下馬的額頭和右前腿,它馬上就會恢複本來麵目的。”

“它被盜馬賊拐走了,還變了模樣。我找到它後就自作主張讓它以新麵目來參賽了。”

“福爾摩斯先生,你真沉得住氣。我的白額馬看起來狀態非常好,今天是它有史以來跑得最快的一次。我之前竟然還不相信你的能力,現在我要向你鄭重道歉。馬已經找到了,隻是不知道什麽時候才可以找到害死斯特雷克的凶手。”

“凶手嘛,我已經找到了。”福爾摩斯平靜地說。

上校和我同時大吃一驚。

羅斯上校問:“凶手在哪裏?”

“就在這兒。”

“這兒?什麽意思?”

“就在我身邊。”

上校顯得非常氣憤。

“我承認你幫了我的大忙,”他說,“可是你此刻所說的話,不是開玩笑就是在侮辱我!”

福爾摩斯聽了這話,微微一笑。

“我想你誤會了,上校,我並不是說你是凶手,”福爾摩斯解釋道,“你身後那位才是。”他說完,就走到白額馬身邊,撫摸著馬頸。

“是它!”我和上校齊聲驚呼。

“沒錯,就是它。不過,它的罪過也並不是那麽大,因為它是自衛殺人的。斯特雷克這個人根本不可靠。聽,鈴響了,我想在接下來這場賽馬中小賺一筆。咱們換個時間再詳談這件案子吧。”

當天晚上,我們就乘車回到倫敦。在路上,福爾摩斯詳細地向我們講述了我們案發當夜,金斯比爾馬廄發生的所有事情,以及他的推理過程。我和羅斯上校都聽入了迷,甚至抱怨旅程簡直太短暫了。

“首先我要說明,”福爾摩斯說道,“報紙上的新聞報道誤導了我,使我最初的思路出現了很大的錯誤。不過,在這所有的細節之中,還是隱藏了一些非常有價值的線索的。初到德文郡,我也認為辛普森就是凶手。不過我當時並沒有可靠的證據。可是當我來到斯特雷克寓所的時候,我突然意識到咖喱羊肉的巨大作用。你們或許還記得,大家都下車後,隻有我一個人還坐在車裏出神。我當時覺得自己簡直太笨了,竟然沒注意到這麽重要的線索。”

“恕我愚昧,”上校說道,“直到現在,我也不明白咖喱羊肉有什麽特殊意義。”

“它是我這一連串的推理中的第一環。麻醉劑即使被磨成粉末也還是有氣味的,而且不難察覺。如果是普通的菜就難以遮蓋這種氣味,吃的人肯定會起疑。可是咖喱的味道很重,正好壓住了麻醉劑的味道。難道辛普森會隨身帶著咖喱去馬廄嗎?這是非常不合邏輯的。又或者是他帶著粉末狀的麻醉劑來到馬廄,正好趕上了晚餐有咖喱?這就更牽強得可笑了。所以,辛普森的嫌疑就不成立了。於是,我開始轉而注意斯特雷克夫婦。因為晚飯吃什麽是由這兩個人決定的。麻醉劑是單獨摻入亨特的晚飯中的,所以其他人吃了一樣的晚飯卻沒有昏迷。那問題就是,到底是這夫妻二人中的哪一個在飯裏動了手腳,而且沒被女仆發現?

“到此為止,我基本確定,是斯特雷克牽走了白額馬。那他的目的是什麽呢?總之是不懷好意。否則,他就不會迷暈馬倌亨特了。隻是我當時還不知道他的具體意圖是什麽。以前曾出現過這種案例,馴馬師通過中間人下了很大的賭注賭自己的馬輸。然後為了獲利,就想方設法地輸掉比賽。可能是在比賽中成心放慢速度,也可能是其他一些更狡猾的手段。至於斯特雷克到底采取了什麽方法,我想等查看完他的隨身物品後再作定論。

“他果真意圖不軌。你們肯定還記得他手裏拿著的那把精致的小刀,但凡是心智正常的人就不可能把這種刀當成武器來使。正如華生醫生所說,這種刀是用於精密的外科手術的。而案發當晚,斯特雷克就是準備給那匹名駒做手術的。羅斯上校,以你豐富的賽馬經驗,你肯定知道,如果在馬匹的腳後踝輕劃一道傷痕,從外表是絕對看不出來的。受傷後的馬會微微有些跛腳,但看起來就像是運動過度或者風濕造成的。絕不會有人發現這背後隱藏著一個罪惡的陰謀。”

“混蛋!小人!”上校激動地大叫道。

“現在我們就知道斯特雷克為什麽要把馬帶去荒野了。這樣一匹良駒受到傷害後,必定會大聲嘶叫,從而驚動草料棚裏的兩個馬倌。所以荒野是個最佳地點。”

“我真是看走了眼!”上校懊惱地喊道,“難怪他還帶著蠟燭和火柴。”

“我在檢查完他的隨身物品後,不僅清楚了他的犯罪手法,還發現了他的犯罪動機。我們都知道,一個人是不會平白無故地隨身攜帶別人的賬單的。通常來講,我們都是自己處理個人財務的。所以我當時就明白了,斯特雷克一定還另有家室,而且從發票來看,這第二個妻子還極為揮霍。即使是上校你這樣慷慨的主人,也不會想到自己的仆人竟會花二十二畿尼去買一件女裝。我假裝認錯了人,向斯特雷克太太詢問這件衣服的情況,可她卻一點也不知情。於是我就確定了她和本案沒有關係。我把那家女裝商店的地址記下來,又想到如果帶著斯特雷克的相片或許更容易搞清楚這位達比希爾先生的真麵目。

“於是,事情基本明了了。斯特雷克把馬帶到荒野的一個坑地裏,點起了蠟燭。而且他還撿到了辛普森倉皇逃跑中丟失的領帶,應該是想用它來捆馬腿的。在坑地裏,他繞到馬後,點亮了蠟燭。可是猛然出現的亮光讓馬受了驚,它出於自我保護的本能,使勁地踢起蹶子來,蹄鐵正巧擊中了斯特雷克的腦袋。而之前斯特雷克為了方便動手腳,已經把大衣脫掉了,想冒雨幹活。當他被踢中後,在倒下的瞬間就被那把小刀劃破了大腿。我想我已經把整個過程都講清楚了。”

“不過,我最後那個猜想還是有些冒險的。依我看,斯特雷克非常狡猾,他肯定不會貿然在馬身上做手術的。他會用什麽東西當試驗品呢?當我看到那群綿羊時,提出了一個連自己都很驚訝的問題,但是得到的答複卻證明了我猜想的正確性。

“回到倫敦後,我去走訪了那位賣女裝的商人,她一眼就認出了那位闊綽的達比希爾先生,果然他正是斯特雷克。他的第二個妻子很愛打扮,尤其鍾愛豪華衣飾。我非常肯定,這個揮霍成性的女人讓斯特雷克負債累累,從而不得不打起了壞心眼。”

“還有一個問題你沒有解釋,”上校問道,“這匹馬是在哪裏找到的呢?”

“它四處亂走,被你的一位鄰居收留了。你應該寬容對待這件事。唔,咱們現在已經到達克拉彭站了,還有不到十分鍾就是維多利亞站。羅斯上校,你願意去我家坐坐嗎?我會很樂意告訴你其他那些細節的,保證你聽了會感興趣。”

[1]賭注三比一:是指比賽或打賭時,贏時隻拿對方一份,輸時則給對方三份。——譯者注

[2]弗隆:英國長度單位,等於八分之一英裏。——譯者注

[3]半克朗:合二先令六便士。——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