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頂包案

整件事不複雜,1997年,當時某地分管政法的區委書記妻子,因為懷疑一位女性與其丈夫關係不正常,雇凶殺人,案件以區委書記妻子投案自首告破,鑒於沒有證據確定區委書記和死者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在凶手投案自首後,區委書記照常工作。

那位投案自首的書記夫人,判了二十年,入獄第五年,區委書記已經就任市委常委,副市長,為了兒子的前途,丈夫提出離婚,當時在服刑的妻子並不知情,一切離婚程序悄然完成。

等到2010年,原區委書記夫人因獄中表現好,且不再有危害社會跡象,減刑提前釋放,出獄後才知道丈夫早就另娶新婦,連孩子都快上小學了!

抓狂的原配找到兒子,兒子剛剛在政府部門就業,表示自己暫時沒有能力照顧剛出獄的母親,聯絡父親,副市長表示可以每月支付一定贍養費,但不便於來往。

原配在親友的鼓勵下,舉報當年雇凶殺人的就是副市長本人,自己不過是被蒙蔽欺騙,為了保住丈夫兒子前途,才甘願頂包。

可惜一應證據全無,動手殺人的也隻是收錢辦事,不知道具體的雇主身份,年代久遠,陳案難以還原當時的真實麵目。

走投無路的原配找到親友推薦的律師,鑒於當年原配自首材料全部都是按照區委書記供述,與實際發生細節相當吻合,當年又是通過現金送到指定地點買凶,案件還原難度特別大。

為了伸張正義,我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分析當時可能存在的細節疏漏,終於發現犯罪記錄中送交買凶殺人現金的時段,這位原配不在本地,正在金華出差。

但這一發現不足以扳倒買凶事實,當時買凶的現金存放在一個小區郵箱,現在那個小區已經拆遷重建,找到小區原戶主用了近半個月時間,但案件有了質的突破——小區原業主,竟然和副市長有親戚關係。

原來的案件審理,不知道什麽原因,沒有對郵箱戶主進行調查,突然到來的調查讓戶主很吃驚,結果戶主交代郵箱曾經交給當時的區長使用過,隻是他不清楚發生過什麽。

隨著調查的進一步深入,公安部門的介入,案件逐步浮出真相——正式區委書記雇凶殺掉情人,又欺騙妻子代其伏法。

副市長等到了法律的製裁,原配甘願付出,還來得竟是丈夫的再次欺騙,兒子的白眼,以為能保住的身份地位,全都付諸東流!

兒子也因為違規進入公務員係統被清除......

沒有“假如當初”,甘願上當,一廂情願,還能迎來什麽樣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