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中書黑白兩道通吃

梁中書是蔡京蔡太師的女婿,時任北京大名府留守司留守,晁蓋、吳用等七人所劫的生辰綱正是梁中書送給蔡太師的生日禮物。按照梁中書的說法:上年也曾被劫得十萬貫金珠寶貝。這個梁中書怎麽會有這麽多錢財?他是怎樣斂財的?從盧俊義謀反案中可以看出一些究竟。

盧俊義從梁山泊回到家立即被捉拿,而且被一步一棍打到府衙,又被嚴刑逼供。本來盧俊義謀反一事除了牆上的反詩之外,並無其他確鑿的證據,僅憑李固一麵之詞不足以信。梁中書不問是非,屈打成招,是因為李固已經給他行了賄。他不是真的想拿反賊,而是想趁火也打劫一筆錢財。誰知道梁山泊出手更加闊綽,柴進給了蔡慶、蔡福兄弟一千兩黃金讓上下打典。蔡慶也說:梁中書、張孔目,都是好利之徒,接了賄賂,必然周全盧俊義性命。可見梁中書肯定收了賄賂,而且得的是大頭。

梁中書知道這錢財是來自梁山嗎?他當然知道,他混跡官場多年,不會連這一點判斷力都沒有。蔡慶、蔡福哪裏來這麽多錢財?一千兩黃金是什麽概念?當日武鬆給了鄆哥五兩銀子,鄆哥心想:這五兩銀子,如何不盤纏三五個月?五兩銀子就夠三五個月用,那麽一年二十兩銀子就綽綽有餘了,一千兩銀子就夠五十年用度,那麽不難得出結論:一千兩黃金夠一個人錦衣玉食一輩子可能還有餘。除了梁山泊還有誰能拿出這麽多錢來救盧俊義?所以他心如明鏡般清楚,隻是裝糊塗罷了。這個人愛財如命,沒有原則,黑白兩道通吃。

在《水滸傳》中,梁中書是比較重要的一個人物,他是宋朝官員的一個代表,他代表的是一部分甚至是大多數官員的形象。在盧俊義一案中我們看到了梁中書的一些斂財的過程,實際上還有書中未具體寫到的,例如他搜刮百姓的也許更多。如果不是有這些貪官汙吏,又怎麽會有民不聊生,又怎麽會有盜匪四起。

言歸正傳。收了梁山泊的錢,梁中書不敢殺盧俊義,便給他判了一個脊杖四十,刺配沙門島。剩下的便是梁山泊的事了,他可以不負責任了。

誰知李固又收買了兩個防送公人,要路上結果了盧俊義,又被燕青所救。燕青射死兩個公人,逃跑途中,盧俊義再次被捉。奇怪的是這一次梁中書判了盧俊義死罪,要立即問斬。明知道死了兩個公人是燕青所殺,卻要判盧俊義死罪,是何道理?真正的原因應該是,李固又給他使了更多的錢。這前前後後他得了多少錢?夠給蔡太師再過兩個生日的了吧。

為了救盧俊義,石秀劫了法場。按理這一回應該坐實了盧俊義通匪謀反之罪,可是他又不殺這二位了。一方麵是怕梁山泊報複,另一方麵他是不是還指望著梁山人再給他送更多的錢來?結果等到的是大兵壓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