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簡介

麥氏祖先

本書的主人公道格拉斯·麥克阿瑟是一位人人皆知的傳奇英雄,其實麥氏一家,曆代都飽享盛名。麥克阿瑟的祖父、父親、哥哥和兒子分別被稱為阿瑟第一、阿瑟第二、阿瑟第三、阿瑟第四。關於麥氏祖先,最早可追溯到1825年的阿瑟第一,也就是麥克阿瑟的祖父,當時10歲的他,跟著寡母從出生地格拉斯哥到馬薩諸塞州的奇科比。

關於麥氏祖先的記載很多都是人們的臆測之說,但從發掘出的石碑來看,麥氏祖先曾經參與過11、12世紀的戰爭並有人犧牲。他們的後代又曾回到蘇格蘭定居,因為13世紀時,這一家族在古老的伽摩朗伯爵轄區有不少產業。起初很興旺,一直到1427年,約翰·麥克阿瑟因反抗蘇格蘭君主詹姆斯一世被殺,剩下的族人便遷居到格拉斯哥避禍,最後移民到美國。

來到新世界後,麥氏又開創了一番新天地。馬薩諸塞州湯頓城裴爾吉家的莎拉·巴奈·裴爾吉就是道格拉斯·麥克阿瑟的外高祖母,丘吉爾和羅斯福兩家都是她的親戚!

阿瑟·麥克阿瑟第一(麥克阿瑟的祖父)在紐約專修過法律,1840年取得了馬薩諸塞州律師資格。1844年和奧瑞莉亞結婚。第二年6月,阿瑟第二(麥克阿瑟的父親)在斯普林菲爾德出生。當時麥克阿瑟的祖父的律師業務很旺盛,他成為了北安普敦郡的公共行政長官和馬薩諸塞州西部軍區的軍事法官。

麥克阿瑟的父親4歲時,全家遷居密爾沃基城。1851年阿瑟第一被推選為市檢察官,他40歲那年,民主黨要重用他,推選他為威斯康星州副州長,後來州長因被控選舉舞弊,引咎辭職,即由他接任,但他僅在職五天,就因法院宣判共和黨勝利而離職。離職後,他重操律師業。1857年,當選為威斯康星州的第二巡回法區的法官。在蓋茨堡戰役那年(1863年),他又當選連任。李將軍投降後,安德魯·傑克遜總統派他任1868年路易·拿破侖的巴黎博覽會的美國代表團團長。普法戰爭後,格蘭總統又任命他為聯邦政府高等法院法官,卸任後即專心寫作,兼任法律學校的評議員。當時,他的次子弗蘭克畢業於哈佛大學(1867年),子承父業,擔任地方檢察官。他在孫子麥克阿瑟的記憶中是一位長著絡腮胡子、有英雄氣概的人物。

祖父對他的孫子的教訓是:“不到必要的時候,少說話為好,而且是講得越少越好。”一次玩撲克牌的時候,麥克阿瑟拿了四張皇後,便把所有的錢都下了注,攤牌的時候,才發現祖父手裏有四張國王。祖父趁機教訓他:“孩子,一生中沒有一件事是絕對的,一切都是相對的。”

麥克阿瑟的祖父母在佛羅裏達州洛克萊治過冬,在大西洋城避暑,最忙碌的時候是在華盛頓北街1201號,年輕的麥克阿瑟經常看到那批顯貴豪富——實業家、教授、眾議員、參議員、政府官員和法院法官們,絡繹不絕地登門拜訪。他能感覺到祖父的威嚴與受人尊敬的程度。有一次,祖父在大西洋城眺望浪潮時,教訓他的孫兒們,人生中有些東西或許是相對的,但家族的父子世襲的社會地位,是近乎不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