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上門的小三

今天中午看了一則新聞,小三持化驗單上廳,與空姐奪夫,法庭竟然宣判離婚,給小三讓位~~

這麽主動衝上法庭的小三還是第一次見識,法官觀點挺別致——男人已然和小三同居,懷孕,原配不同意離婚不利於家庭和諧!

法官忘了婚姻法保護的是婦女兒童,大概這法官家裏隻有小三,沒有子女。

前兩年也見識過上門驅趕原配的小三,事情是這樣的——

旅遊公司財務李姐37歲,曾經承包部門做市場,年收入60萬,結婚十餘年,06年因為孩子上初中,婆婆住院,從龍遊老家來杭州,李姐為照顧家庭,不在承包部門,放掉了市場,轉行月收入3500元的內勤財務。

轉行後家庭經濟來源銳減,李姐的丈夫辭掉了月收入4000的事業單位職務,去了龍遊一家親戚的私營企業,一開始經常回家,出差到杭州辦事兒都在家吃飯,李姐雖然少了收入,不過家庭和睦,倒也挺幸福。

08年開始,丈夫受到提拔,年薪15萬,之後越來越忙,每周也不一定回家,2010年,有親友說,李姐丈夫在龍遊有人了,李姐不大相信,自己在家照顧老人孩子,為了家庭放棄了事業,丈夫不可能這麽做!

2010年底,小三和丈夫一起來找李姐攤牌,原來小三和李姐丈夫在一起同居兩年了,小三這次懷孕了,不得不要求李姐離婚,成全他們的孩子。李姐的丈夫說這幾年,他和李姐越來越疏遠,思想上已經難以溝通,還是離婚比較好,老人可以回龍遊跟小三和他一起過,孩子就留在李姐身邊,每月他給1500撫養費。

李姐不能接受離婚,自己3500的月薪,在杭州獨自培養上中學的孩子,加上1500撫養費那也是非常困難,李姐的朋友認識我,於是,我就和李姐見了麵。

我的意見,理解應盡快組織材料,取證男人、小三已經構成重婚罪,證據的關鍵是龍遊小三和出軌男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事實,由於李姐老家也在龍遊,找到能證實男人和小三已形同夫妻的證據不難,李姐親戚得知真相氣憤不已,很快就找到好幾位小三家附近居民,證明了小三和出軌男以夫妻名義同居。

拿到證據後,通過調查,理清了李姐老公去龍遊後所有收入,09年和小三同居後,他隱瞞了年收入40萬的事實,並且在龍遊給小三買了房子,目前還在還貸,貸款也是出軌男承擔。

兩方麵材料匯集,開始對出軌男下手,一方麵,李姐在法庭示弱,表示自己帶孩子很辛苦,照顧婆婆多年,突然離婚,老人孩子情感上都不能接受,需要時間,另一方麵,李姐要求出軌男考慮清楚後果,如果小三不拿掉胎兒,就告他們重婚罪。

出軌男迫於壓力,讓小三暫時拿掉了胎兒,小三未曾想李姐這麽狠,李姐的家人又在當地找人上門趕走了小三,出軌男想保護小三,但礙於李姐家親戚挺有勢力,一時隻能忍,一來二去,小三不幹了,和別人跑了。

等小三徹底離開,李姐提出離婚,由於男方出軌給妻子、兒子帶來極大傷害,財產方麵李姐得到了三分之二,撫養費也提升到每月3500元,小三住的房子也收歸李姐。

出軌男這時已經不想離婚,無奈李姐態度堅定,出軌男隻能和他媽離開杭州,回到龍遊。

家裏沒有了需要隨時照顧的老人,李姐重新進入市場部,經過一年多調整適應,李姐已經找回信心,年薪也有了大幅提高。

雖然告別了為之付出很多的婚姻,總算避免了被小三掃地出門,在婚姻保衛戰中,一心為家庭付出的女性不應該成為犧牲品,婚姻可以結束,但一定記得對背叛自己的人賤人清算!

要記住,你不是別人隨意宰割的包子,想要破壞你的幸福,他丫的就要搭上自己!我不是教人學壞,保護自己,才能保護你的家人,這不是出門搶奪,沒什麽錯!

不要談什麽大愛就是放手成全,一個背叛你的貨,他和你的愛,已經毫無瓜葛!你不給他顏色,他永遠不知道,你曾經為愛付出那麽多,不需要他領情,但一定要讓他記住,傷害過你,就別想一笑而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