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散的老師

惠特曼並不喜歡務農,他回家之後,仍然沒有定居家鄉的打算。弟弟喬治日後回憶說:“惠特曼不喜歡幹農活,他有許多更好的事情做,比如到學校教書就是其中之一。”

惠特曼當初接受教職,並非完全是出於自己的意願,也有一部分是生活所迫。他這種矛盾的心情在《一個少年心中的幽暗與曙光》一文中表現得很清楚——文中的主人翁在一場大火之後丟了差事,他幾乎找遍全城也沒有找到工作,隻好放棄初衷,不甘心地做了一名鄉下的小學老師。上任那天,他覺得唯一能載他浮出水麵、賜予他快樂與希望的浮木正在下沉,而他自己也跟著一起沉沒了!

17歲的惠特曼登上了講台,帶領著七八十個農家子弟學習英文、數學、地理以及為人處世的方法和道理。鄉間的教室簡陋,薪水微薄,唯一能讓他有所發揮的就是他大膽而創新的教學方法。他不讚成體罰和整齊劃一的教法,他因材施教,啟發孩子們運用他們的想象力和創造力。他教他們辯論,要他們用自己的文字描述事物,他還給他們講很多課外故事,為他們描繪城裏的世界。

有一個學生在日後回憶時說道:“我們都很喜歡他,又尊敬他。他離開的時候我們十分難過,因為我們已經跟他有了很深的感情!”

鄉間學校老師的生活很清苦,每月隻能領些微薄的薪俸,住的話,也是輪流到學生家去住。有一次,他去一個貧困的學生家住,鄉間的房子小,家裏人口又多,他隻好與一頭老牛住在牛棚裏。在這樣嘈雜的環境中,惠特曼很少有清靜的屬於自己的時間。他常常在晚上溜回學校,一麵抽煙,一麵喝酒,有時候也自己跟自己下盤棋,以打發漫漫長夜。當時,他覺得這樣的日子著實無聊、煩悶,但很久之後,他卻反省說:“由一個房子搬到另一個房子,由一個農場換到另一個農場,這種過幾天就換個住處的生活方式令我看盡了人間百態,並獲得了研究人性的最好機會、最佳的經驗和最深的教訓。”

這位身形高大的老師也引起了人們的注意,他有些與眾不同,身材高大粗壯,卻行動緩慢,令人覺得他很懶散。當其他人都來去匆匆的時候,他仍慢條斯理地幹著自己的事。這個年輕人的教育程度也不高,雖然他有很多兄弟姐妹、親戚友人,但他還是習慣於獨處。他不像其他人那樣辛勤工作,多數時間他都是緘默的。惠特曼自稱這是自己家族的特征:“那是因為我善於等待,懂得慢慢解決問題的道理。我們家族的人都習慣於保持沉默,攻克難關。”

弟弟喬治很佩服他這種不急躁的慢脾氣,他說:“哥哥最偉大的地方就是他永遠是冷靜的,從不急躁。有些事如果發生在別人身上,他們肯定要暴跳如雷了,但如果發生在哥哥身上,他卻會平靜、耐心地慢慢去解決問題。”

當然,惠特曼也有發脾氣的時候。他生氣的樣子也很可怕,誰見了都要讓他三分。他反對體罰,所以教書的時候多半會放下鞭子。但是有一次,他帶學生去溪邊郊遊,學生卻故意激怒他。他火大了,拉著學生到岸上,並賞了學生一頓棍子。後來,學生的家長把他告到了法庭。結果,當陪審團把來龍去脈問清楚後,不但沒有責怪惠特曼,反倒認為他懲罰得太輕。

在之後的歲月中,惠特曼也發過好幾次火:他曾把一個政客從台上踢了下去,把一個教堂執事拎了起來,把一個侮辱他的議員揍了一頓……總之,他不發火時永遠是溫吞水,萬一把他惹火了,溫吞水可就變成燙人的滾水了。

除此之外,家長們也覺得這位老師溫文有禮、生活簡單、衣著樸素。如果他不是個無神論者,他穿著一襲黑衫的樣子還真像個神學院的學生。

惠特曼不在乎外界對他的看法和批評。閑暇時間,他就跟學生打打棒球,與鄉下的年輕小夥子玩玩牌。

在幾年的教書生涯中,每當青黃不接的時候,惠特曼就隻好搬回家住。他人雖住在家中,卻不肯幹農活,總是與老父親吵鬧不休。或許老沃爾特根本就不明白自己的兒子想要什麽。

在惠特曼20歲左右,還沒有找到真正的自我之前,他活得漫無目的。他像《一個少年心中的幽暗與曙光》中的老師一樣,“做事缺乏精力與決心。他不是不願意做,做起來也算認真,不過,要是有些野心就好了。”

在1837年到1838年的一年中,惠特曼在史密斯鎮任教,這一年內他參加了鄉間的辯論會,完全施展了他演說與辯論的才華。

每個星期三的晚上,鎮上的有識之士都聚集在學校的教室中,辯論各方麵的問題——歐洲移民者對印第安人的屠殺是對的嗎?死刑是必須的嗎?無限製移民有何利弊?他們甚至還辯論拿破侖王室的成敗和千百年來人們爭論不休的人性問題,如脾氣是與生俱來的,還是後天環境的影響。惠特曼自然也對當時的兩大熱點問題十分敏感:一個是愛默生提倡的“學術與文學領域的獨立”,另一個就是黑奴問題。

在史密斯鎮,惠特曼和一群知識分子激烈地討論脫離英國文化及解放黑奴的問題。惠特曼主張完全解放黑奴,並給予他們平等自由的權利,反對僅取消黑奴製度的消極派。

一年的辯論經驗使惠特曼產生了追求前程及事業的信心。他不但對政治很感興趣,還立誌要做個美國最偉大的政客,遊說政府官員、總統及一般平民,當一個“人民的導師”。

當在史密斯鎮的聘約結束後,惠特曼仍回到報業的本行。1838年,他在亭廷頓開辦起他生平第一本周刊——《長島人》。這次,他可是一人獨挑大梁了。他買了一個二手的印刷機及一些舊鉛字,租了一間庫房。在財務方麵,他的父親給予他完全的支持;瑣事方麵,弟弟喬治包辦了。惠特曼自己是發行者和主筆。鄉下地方的莊稼漢並不十分注重新聞,更沒什麽廣告可登,所以周刊中的新聞、社論多半從大報紙轉載過來,隻有本地的消息是由他自己撰擬的。

這份由惠特曼創辦的周刊並沒有留存下來,隻有一兩篇被其他報紙轉載的報道留了下來,文中瑣碎地記載著一些農家新聞和收成報告,並無特別之處。

周刊起先是每星期出一次,後來改到兩星期甚至一個月才出一次,可見惠特曼對它已經慢慢失去了興趣。他日後解釋道:“事實上,周刊的一些業務都挺順利的,隻是我當時不想在家鄉立業。”

那一年,為了采訪新聞和送報方便,惠特曼特意買了一匹馬,騎著它到鄉下采訪、送報,並不時與耕種的農夫閑聊。有時候送報到農家時,他也會留下吃便飯甚至是過夜。他常常騎著馬在各小鎮之間奔波,或是騎到海邊,沉浸在海潮的澎湃中,與成群結隊的年輕人沉浮嬉水,在岸邊烤肉笑鬧。那個夏天,惠特曼過得十分愜意。

他根本沒有把辦報這件事當做一輩子的事業,還常在工作的時候和弟弟丟銅圈玩,誰贏了就能得到一塊餡餅吃。家鄉人對他的看法是,惠特曼這個人並不在乎金錢,也不勤奮工作,他喜歡把心思放在書本和消遣上。

這樣的日子並不是惠特曼的目標。1839年,他關閉了報館,結束了這樣的悠閑日子,重新投入紐約的人潮中,想在那兒開辟一條新路。

在紐約,惠特曼四處碰壁,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隻好又回到長島。這次他在長島牙買加區的《民主報》找到了一份工作,並住在主編伯頓先生家中。伯頓對他的印象平平,伯頓太太對惠特曼更是沒有好感,她認為惠特曼整天遊手好閑,心不在焉,有時候連撞到他們的孩子也沒注意到。

在這種不被欣賞與信賴的氣氛下工作,惠特曼心中並不愉快,所以他沒在《民主報》待多久,就回到西山重拾教鞭了。

在1839年到1841年的一年多時間裏,惠特曼前後在三個小鎮教書,最後終於又放下教鞭,回到了紐約。這一次,他決定再也不返鄉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