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精神病院女醫生

這件事大約發生在07年冬天,並不是我本人經手的,不過整個情況幾乎都知道,女主角非常特別——精神病院醫生,因為她太特別了,所以,就從這個案件開始吧。

快到年底的時候,經濟糾紛案件特別多,事務所每個人都挺忙,律師行也都是要追求經濟效益的,這個無須多解釋,這時候,離婚案,如果不涉及大額財產分割,沒什麽人樂意接,占時間,有時候,當事人鬧鬧又不離了,回頭還要為前期費用跟你磨嘰。

我同事偏偏在年底到來之前,被他大姨拉了去幫一位女醫生解決離婚案。我同事的大姨長期患有輕度精神分裂,這個具體不太好問,但好像就是這回事兒,那位女醫生,是同事大姨的主治醫生。

女醫生不是普通醫生,精神病院醫生,當然,精神病院醫生,還是醫生。

女醫生這個職業,離婚的真不太多,地位、收入、個人能力決定了她們並非弱勢群體,這個社會很現實,男人也相當現實。套用我的一位當醫生的女同學的話——“老公出軌?那我也得有時間知道他出不出軌?一個月有大半個月值班加班,忙得喘不過氣,家裏隻能交給他,他幹不好?收車換人!”這位女醫生,拿不拿紅包我不知道,大醫院,主刀,工作沒幾年就買了寶馬,八十幾萬當場支付,沒貸款。

不過精神病院醫生可能沒那麽忙,收入也沒那麽高,但是,思想上——她都治得住精神病人,還治不了一個出軌男?!

這位精神病醫生,來到我們辦公室,你一眼就能看出她是醫生,再看一眼,你會覺得,她的目光相當“滲透”,有點兒說不出的瘮人。

辦公室當時隻有同事和我,女醫生看了看我,我連忙給她倒水,她的目光慢慢頓了下來,盯著我的一次性紙杯——“你們怎麽用這種雜牌子?”

我詫異了,紙杯就是超市買的,肯定一般,但這個需要名牌?!

女醫生對我揮揮手,“這個水,我不喝的!”女醫生應該是上海人,上海普通話。

那就不喝吧~~我就坐回了自己位置。

女醫生又看看我,也不麵向我同事,“你們這裏,沒有單獨的會客室?”

“有,不過那邊更忙,還是我們辦公室清靜。”同事手上真有案件,也不想出去談。

女醫生就直接對我說,“那你出去吧!”

我靠,我在上班!!!!!

不過我想了想,咱不能跟精神病醫生一般見識,撤!

接下來的事發生在我離開之後,同事跟我關係很鐵,覺得因為他的客戶害得我大冬天出門浪費時間,把後來的事交給了我。

女醫生老公是個做工程車生意的,去年有了小三,小三懷孕了,出軌男不得已跟她攤牌,意思也不是離婚,是讓她做決定。

這個有點兒意思,出軌男挺狡猾。

女醫生其實是個女殺手,雖然她沒說自己到底幹了什麽,反正就是有一個精神病患者(無需隔離住院那種),突然傷害了小三,造成小三流產、癱瘓,她老公一口咬定是她作祟,提出離婚。

精神病人其實不用為這種傷害案承擔刑事責任,那患者傷害小三後,病情爆發,住進了重症區~~小三家屬就指望出軌男為他們做主了。

出軌男此時此刻,大義滅親!精神病醫生人家有文化,知道為保護自己要個律師!

同事說,這位女醫生,思路特別敏銳,基本上全是按她自己的意圖,直接、強大,整個過程都是她在說,提出要求和安排之後的事項,相當精明,同事覺得,她這樣的,根本不需要律師。

當然是女醫生打贏了官司,出軌男幾乎淨身出戶,同事基本隻是個記錄秘書。

事後,又談起這件事兒,同事說,很難想象出軌男平時怎麽和這位女醫生生活?都知道人家這麽凶猛,還敢出軌離婚?這不就是不想活了~~

出軌男出軌和精神病院女醫生的性格、為人到底有沒有關係真不好說,結婚還是慎重的好,不是每個女人都能第一時間允諾“風雨共當”,寬容善待“有擔當”的出軌男~~

所以男人在結婚前,最好多想想,要麽先不結婚,要麽結婚後,別輕易出軌,萬一你碰上正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