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快樂雖難,好好活下去

1.

老李自殺了。

“老李是喝農藥自殺的,一個人在寢室,喝了也沒人知道。老張正在實驗室做實驗呢,幸虧那天的實驗比較簡單,回寢室比較早,一打開門就發現老李躺在地上,口吐白沫,旁邊還有兩瓶農藥,蓋子已經打開,七零八落的倒在一旁。老張急忙打了急救電話,所幸人救了回來。”這是我現在聽到最多的話,救人的老張是我大學同學,室友。

我是老李,我自殺過,自殺未遂。

別人說我有病,我承認。但我覺得他們也有病,病的不輕,至少比我重。這個時代也病了,不治之症。

我躺在醫院的病**,嘴角發幹,有些開裂,眼神空洞,長時間的盯著一個地方看,以至於眼袋極重。

兩天前我聽到輔導員通知了我老爸老媽,想來現在應該是快到了。

我想躲藏,我不希望他們看到我這個樣子,我對不起他們。

可我動不了,我似乎掌控不了自己的身體。就像恐怖電影裏一個人死後成為靈魂體,靈魂和身體獨立存在,互有感應,靈魂卻進入不了身體。

我媽做了近三十個小時的火車來到醫院,沒見到人,隔著老遠我就聽見她獨特的大嗓門,以及哭聲。

我媽問醫生,這到底是個什麽病,也沒見哪裏少了一塊肉,怎麽這麽折騰人。

我媽說話時,喜歡搭配動作,既叉腰又轉身,我媽真的很可愛,她一直以為達到住院這個地步的病一定會掉一塊肉,或者流很多血。像我這種身體外表一點事沒有,卻偏偏住了院,她無法理解。

我看到旁邊一個年紀不大的醫生強忍著笑,他跟我媽解釋,那樣子像極了挑逗動物園裏瘦小的猴子。

我媽就是那隻猴子,我媽對這個白衣天使連聲道謝,因為這個“白衣天使”在不久前救了她的兒子。

我不知哪兒來的力氣,突然吼出一聲“閉嘴。”聲音之大,把我媽都嚇到了。

我爸從一開始就沒說話,站在門口吸了一隻又一隻煙,煙草都完了,隻剩濾嘴,還在大口的猛吸。

周圍站著的還有很多人,不知怎地,我突然哭出聲來,第一次我對我爸說,爸,我怕,我想回家。

“好,我們回家。”

我爸用兩根手指熄滅了剛又點的煙,轉過頭溫柔的回應,他已經許久未曾用這樣的語氣跟我說話。

我記得上一次這樣的場景是小學三年級,淩晨,我發高燒。

2.

我隨我爸回了家,我媽在後麵跟著。

我媽挎著一個包,帆布料子,我爸背著農民工過年回家時裝東西那種五顏六色的大口袋,他們帶好了過日子的家夥,準備在醫院周圍租一個地下室,照顧生病的我。

我媽是一個農民,小學沒畢業,沒什麽文化,她唯一認同的價值觀是金錢,因為金錢可以讓人吃飽飯。

回鄉後,街坊領居都很熱情,他們以為我大學放假了,回家耍耍。

我和我媽去農田,我很喜歡這種感覺,周圍是麥田,大山,野草和鮮花。

一隻蝴蝶停靠在不遠處的不知名花骨朵,蝴蝶很美,花骨朵也好看,它們很般配,蝴蝶配鮮花向來是美好的。

我不自覺入了神,我向著它所在的方向慢慢移步。我輕微的伸出手,或許花的香味實在迷人,我抓住它的時候,它隻掙紮了一下,我看著她美麗的翅膀,發自內心的覺得好看,我將手一握,捏死了它。

我看到蝴蝶翅膀的粉末沾滿我的手掌心,那一刻,我開心的笑了。

我媽在不遠處幹農活,看到我笑了,過來問我怎麽這麽開心。

我張開手掌心給她看。

我媽看著我,突然有些害怕,我不知道她在怕什麽。

她把我的手放在她的衣服上用力的搓,想把我手掌的蝴蝶粉全擦掉。我的手被她搓的通紅,我感到有些疼,可我沒反抗,任由她拉著我的手搓著。

直到我的手裏再沒一點粉塵,我媽才放開我的手。她什麽都沒說,隻是一個勁兒的哭,一邊哭一邊說,這到底是個什麽病啊,怎麽把孩子弄成這個樣子。

我記得很小的時候同樣有過這種經曆,那時我六歲,那個時候我媽什麽都沒做,沒哭,也沒幫我把手心的蝴蝶粉弄幹淨,隻是讓我別把衣服弄髒。

3.

下午六點,我爸騎著摩托車回家。

聽我媽講,我爸把外地的工作辭了,擱老家附近找了個木工的活兒,隻是留在家陪我。醫生說,這段時間父母最好都不要外出,孩子的情緒不穩定,多陪陪孩子,家長應多關心孩子的心理。

晚上,吃過晚飯,我回了房間。

每次睡覺前我都會關上門和窗,堵上和外界連通的所有通道。

我總覺得害怕,我怕的不是所謂神鬼妖魔,我也不知道我在害怕什麽。每次睡覺時,我隻有讓自己身處一個密閉空間,空間隻有一個人,我才有安全感。

我關了燈,卻睡不著,我爸以為我睡著了,才敢和我媽輕微的說話。我聽的很清楚,因為他突然提出辭職,工資拿不到,隻能等過年時和大夥一起發。

我爸問我媽,銀行卡裏的還有多少錢,明天去集市買隻雞給我補補。我爸還說,找個時間帶孩子去廟裏拜拜佛,去找村裏有名的老先生看看。農村人迷信思想嚴重,我爸懷疑我中邪了。

那天夜裏他們說了很多話,一直到後半夜,大部分與我有關。我媽一邊哭,一邊壓抑自己的聲音,我知道她怕把隔著一堵牆正睡得香的我吵醒。

我媽哪怕再痛苦,心裏想著的,卻還是我。

我不敢發出一點聲音,我隻是把耳朵貼在牆上,把頭埋在被子裏。我生怕我發出的一絲微小聲音就嚇到他們,他們為了我已經操勞太多,他們其實比我更累。

第二天一大早,我媽去了集市,我爸在家縫補漏雨的屋簷。

我媽從集市回來時接近中午,給我燉了一隻老公雞。在農村,公雞一般隻有過年才能吃到,就像過年才會殺豬一樣,平日裏吃的幾乎都是速成的幼雞,。

我媽夾了好多肉在我碗裏,催促我多吃肉。我卻吃不下,我把肉夾在她的碗裏,裝作早上吃太飽,催促她吃掉。

我喝了好幾碗雞湯,我媽的手藝一如既往的好。

我媽說自己愛喝雞湯,不愛吃肉,我知道她隻是想留給我。就像愛吃魚頭的人,並不是真的愛吃,魚頭連肉都沒有,全是骨頭和粘在骨頭上的魚湯,隻是她愛那個吃魚身的人勝過愛自己。

4.

我跟我媽說下午去逛集市,朋友約我去玩。

我媽不答應,她不放心我一個人。

我跟她保證,我不會再幹傻事,讓她相信我。我爸在旁邊說,讓他去吧,孩子大了,注意安全,早點回家。

下午,我一個人走在大街。

我去一家小賣部買了一包煙,十四的利群。

至今我記得高中數學老師說,四十以上的煙是煙葉做的,十塊至四十的煙是煙根做的,十塊錢以下的煙是做完以上香煙,剩下的渣子做的,最有害身體。

我買不起四十的煙,可我也想健康成長。

我爸不許我抽煙,他說吸煙有害健康,也不許喝太多酒,不好喝的同時特傷身體。他不知道,我已經吸煙一年多,也曾好幾次醉倒在冰冷的大街。

我走在熱鬧的集市,來往有認識的人,大多是叔叔伯伯和阿姨。

我隻知道我認識他們,忘了叫什麽,輩分如何。見了麵隨便叫,他們也不介意,他們同樣不知道我叫什麽,隻知道我爸是誰誰誰,我已經一年沒回家,我們許久沒見麵,打了招呼就離開。

街頭,我遇到我的高中班主任,一個三十多歲的微胖中年人。

他先打的招呼,囑咐我少抽煙。

我回答一定。

他說,其實在你念高三的時候我就發現你抽煙,我還在學校監控裏看到你翻牆去網吧,你和其他人不太一樣,我一直相信你能控製自己,所以我一直沒提醒你,也從未叫你進過辦公室。

我的高中學校臨近鄉鎮,兩百米遠處就是網吧,我曾很多次大半夜翻牆去上網,第二天門衛開校門時,隨著走讀的同學一起進校,門衛不會特意檢查。

我跟他說抱歉,當時頑皮搗蛋,給他添了那麽多麻煩。

他說,都過去了,你們都長大了,考上了大學,以後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未來的日子至少比我強,就是極好的。

總有一天你會長大,不再執著,不再退縮,卻也不再快樂。長大成熟的代價就是孤獨伴隨而來。

5.

我手裏夾著一隻煙,默默地吸著,一個人走在熟悉而又陌生的街道。

我看到一個大叔背著半人高的背包,我知道他不是鎮上的人,趕集的人總是幾人成群,他的穿著也不太一樣。

我感覺他很孤獨,孤獨的壓抑氣質是掩藏不了的。他和我一樣,又有些不同,我們都是一個人在流浪,他流浪的是身體和心靈,而我還有家人,有人關心我的身體,問候我穿的暖不暖。

他的臉色很蒼白,比我這剛出院的臉色還要慘淡。

我遞給他一支煙,他沒拒絕,說了聲謝謝就收下,我幫他點了火。

我想問問他,臉色怎麽這麽難看,為什麽一個人在他鄉遊走。話到嘴邊又算了。

沒想到他竟會開口問我,為什麽很多人會覺得不快樂。

我說,人之所以不快樂,或許是因為對自己有太多期許。

他說,我沒聽明白。

我說,我們都把生活想象的太完美,以至於沉迷於她,而生活是殘酷的,這導致現實和幻想實在不搭,快樂就在這兩者碰撞的餘威中消散了。

接著我問他,“你說,一個人自殺了,究竟是因為想不開,還是想開了?”

他沒說話,光顧著吸煙。

我接著說,我自殺過,我以為我什麽都不怕,當我喝下農藥的那一刻我才恐慌,想求救身旁卻沒有一個人,人麵對死亡時真的什麽都沒想,隻想活下去。後來我被回來拿東西的室友救了,我很感謝他。

說到這兒我停頓了,我手裏的煙已經沒了,通紅的煙口到了我的手指縫。我拿起來吸了一口就扔掉,繼續說,“但我對不起我的父母,這段時間他們為我奔波,吃不好睡不好,工作都沒了。現在他們連說話都要小心翼翼,生怕刺激到我,你知道嗎?最痛苦的不是自殺之前,而是自殺過後陌生人的眼神和來自親人的關愛。”

他聽完我的話,把煙頭扔在地上,用腳扭了又扭,看到煙頭熄滅後才抬頭看著我,“或許是這操蛋的世界太險惡。”

他說完,沒等我說話,自顧自的接著說,“你問我一個問題,那我也問你一個。你說,一個人選擇自殺,是對自己太失望,還是對這個世界太失望?”

這個問題我沒辦法回答。

我想了想,脫口而出一個自己都不相信的答案:“快樂會有的,要相信自己,也請相信世界是美好的。

很多時候,人活著,卻不願意清醒的麵對生活。所以那麽多人沉迷舉杯的樂趣,因為醒著又疼又累。

6.

後來我們互說再見,我知道是再也不見,我們都隻是對方的一個過客。

但我很快樂,我知道我回家會有雞肉吃。我媽會把中午燉的沒吃完的雞肉在鍋裏熱一熱,晚上做宵夜。

我要多吃點,我如果吃飯很多,我媽就會開心。我這樣想到。

有人說,人生活在世上,本就不能完全為自己而活,一定會做一些不想做的事,或者為別人做一些事。

但我想說,我們之所以為別人做一些本可以不做的事,是因為做了這件事,事件本身或許不會帶給我們什麽,但它影響著另外的事件,而另外的那個事件在某種程度上會帶給我們快樂。

說到底,我們本就為快樂而活。

我媽笑了,這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