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勃朗的朋友
今天,倫勃朗的住宅被改造成為一個博物館。坐落的那條街,以前叫做布裏街,如今稱為“約丹布裏街”,就是“猶太人的寬街”之意。長久以來,阿姆斯特丹就有許多猶太居民。
在1942年至1944年之間,離倫勃朗的家不遠處有一幢辦公室大樓,是猶太獨立誌士安妮·法蘭克及其家人為了躲避納粹德國迫害的藏身之所。早在倫勃朗的那個時代開始,猶太人就參與市政的決策。事實上,這個城市由於猶太人眾多,到了17世紀中葉時,就被冠以“新的耶路撒冷”的別號,這個稱號使猶太人和卡爾文教徒都很高興。
1657年,猶太人被稱為“聯合荷蘭大公國的屬民和居民”,有一位猶太籍的曆史學家後來曾說過,在歐洲各國中,“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比在荷蘭這個國度更能提供猶太人和平生活的環境。他們因為經商而致富,由於政府的友善態度,他們得以獲得社會地位和財產的安全保障”。
倫勃朗在布裏街的鄰居中,有幾位富有的猶太人,包括沙維特·羅利吉茲、丹尼爾·賓托、雅各布·貝蒙特,以及住在對門的著名的猶太教牧師曼納沙·班·伊瑟雷。早在1636年,倫勃朗就為曼納沙·班·伊瑟雷作第一張肖像畫,他們之間的友誼從那時開始,一直持續。1654年,倫勃朗準備了四幅銅版畫,作為這位猶太教牧師所寫的且自行出版的一本神秘哲學書籍的插圖(他是阿姆斯特丹的第一位希伯來語出版家)。
在阿姆斯特丹的猶太人社會裏,倫勃朗的另一位朋友是著名的伊弗雷姆·伯納斯醫師,1647年的一幅銅版畫顯示他是一位有思想而堅強的人。伯納斯是猶太教總牧師的親密朋友,也是他出版公司的一個合夥人。他們兩人由於地位的崇高,與阿姆斯特丹往來頻繁的猶太人社會裏有許多接觸,能夠極有力地為倫勃朗廣為宣傳。
很有趣的是,倫勃朗畫的兩百幅男性肖像畫內(他自己和家人的除外),有三十七幅,幾乎占了五分之一,可以分辨得出畫中人物是猶太人。這個數目相當高,因為猶太人隻占該市人口的百分之一點多。這個現象的主要解釋是由於猶太社會的財富雄厚,因此能夠委托當時最傑出的肖像畫家作畫。在比較富有的商人和銀行家當中,也有許多藝術品的重要收藏家。阿馮蘇·羅帕茲在倫勃朗的事業剛開始時,就很欣賞他的作品。
但是,他和猶太人顧客的關係,並非一直如此和諧。譬如說,有一位顧客叫做安德拉達,他在1654年委托倫勃朗為一位少女作畫,預先付了一些訂金。但是畫成以後,他認為畫得並不像,拒絕接受,並說除非倫勃朗先作幾處修改,否則他不付餘款。倫勃朗堅持,如果沒有收到全額的報酬,他絕不修改,並且建議,應該由畫家公會的官員作仲裁人。結果究竟如何,不得而知。
在倫勃朗時代,阿姆斯特丹有兩個截然不同的猶太人社會,一個是西班牙的猶太人,另一個是日耳曼的猶太人。西班牙的猶太人大多有崇高的社會地位,有教養且富有,他們之所以從西班牙及葡萄牙逃出,是因為受到羅馬天主教的壓迫。他們當中,有許多人是掛名的天主教徒,被迫發誓放棄猶太教,不過他們從未忘記祖傳的信仰——這些人是“隱秘的猶太人”。
像許多人一樣,阿克斯達逃到了阿姆斯特丹以後,就恢複了猶太人的信仰,並道出了身為西班牙和葡萄牙籍猶太人的景況:
我出生在葡萄牙,城市也叫做葡萄牙,一般人稱它“婆圖”。我的父母都是上流社會的人士,他們追溯自己的根源為猶太民族,而猶太人是在許多年以前,被迫采取基督教信仰的。我父親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而且是一個沒有瑕疵的人,他有崇高的社會地位。我在家裏,受到父母的耳提麵命,要保持家庭的門風和傳統。
日耳曼的猶太人為了逃避政治迫害來到阿姆斯特丹的時候已經比較晚了。那場政治迫害是日耳曼和波蘭政府所推行的。受迫害的大多數都是貧窮、沒有受教育和不識字的人,和西班牙有頭有臉的猶太人大不相同。西班牙猶太人的職業大多是醫生、商人和銀行家;日耳曼的猶太人卻以鞋匠、裁縫師和街邊小販為多。
不過,在宗教信仰方麵,日耳曼的猶太人比較恪守教規,這是因為沒有受到像西班牙的猶太人那樣的文化衝擊的影響。一位研究猶太人曆史的作者,形容這兩種猶太人的關係時提到他們在一些宗教禮儀上有分歧,“盡管同出於一個係統,卻彼此仇視”。
定購肖像畫的,也全都是西班牙的猶太人。論其原因,似乎宗教的因素比經濟因素來得大。如日耳曼的猶太人嚴格地遵守摩西十誠裏的第二條:“你們不可為自己雕刻畫像,也不可作什麽形象,這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你們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們。”
但是從畫裏的服裝和臉形來看,倫勃朗研究過的猶太人當中,似乎日耳曼的猶太人占了很高的比率。他畫過許多沒有人委托的肖像畫,這看來並不單純,一定有其他的原因,因為如我們所知,兩種猶太人加起來,隻不過是阿姆斯特丹人口的百分之一。很明顯的,盡管倫勃朗和西班牙籍的猶太人,諸如曼納沙·班·伊瑟雷等人有很深厚的友誼,因為曼納沙能處在同樣的社會地位和知識水平與他交往(在倫勃朗 的作品中,可明顯看出他略知希伯來文《聖經》,以及對猶太神秘哲學的興趣),不過,以藝術家的觀點來說,他對日耳曼的猶太人比較感興趣。理由是,他視猶太人,尤其是種族不混雜的日耳曼猶太人,為《聖經》中的民族。
倫勃朗逐漸不受人歡迎的原因之一,是他堅持繼續創作《聖經》故事的圖畫。沒有完整的記錄可以告訴我們他受委托畫了多少《聖經》的插畫,不過一項分析顯示,倫勃朗根據《聖經》的題材,畫了600幅水彩畫,80幅銅版畫,以及160幅油畫,這個統計,尚且不包括許多耶穌及《聖經》其他人物的肖像習作。很自然的,倫勃朗希望賣出他的一些作品,可惜市場不大。
荷蘭是一個卡爾文教派的國家,在那裏,日耳曼猶太人的態度就像被稀釋了的譯本,至少以宗教藝術來說,是不怎麽受歡迎的。這一類藝術作品的主要顧客是天主教徒,他們有相當多人住在荷蘭。而西班牙的猶太人,他們的興趣當然在《舊約·聖經》上。
但是,金錢上的報酬,並非是促使倫勃朗畫《聖經》插畫的重要動機。盡管倫勃朗屬於一種人文主義和個人主義的基督徒,不過他的傳記作家伊裏·福勒說得好:“如果耶穌基督不曾降世,倫勃朗也會找到其他人類學的傳說,述說我們從出生到死亡,所經曆的悲歡離合……”
《聖經》中的舊約和新約,對倫勃朗來說,是同等的重要,因為他母親都曾向他娓娓講解,他的個人神話思想是兩者的結合。倫勃朗的思想和德國哲學家尼采的“超越善惡說”和“道德的宗譜說”不謀而合。福勒表示:“在猶太人的《舊約·聖經》,這本神聖的公義書裏,敘述人物、事情和民俗都卷帙繁浩,希臘和印度的文學無法望其項背。在這些人類偉大的精神遺產前麵站立,怎麽能不肅然起敬……”。他又說:“我要向《舊約·聖經》致千萬分敬意!從這裏麵,我發現了許多偉人、英雄式景物,以及世上最罕有的現象,那就是無法比擬的最堅強的心靈;此外,我發現了一個最優秀的民族。”
這是很自然的,倫勃朗會去尋找那個民族的子孫,把他們的造型人格化為《聖經》裏的人物。在這種方法下,他把《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停泊在他自己的時代裏,闡揚了兩點意義:不僅《聖經》上的人物是有血有肉的,而且,他們的故事與17世紀的荷蘭息息相關。因此,在藝術史上,我們首次見到了猶太臉孔的耶穌基督,這是一項大突破,雖然我們現在認為這是顯而易見、理所當然的,但是,在當年卻是需要一位天才來聯係觀念,跨出那堅強的第一步。
倫勃朗為《聖經》故事所作的插圖比任何別的藝術家都要精辟細膩,其中不乏他最強而有力的創作。他典型的藝術態度是:把《聖經》章節和現實聯係在一起時,絕對一絲不苟,這與他的信念“人類的各種活動,沒有任何一樣是禁忌,如果合宜,任何事情都應該顯示出來”相符合。《舊約·聖經》裏,約瑟的埃及主人波提乏之妻,引誘約瑟私通的情形,就被倫勃朗畫得很露骨。
倫勃朗對於阿姆斯特丹的猶太人感興趣的另一種原因,是因為他們的文化與卡爾文教派的市民的生活方式,有顯著的差異。長久以來,倫勃朗馳名的銅版畫《尊貴的猶太新娘》,被認為原來應該是羅馬神話中智慧與戰爭女神“雅典娜”,或者其他神話中的人物。但是極有可能,這是倫勃朗在他的西班牙猶太人朋友家中,曾經見到的一個猶太新娘。在版畫裏,每一個細節都符合這種說法:她的頭發依照規定的式樣梳理,準備披上麵紗,麵紗放在椅背上。她手上拿的那一卷文件,極可能是新郎的結婚信物。
倫勃朗於1648年作的銅版畫《猶太教會堂》,是描繪德國籍猶太人崇拜之所的一個有趣的曆史記錄。設立已久,布置得富麗堂皇的西班牙猶太人會堂,經常有人描繪。但是倫勃朗的銅版畫是我們僅知的代表日耳曼猶太人會堂的作品。他畫出了10位祭司——猶太教規定宗教儀式至少要那麽多人在主持,而且他忠實地記錄了地麵比門坎要低的事實,那是日耳曼籍猶太人為了符合《舊約·聖經》第一百三十篇所說的“耶和華,我們的神啊,我們從深處向您求告”而特別設計的。
在布裏街後,位於豪特格拉街的地方,在1639年建築了一間猶太教學校。因為住得很近,倫勃朗臨摹了幾張這學校的畫,有一張畫注明為1648年,這時學校有一個學生,他敏銳地分析事物的能力以及專注的精神,顯示終有一日,他會成為一位偉大的猶太教牧師。他果然成為了牧師,卻不是嚴謹拘泥的曼納沙·班·伊瑟雷預料到的那種途徑。這個學生的父親是邁克·德·斯賓諾莎,他是一間猶太貸款銀行“好信用錢莊”的負責人。他的兒子是日後知名的荷蘭哲學家巴魯赫·斯賓諾莎。
倫勃朗和斯賓諾莎,前者是荷蘭偉大的畫家,後者是偉大的哲學家,由於他們在時間上和地理上的接近,因此,許多人紛紛猜測,他們兩人是否曾見過麵。甚至有人說,身為能力很強的繪圖者,斯賓諾莎曾向倫勃朗習畫。但是,斯賓諾莎這麽富有盛名的學生,如果曾向倫勃朗學習,照理應該留下一些記錄才對,因此,這種說法不可靠。
不過,倫勃朗倒是很可能曾為斯賓諾莎作肖像畫,他的油畫《青年肖像》是人們猜測的焦點。
倫勃朗作畫的對象和斯賓諾莎一樣,有出身高貴的西班牙猶太人臉孔,帶著彎彎的眉毛、長而秀氣的鼻梁,和蒼白的皮膚。畫中人的衣著,也很吻合。如果倫勃朗這幅畫,真是斯賓諾莎的肖像,那麽他很可能是在奧德柯克附近一個市民公所做客時,畫下了初稿。
這個時候,斯賓諾莎被逐出了教會,非常潦倒,穿了一件有皮領子的襤褸外套,戴著一頂很舊的帽子。但是,也許最強有力的論點,不在於外表上的衣著,而是感情上的流露:這位年輕的猶太法典學者有著充滿悲哀的表情和冥思的眼神。無論他們有沒有其他的聯係,一位是久富盛名的藝術家,另一位是危險激進的年輕學者,他們兩人絕不會是誌同道合的朋友。他們實在是南轅北轍。如同曆史家泰納所說,斯賓諾莎和倫勃朗代表17世紀荷蘭文化的兩個彼此對立的觀念:一個是“理性主義”,另一個是“直覺主義”。
斯賓諾莎曾經為他和倫勃朗的差異,作了一番定義式的解釋:“有偉大的想象力的人,比較不適宜抽象的思考;然而,那些擅長推理歸納的人,比較拘謹限製他們的想象力,不使它們成為脫韁之馬,否則它們將篡奪思考的地位。”
兩個人的不同想法,還導致了其他的分歧。倫勃朗是一個基督徒,無論他對經典的解釋與周圍人有什麽差異,他始終相信是神犧牲了他的獨生愛子耶穌,來拯救人類的靈魂;斯賓諾莎則認為,如果耶穌為世人犧牲的理論成立,就意味著破壞了統禦萬物的秩序。另一方麵,斯賓諾莎嚴格遵守他的信念而生活,在他的《倫理學》一書中,他激烈地抨擊“報複”這一觀念;而倫勃朗卻很懂得報複,這一點可以從基爾蒂的淒慘命運中看得很清楚。
兩個人之間的另一障礙,是倫勃朗與兩位正統派猶太教大牧師的友誼。絲毫不留餘地的莫泰拉是斯賓諾莎的主要敵人。這個人的固執意誌,現在仍然可以在他一幅肖像畫中感覺出來,他雙眼低垂,強有力的雙手緊握在一起。
莫泰拉以每年給予斯賓諾莎1000金幣作為交換條件,要求他撤回“離經叛道”的意見,維持他與猶太教會的和平。斯賓諾莎不妥協,莫泰拉又親自宣讀恐怖的驅逐教會宣言,它的確非常恐怖,有個人就因為聽到這驅逐出教會的宣判後,立即服毒自殺了,其內容如下:
他白日要受到咒詛,夜晚也要受到咒詛;他睡覺時要受到咒詛,醒來時也要受到咒詛;他外出時要受到咒詛,回家時也要受到咒詛。神絕不會赦免他,神的震怒將臨在他的身上,律法書上記載的所有咒詛,他一個也逃避不了。
斯賓諾莎的人生哲學是:不要在悲傷歎息之中度過你的一生,而要在平靜、享受和快樂中度過,如此,便能經常提升到更高的精神層次。雖然環境沒有使他達到他的理想,不過在他短暫的生命裏,他的確活得很璀璨。而倫勃朗所走的則是比較坎坷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