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Flower•孤勇

我原以為青春是慢慢結束的,但原來結束隻在一瞬間。在那個人離去的霧藹裏,青春再沒有張揚的笑,也沒有肆意的痛了。

[楔子•鈕扣]

那個紮個馬尾巴的女生,其實第一次檢查課間操扣她分的時候,他就記住了。

她校牌上的名字,程安之。

會記住她,是因為她偷偷看他的有點緊張有點裝無辜的表情很像封尋。

兒時和他一起背藥材表的封尋。

封尋記憶力沒他好,爺爺考他們的時候,她總是偷偷看他,想要他給個提示,那時候的她,就是這樣的表情。

但那時的他,是多麽的有原則,小小的臉故作嚴肅,一次也不曾讓她如願過。

後來她走了,他有時會後悔,如果當時多幫幫她,會不會爺爺選擇留下她。

但她留,他就要走。

他們終究要分開。

那個時候,對於被女生喜歡,他已經有很多的經驗。

甚至有時相熟的老師也會拿這個調侃。

但看似沉穩篤定的他,對這方麵其實非常晚熟。

有時候看到那些情書裏火熱的字句,各種遙遠得不真實的天荒地老,他會覺得迷茫。

那時他已經非常的忙,忙各種功課,忙學校的事務,還要擠出時間跟爺爺抄方隨診。

他不知道那些女生為什麽會有那些時間去做夢。

但是程安之,她有一點點不同。

他有時候會從她的行為上,猜想封尋此刻在做什麽。

如果她也這樣喜歡上一個男生,是不是也會這樣躲閃著張望,慌亂的打探,可憐兮兮又帶著一點小倔強。

他想了想,發現內心裏,竟然有一點希望封尋會是這樣生活著。

平凡的、自由的,會為一點點小事哭又會輕易被逗笑的,像一株隨處可見迎風搖擺的小草。

很小的時候他就依稀的感到,不是每個人都想成為參天大樹。

隻是有時被命運選中,沒資格懵懂。

那天同班男同學抓著幾張皺巴巴的紙跑進來,大笑著扔到他桌上的時候,他隻掃了一眼,就認出畫的是他。

畫上的他,背著一個女孩,身後跟著另一個女孩,女孩紮著一個馬尾巴。

那天晚上的事並無需瞞人,很快有人猜到那些畫的作者是畫中的兩個女孩之一。

他沒想到唐嫣嫣會來找他,澄清不是自己,於是答案就隻剩下一個。

回去再看那幾張畫紙,心裏就微微的泛起了一點笑意。

她畫功不算高明,但畫到他的部份,看得出分外用心。

聖誕晚會那天,他不經意的瞄到她像隻小貓一樣溜過來,他以為她會鼓起勇氣跟他說話。

但是她沒有。

她竟然把手裏不知從哪得到的一隻醜得要命的恐龍偷偷放到了他的禮物堆裏!

然後撒腿就跑。

她跑開的時候,他看到她的衣服上滾落了一顆紐扣,圓圓的,木色的,他走過去的時候,它孤零零的躺在那裏,像隻小眼睛。

他彎下腰,把它撿了起來。

後來的很多年,他清理過多次房間,也丟掉過很多舊物。

但那隻紅色的恐龍,不知道為什麽總是被留了下來。

有次他不小心捏了它的肚子一下,才發現它會發出聲嘶力竭的喊叫。

我愛你,我愛你。它鼓著眼睛重複著這一句不像示愛倒像生氣。

直到電池耗盡。

他把那顆鈕扣,塞到了裝電池的那個拉鏈袋裏。

8、我一腔孤勇,一生隻用於一處

七月底的一天,蟬聲轟鳴。

開學後我們就升高二了,整個暑假,幾乎全部要在補課中度過。好在我和七春都選了文科,雖然分了班,但仍然在一起。

我趴在課桌上做數學試卷,頭頂上呼呼轉動的吊扇無法刮來一絲清涼,隻讓人覺得更加躁熱。

碎發被粘粘的汗水貼在額頭上,眼皮有些發癢,我揉了揉眼睛,突然感到後背有人輕輕用筆捅了我一下。

我偏了一下頭,後麵就遞過來一個紙條。

這是我們自習課上常玩的把戲,要好的女生和男生之間,用紙條來聊悄悄話,中間幫忙傳遞的同學也會很自覺的不偷看,仿佛是不成文的公共協議。

我後麵的後麵坐的是七春,一般和我傳紙條的也隻有她。

我打開紙條,看到上麵是陌生的字跡。

“我寫信跟他表白了。”

我有些發愣,想是不是誰傳錯了,但是扭頭一看,斜後方卻是唐嫣嫣看了我一眼,眨了眨眼睛。

沒有想到是她。

暑假後就開始按新的分班上課,唐嫣嫣也選了文科,所以我們成了同班同學。

但她一次也沒有和我主動說過話。

我看著紙條上清秀的字跡發呆。

他?

是他嗎。

我打了個問號遞回去。

這次回來的字很多。

“他前兩天來了學校,好多同學去找他寫了贈言。我不想後悔,也不想遺憾,所以把信給他了,不管結果如何,至少我做到了。你呢?”

我這才確認她說的是封信。

我也曾想去找他寫贈言的,班上的女生很多都去了,我拿著本子,遠遠的看了他一眼,突然就失了興趣。

我已經有了一本封信的幸運課本了。

這是我最溫柔的秘密。

我的手按著試卷下的那半本數學書,它已經被我細心的包好,從外表看,不會被任何人發現異樣。

連我媽都發現我最近恨不得吃飯睡覺都抓著那本數學書,感動得她連著給我熬了幾天雞湯。

我的數學成績一向不好,但我有一種隱隱的感覺,一定會好起來的。

因為這本書裏,有他那麽近的氣息。

有一頁畫了一隻非常萌的小雞,胖乎乎的身體正在用力啄米,頭頂上好大一滴汗。

下麵是他的字:勤勞的小雞有米吃。

我仿佛看到他露出少年調皮的笑意,那是平日裏的他少見的表情;

整本書頁幹淨整潔,但並不新,每一頁幾乎都劃滿了記號,備注和提示無處不在。

我又仿佛看到在閃亮的光環下,他深夜伏案刻苦認真的身影;

如果說過去的封信是站在陽光裏微笑的影子,那麽現在他已經是悄然坐在我身邊的鄰人,有時會做個鬼臉,有時會皺起眉,有時會拍拍我的頭。

程安之,我就在這裏。

我會在前方等你。

我常常會被自己臆想出來的聲音嚇一大跳,但是接下來,卻會有以前從來不敢想象的狂妄心願鑽進腦海。

我從小就是個乖巧的平庸的孩子,我從來沒有過自己想要的東西,我的人生裏隻有被告之必須去做的那些事情。

是封信,讓我荒蕪的青春開始燃燒。

我蠢蠢欲動,居然想浴火重生。

我再次仔細看著唐嫣嫣遞來的紙條。

我想,那麽羞澀內斂的她,竟然主動告訴我這件事,應該是心裏已經想明白了吧?

鼓起勇氣,給青春裏做過的夢畫一個句號,僅此而已。

有一天回憶起來的時候,可以微笑著說,啊,那就是我青春裏的故事。

這樣的故事沒有開頭,就已經結束,它們青澀,迷茫,純白,幻想。

我猜,這是青春的心動裏,大多數人最後的選擇。

但是,我不。

我知道,一直知道,我不美麗,不聰明,甚至不夠勇敢。

但那時我漸漸開始確認一件事,我喜歡封信,一定會比任何一個人都更加長久。

我一腔孤勇,一生隻用於一處。

天涯海角,永不言棄。

我在紙條上回唐嫣嫣:“嗯,我也去。”

畫個笑臉給她,我們算和好了。

9、你不如去校園裏裸奔一圈,他會記得你天長地久永垂不朽

“你真的要去做這麽傻逼的事啊?”孟七春趴在我的課桌上有氣無力的搖晃腦袋。

她最近不顧校令燙染了頭發,雖然不是什麽誇張的造型,但微曲的粟色短發仍然讓她增加了幾分這個年紀少有的嫵媚與明亮。

那一個瞬間,我不知道為什麽,滑稽的想起了一件事。

幾個月前的校運會上,女子八百米長跑項目,七春參加了。

發令槍一響,大家都狂奔出去。這時,不知道是哪個班的廣播稿從大喇叭裏清楚的播出來:“槍聲響了,運動員們猶如脫疆的野狗奮勇向前……”

本來在參賽前號稱有著必勝把握的孟七春明顯的聽到這句後踉蹌了一下,節奏一亂居然左腳絆到右腳跌倒。

然後所有人就震驚的看到迅速爬起來的她甩開長腿調轉方向橫跨整個操場直奔廣播台。

她沒有做什麽暴力的事,她隻是細心的跑去看了看那份廣播稿上的署名。

校運會結後,鄰班某個男生“野狗”的外號已經傳遍上下幾年級。

但是更狗血的是,野狗同學不但沒有為七春賜予外號而生氣,反而成為了七春最熱烈的追求者。

校運會後有一次他跑過來送玫瑰花,隻有一朵就算了,最驚人的是當他像上世紀的偶像劇裏男主角一樣一身白衣麵帶深情把背在身後的手突然伸到七春麵前時,還來不及念他的台詞,那唯一的一朵玫瑰就在眾目之下整朵從枝頭掉落下來。

花朵整個兒砸在七春的小鞋麵上,深紅的花瓣頓時淒涼的散開,而光禿禿的花杆還握在野狗同學的手上。

明顯打折的玫瑰不靠譜。

毫無疑義這一幕在短暫的靜默後被圍觀群眾集體捶地瘋狂哄笑。

那一次七春操著把椅子從野狗從此班追到彼班,野狗的嚎叫驚動教務處。

“老娘這輩子最怕傻逼,尤其是傻逼中的戰鬥機!”她憤憤的總結。

所以這一次,我說想親手送給封信一張表白明信片,就被她痛心疾首的強烈吐槽了。

“你腦袋裏長毛線啊?他們已經畢業了,你們以前不認識,以後也不會認識,再開學一切就結束了,何必再自尋一次煩惱。”她不能理解我為什麽要主動丟臉。

“我想要他記住我。”我小聲說。

是想了很久很久,在心裏演練了一千次以上的話。

七春噴笑:“你不如去校園裏裸奔一圈,他保證記住你直到天長地久永垂不朽。”

雖然這樣嘲笑我和反對我,但是七春就是七春,三天後她風風火火衝進教室,因為用力過猛,差點把整張嘴都塞進我的耳朵裏。

“快拿上你的傻逼明信片,他來學校了!就在學生會辦公室那裏!”

我一瞬間明白了她在說什麽。

沒有再思考的時間,我抱著書包跟著她往外跑。

在二樓學生會辦公室門口,我氣喘籲籲,來不及頓住腳步,就直接被七春推進了虛掩的門。

我依稀聽到她輕聲說:“加油。”

我張口結舌的抱著我的書包站在那間不大的屋子中央,我想我那時的樣子一定很傻很呆,而靠窗的辦公桌後麵,是麵露驚詫表情的封信。

隻有他一個人。

看上去是來收拾最後的東西。

他看著我,沒有開口,也沒有微笑,仿佛已經洞察了我此行的目的。

我不知道他記不記得我,那麽多次如潔白羽毛擦過水麵般輕微的交集,在他心裏是否也曾留下哪怕是一點點的痕跡?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那一天天氣不好,陰陰的,大片的烏雲堆積在天空裏,好像要下大雨。

正是中午時分,學校裏隻剩補課的班級,空氣異常的安靜和潮濕,像看不見的罩子把我們圈在其中,仿佛用再輕的聲音,也會撕裂出傷口。

我還是開口了。

我說過,我對著鏡子演練過一千次。

“送你一張明信片。”我從書包的小夾層裏取得那張明信片,然後把書包放在旁邊的空椅子上,再上前一步,雙手把那張明信片遞上。

我的聲音緊得很陌生,但完成這一係列動作,我居然沒有顫抖。

很多年以後,有一次聊起,封信說,我那時的表情,叫視死如歸。

他接過去,動作很慢,但沒有停頓。他並沒有看,隻是輕輕放在手邊的一本書上,正麵圖案朝上。

那張明信片的圖案,是澄澈的藍天。

我曾經聽說,他非常喜歡拍各種各樣的天空。

“謝謝。”他說。

我發現他有一個習慣,看人的時候,從來目光專注。不回避,也不尖刻,像表麵溫和但實則堅決的漩渦,讓人輕易感到軟弱的崩潰。

我隻抬眼了兩秒就重新深深低下了頭。

我不知道他為什麽沒有當場看那張明信片上的字,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希望他立刻看還是不希望。

我小聲的問:“你記得我的名字嗎?”

我用眼睛的餘光瞄到他微怔的表情,他眨了一下眼睛,又眨了一下。

他果然忘記了。

“我叫程安之。安之若素的那個安之。”我說。

終於說出來了,這句最重要的話。

我轉身跑了。

跑到門外走廊上,聽到封信的聲音:“程安之。”

我站住,傻傻的回頭。

他追了幾步,把我落下的書包遞到我麵前。

“好好學習啊,加油。”他低下頭看著我溫柔的說。

我的眼淚瞬間決堤。

我一邊哭一邊往教室走。

我想他應該已經掃了一眼我明信片後麵寫的字。

“封信,我不知道別人的星星是什麽樣子,可是我的星星上隻有一朵花,是你。”

“我叫程安之,安之若素的安之。”

那是我整個高中階段最後一次見到封信。

他那一句贈言像一個幹淨而憂傷的句號,在那一天為我的青春暗戀宣布終點。

下午的時候大雨終於落了下來,夏日的雷雨伴著狂風閃電,衝擊長空,轟轟烈烈攪得仿佛天地傾覆。

我看著窗外,一道接一道的閃電如長蛇般在雨幕裏遊躥,三點鍾的天空,已經如同午夜般墨黑。

有女同學開始捂住耳朵。

我目不轉睛的盯著,在世界的異常喧囂裏,卻越發的聽見內心裏逐漸的沉寂。

那一天,我明白了一件事。

我原以為青春是慢慢結束的,但原來結束隻在一瞬間。在那個人離去的霧藹裏,青春再沒有張揚的笑,也沒有肆意的痛了。

但我從未有一刻如此明了,我要去的方向。

良久,我低下頭,開始一張接一張的做模擬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