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閃婚是因為愛嗎?

有的人剛認識兩三個月就領證了,這慎重嗎?

肯定是不慎重。

絕大多數情況下,男人對結婚這件事是慎重的,對自己將來要跟什麽樣的女生過一生是慎重的。談戀愛可以很隨意,反正不行還可以換,結婚可是要過一輩子的。所以,總要挑來挑去,東看看西看看的。

挑來挑去是什麽意思?

兩個人快要結婚的時候,不論男人女人,其實都會想一個問題:

“我不多出去看看的話,我怎麽知道我是不是能找到比現在這個女朋友更滿意的結婚對象呢?”

那麽不慎重的情況,閃婚的情況,又怎麽說?

那就是有了例外。

有三種例外會導致閃婚。(這裏不分男女,男人會閃婚,女人也會閃婚。)

第一種例外:太中意了

可能這個男生以前也談過幾次戀愛,但是這一次遇到的女生,不知道怎麽運氣就這麽好。他覺得這個女生特別好,特別溫柔,特別像自己理想中的女孩。

他感覺自己從來沒有遇到過令他如此動心的女孩。他太中意這個女生了。然後這個女生跟自己的父母也處得很好,很孝順,父母也很滿意。(沒有這一條也行。)

那還想什麽呢?

趕緊結婚啊。(如果男生也到了差不多該結婚的年齡。)

當然,作為女生,你也可能會遇到這樣的意中人。

以前有男生追的時候,可能這些男生也對你很好。但這個男生不一樣,因為首先是你看上他的,結果巧合的是他就接觸上了你,然後他來追求你,對你好。

要知道,“你沒看上他,他來追你”跟“你早就中意他,他來追你”,給人的感覺是很不一樣的。

因為你的心中早就有了期待。所謂的“被愛情衝昏頭腦”,然後就火速領證了唄。

凡是像這種太中意對方,而火速領證閃婚的情況,其實都屬於一時衝動。

但一時衝動又有什麽不好呢?

就像買房子一樣。如果買房子的時候,你考慮太多,自己想好了還不夠,還想請家裏的各種親戚來參考什麽的,還擔心這擔心那,貸款能不能還上,能不能湊足首付款,那你肯定買不上房子了。

買房子其實也是要靠一時衝動。

我隻想說,當年一時衝動買房子的人都笑了,足夠笑一輩子。(北上廣深的人可能足夠笑幾輩子……)

至於他們一時衝動後會不會後悔,那就不是你的事了,是他們自己的事,反正他們結婚了。(後悔可能會離婚,即“閃婚閃離”。也有不離婚的,湊活著過唄,懶得折騰了。)

第二種例外:逼上梁山

有的女生年齡大了,29歲,30歲,31歲了。家裏實在逼得急,自己內心也著急,急上加急。

那麽,她認識了一個男生,也許相親認識的,也許自己遇到的。感覺差不多,覺得這個男生也還行,也有經濟基礎,對自己也不錯。雖然不是特別中意他,但基本也能看得順眼,可能也會很快結婚。

大家都沒時間慢慢耗啦。

男人也會逼上梁山。

有的男人比較孝順,然後他爸患上了重病。也有可能是他爺爺患上了重病,時日無多。他又跟爺爺特別親,小時候就是爺爺帶大的。

他知道爸爸(爺爺)的心願就是可以看到自己早日成家,早日有孩子。如果自己一直還不能結婚,那爸爸(爺爺)是不會瞑目的。

於此,為了完成老人的心願,他會拚命相親,拚命多見姑娘。遇到差不多合適的,那就可以了。其實也不需要自己多麽喜歡這個姑娘,差不多就行,也算是給老人一個交代。

以前有姑娘就遇到這種情況。她跟這個男生談了三四年的戀愛,但他們總是不能結婚,矛盾重重。兩家人夾在中間,也搞得有些不太愉快。本來這個男生是想跟這個女生結婚的,而且要很快結婚,以完成老人的心願。但以前的交往導致他們彼此心中的怨念太重,商談結婚的諸多事情上又有很多衝突,結果就是遲遲不能結婚。

然後男生實在沒辦法,因為老人實在等不了幾天了,就去相親。結果,他也沒相親幾個,就找了一個差不多的女生結婚了。

之前的女生一開始很震驚,但又覺得他們是為了結婚而結婚,肯定好不了多久就會離婚。

但事與願違,他們結婚後日子過得很好。

世事無常啊……

第三種例外:太累了

一個女生剛結束了一段四年的戀情,本來兩個人都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了,但可能是女生自己太急於結婚,給了對方太多壓力,逼婚不成反而被分手了。

女生做了很多努力,很多掙紮,試圖去挽留這段感情。

但折騰了四五個月以後,兩個人最終還是沒有任何聯係了。

這個時候,女生是真累了。

有人要說了:“重新去找一個人唄,何必吊死在一棵樹上?”

說得輕巧,你知道重新去找一個有多累?

你要重新去跟一個人相親。你們要從喝咖啡開始,開始了解彼此。

了解彼此的背景,在哪兒上的學,學的什麽專業,工作怎麽樣;了解兩個人的家庭情況,生活習慣,興趣和愛好;了解彼此有什麽樣的價值觀,又討厭哪些東西,小時候有哪些成長經曆,哪些人對你的影響最大;了解彼此對結婚這件事怎麽看,對兩個人冷戰這件事怎麽看,對雙方父母怎麽看,雙方家庭結婚的要求是怎樣的。

想想這些事就好累好累。

重新去熟悉一個人,重新去把一個陌生人變成熟悉的枕邊人,這個過程不知道有多麽煩瑣,不知道兩個人之間要發生多少事,又要有多少個夜晚要輾轉反側……

所以,很多人失戀以後那麽拚命去挽留對方真的是因為愛對方?

不見得。

你隻是沒有心力再去重新開始一段感情了。

以前這個對象,大家認識熟悉了四年,大家都知根知底了。盡管大家有很多不愉快,但能過就過唄,幹嗎一定得分手呢?隻要挽留住對方,就不必重新去談一段戀愛啦。

男人女人都會有疲憊的時候,就像所謂的“累覺不愛”一樣,在上一段戀情中已經用盡了所有的力氣,真的沒有力氣再去找下一個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男人女人都有可能跟一個差不多的人閃婚,因為真的沒有力氣去折騰那麽多了。

所以,結婚是因為愛嗎?

這個問題我們外人是不知道的。

如人飲水,恐怕隻有當事人自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