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風雨城

那股能量遊走全身,從頭到尾將林夕的身軀進行衝洗,蛻變!

睡意如潮水般洶湧,再也控製不住,陷入沉睡。

在他沉睡之時,那股力量還在不斷對身軀進行無法言表的改造。

……

“嗯……”當林夕從沉睡中醒來,睜開的眼將黑暗撕裂,能感受到自己的每個細胞似乎都在活躍,如同接受生命洗禮。

抬起手,發現的是一雙再無狼毛的人類之手,五個手指靈活而有力。

自己躺在地麵上,能夠看見樹葉在蹁躚,飛舞。

“人類……”林夕喃喃道:“我終於又成為人類了……”

“不!”寶寶的聲音不合時宜的響起,打擊道:“你隻不過是吃了化形草成為人形的狼而已,不是成為真的人。”

“隨你怎麽說吧!”林夕笑著用手枕著頭:“至少成為人型的NPC,對於玩家而言起碼還有些許威懾可言,自己的危機頓時消弭不少,隻要不變回原形……”

起身。

卻發現自己渾身**,輪廓分明的肌肉凸起。

“流氓……”林夕倒是沒覺得怎麽樣,良久,寶寶爆出兩個字,通紅著臉。

因為他的視野是隨著林夕的視野移動的,其他的感官倒是沒有衝突。

林夕老臉一紅:“這不能怪我啊,我都給你看光了,是我被你占了便宜……”

“我占了你的便宜?!”寶寶呸了一聲,而後閉目自語:“算了,一隻小蚯蚓,看了就看了,就當風吹了下眼睛!”

“小……蚯蚓?!”嘴角一抽,臥槽,我怕他大起來瞎了你的眼!

算了,不和小屁孩計較,林夕搖頭。

還是在原來的地方,看來沒有被那個可怕的領主發現,現在先離開這裏,這個森林有些詭譎,等實力強大在過來一探,如今實力低微,在這裏沒有話語權,一旦遇到危機,一點保障都沒有,這次冒險已經值了,沒必要再貪圖什麽……心念至此,林夕立刻動身,向森林的外部走去。

不能原路返回,說不得那隻領主還在守株待兔,換個方向出去,林夕謹慎想著。

路上,查看下屬性麵板和係統提示——“叮!你服用仙級稀有寶物「化形草」,擁有隨時可以轉化為人的能力,全屬性+25”

“叮!「化形草」的能量沒有消耗殆盡,它的許多能量仍然潛藏在你的體內,潛移默化的提升你的實力!效果:50級之前,經驗減半!”

「紫電天狼」(黃金級BOSS):等級:33生命:225000攻擊:1505防禦:785速度:36技能:「撕裂之爪」「電光火石」「雷霆萬鈞」

簡介:……

……

吃了這化形草,屬性上升不少,出去更簡單了,而且50級之前經驗減半,升級的速度更快!

林夕輕鬆的避開亡靈士兵的警戒,來到魔化猛虎的領地。

數百魔化猛虎稀稀拉拉的分布在外層。

林夕並不想引起魔化猛虎的注意,畢竟一旦有風吹草動,吸引來可能還在怒火中燒的領主,會有生命危險。

我和魔化猛虎屬性相差不少,周圍樹木又很茂盛,不走入十米內,悄然離去可以做到。

在經過多次嚐試,林夕得出結論。

畢竟現在的他已經是人形,可以躲於樹木背後不被發現,不用因為狼的身軀龐大而無法躲藏,隻能避開。

悄悄的進入森林,悄悄的離開森林……

這個森林沒有任何的變化。

站在森林的最外麵,林夕回望這個依舊是外圍生機勃勃,內部靜謐詭異的森林。

這絕對不是玩家在2、30級時能夠進入的森林,就算有人能進入,也隻能在外圍活動!

內部就算沒有去,憑借著狼的敏銳,林夕感覺到無比的恐怖,不由自主的產生毫無根源的懼怕。

魔氣的根源在更深處,或許那裏就是讓他感覺到恐怖的地方……

微風拂臉,林夕身後的紫色長發隨之飄揚,脖頸上,是恰好合適的牛皮,包裹著無人知曉的寶石。

正值清晨,和風溫柔。

林夕離開森林,孤獨的背影漸漸拉長,化為黑點,最終消失……

森林裏,螞蟻在搬運食物,螳螂在雜草叢休憩,蟬兒在樹上吟唱著,一切,依舊。

……

中國區共有一個超級主城,三個一級主城,以及二十多個二級主城,數百個三級城鎮,無數村莊。

其中,超級主城需要玩家達到150級,一級主城需要100級,二級主城60級,三級城鎮則10便可以進入。

此時,三級主城,風雨城。

城如其名,飽經風雨的城牆退去光彩,顯得破舊不堪,但是高足足八米的城牆牢牢的矗立在這片大地。

其內房屋錯落有致,街道上人跡紛紛,有說有笑。

城門口,數十個士兵手持長毛岸然而立,站姿有力筆挺。

前方,兩個士兵在盤查來人,這些來人都是原住民,他們風雨城的南門就是用來排查原住民來處的。

“姓名,性別,年齡,報上來!”一個士兵看都不看來人,盯著手中的書籍,用毛筆在上麵記載著。

“馬雲,男,36歲!”

“嗯,進去吧!”

“謝謝!”那位男子點頭致意。

進入風雨城城門下。

驀然,一道金色光芒從旁邊出現,照射在那位男子身上。

“啊啊啊!!”

他不斷尖叫恐懼,身上散逸出黑色氣息,而後被金色光芒射成飛灰,從此消失在世界在,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士兵們見狀毫無任何異樣表情,似乎見怪不怪。

排著隊進入的原住民眼中帶起恐懼,這有些超越他們的想象力。

“哼!又一個不要命的,黑暗陣營的雜碎也敢來人類城鎮?這可是陛下賜下的測魔金光,你裝的再像也沒用!誰讓你選擇黑暗陣營呢,愚蠢……”記策的士兵搖頭,手上將剛剛記錄的信息劃掉,然後按部就班。

“姓名,性別,年齡!”

“林夕,男,22歲。”

“進去吧!”那士兵記錄完,點頭說道,這是他的任務,後麵還排著長龍呢,誰會注意一個青年人,盡管這青年人擁有一頭紫發。

輕輕鬆鬆的進入風雨城。

城門下的測魔金光沒有任何反應,因為林夕早在來之前就選擇的光明陣營——“叮!你選擇了「光明陣營」,從此你將踏上討伐黑暗的旅途!”

走出森林,碰到的第一個城市便是現在的風雨城,當然,其中也路過小村莊,林夕恬不知恥的拿了別人的衣服,當然,也不白拿,在那戶人家裏放了從路邊獵殺的野豬以作補償。

進入風雨城後,尋找衣服店。

身上的衣服畢竟是臨時將就,根本不合自己的體型。

不得不說風雨城盡管隻是三級城市,但是作為能容納10萬人的大城市,其內的店麵和街道還是非常繁多的,林夕到處走,也找不到衣服店所在的街道。

“你好,這位大哥,衣服店怎麽走?”

“你往這個方向走,對,直走,然後右轉,過兩條街道後左轉,過一條街道再往左轉,你會看見一家……什麽,衣服店到了?沒有沒有,還早呢,你會看見一家武器店,然後朝著武器店朝著的方向直走三條街,再然後想右轉走一條街道,最後左轉直走到底就能看見了,別感謝我哈,都是風雨城的,說謝謝我和你急眼哈!”

林夕:“……”

……

“小妮,別走呀!”

“對啊對啊,和哥幾個去樂樂吧,哥哥我一定讓你見識到人間最最快樂的東西!”說完,一陣**笑傳來。

林夕腳下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