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身

同一個身體住進好幾個靈魂,

成了一間擁擠的房間。

一共有三張照片。

中間的照片,是一個戴眼鏡的華裔男子,20多歲,名字很普通。

左邊的照片,是一個外國男人,看著有點眼熟,名字非常拗口,叫作洛根·瓦達斯斜維尼希(Logan Vadascovinich)。

右邊的照片,則是一位著名的美國演員,名字寫著“亞瑟王”。

男人罩著白袍,身形修長,留著英式油頭,穿著合身的細格紋襯衫,腳踏焦糖色牛津鞋,甚至還係了圓點領結,這讓那件普通的白袍看起來多了一點價值。

他不發一語,從容地從牛皮紙袋裏抽出三張紙,依序擺在我麵前,每張紙各印上一張照片,應該都是從社交網站截取下來的圖檔。背麵則是個人資料,現場沒有多餘的聲響,隻留下紙張刮過桌麵的聲音,粉塵在光影之間流竄。

我趨身向前,一邊端詳照片,一邊小心翼翼地避開自己的影子。

“抱歉,麻煩你幫我看看,這三個人是不是同一人?”

一時之間,會談室成了指認凶手的審訊室。

“這……”我很確定他走錯房間了。

“喔,不好意思,我到底在幹什麽。”男人輕聲致歉,聲音非常悅耳,如果脫掉白袍,到博物館擔任解說員也是個不錯的選項。“大家都是同事,先自我介紹,我是二樓的醫檢師,就叫我小駱吧。”

小駱指著自己的員工證,然而這不是我第一次看到那張員工證。近兩年的員工體檢,幾乎都是他幫我抽血,他的動作利落優雅,配上那條體麵的領結,讓例行的抽血檢驗成了一項高檔的自費服務。卸下領結,我也常在醫院附近的運動公園看到他。在跑道上,我們輪流越過對方的背影,一起蹲坐在石階上喘息,流著汗,彼此頷首。那是陌生人才有的默契,但誰都沒有先開口,那是個不需要語言的場所。

“這個眼鏡男,”小駱指著中間那張照片,那位戴眼鏡的華裔男子,“搞大我妹的肚子之後,就失蹤到現在。”

小駱的妹妹也是醫檢師,出生時超過四千克,成年身高一米七七,稱不上漂亮,但輪廓深邃,也就是俗稱的耐看型。小駱的祖母是蒙古人,從未踏上過台灣的土地,卻把高挑的骨架留給後裔,一家四口,除了媽媽之外全都是當籃球運動員的料,但最後走進球場的,隻有妹妹。

女孩從小就是學霸,然而所有的籃球教練都希望她當球霸,於是從小學到大學,她一直是校隊的不動五號位──中鋒,負責卡位搶籃板或被架拐子(受對方肘部擊打),名副其實的球場藍領。她年年參加比賽,功勳彪炳,每個球探都認定她是被醫檢係耽誤的籃球運動員。但比賽的歡呼聲,隻會陪她穿過球員通道,無法把她送進麵試現場,也無法讓她拿到醫師執照。打過美好的一仗,在哥哥的建議下,她選擇回歸醫療體係,在醫學中心擔任醫檢師。

妹妹並不討厭打籃球,但她討厭這個骨架帶來的詛咒,這讓她的擇偶條件隻剩籃球運動員,而這群壯漢的腦袋通常隻裝戰術,沒裝什麽生活技術。

排除這個條件,其餘人選就像年曆底頁的食物相克中毒圖,不管怎麽搭配,都是死路一條。因為每當她為了聯誼而換上期待已久的禮服時,看起來隻會像個巨嬰,即便聊得投機,一旦起身,身高所產生的隔閡就會寫在對方臉上。網絡上關於她的照片都不是什麽美顏自拍,而是比賽照片,每一張都是她齜牙咧嘴、生吞活剝對手的鐵證,拿去征婚簡直是自殺。因此年近三十,情路依舊坎坷,幾度相親也無疾而終。

但隻有小駱知道,妹妹喜歡搖滾樂,甚至把它當成擇偶條件,因此曆來出局的對象裏,大概沒人知道自己被除名的理由是因為隻聽過邦·喬維或肯尼·基。她最喜歡的是Lo-Fi(低保真)音樂,顧名思義,就是一種比較粗糙的搖滾樂,通常是因為成本限製,隻好直接在車庫或閣樓裏就地錄音。這些音樂有種血性,也就是那種“我們才不管什麽主流市場”之類的魅力,聽起來就賺不了錢,反正目的在於交流,因此表演不會受到商業鉗製。而妹妹今天之所以淪落到聽音樂沒朋友,全都是被她哥帶壞的。中間講到Lo-Fi這塊,我和小駱甚至一度岔題,因為我有一張Lo-Fi大團“中性牛奶飯店”(Neutral Milk Hotel)的經典專輯,交易過程曲折離奇,後來怎麽繞回正題的已經記不得了。

半年前,妹妹在公館看了一場表演,期間和鄰座的眼鏡男對上了眼。眼鏡男今年20多歲,名片頭銜是某獨立唱片公司企劃組組長,對樂隊市場了如指掌;兩個星期後,妹妹交了人生第一個男友。

妹妹年屆三十,一腳踏進初老前期,在這樣的時間點,邂逅了一位溫柔體貼又不畏年齡、身高差距的文青小鮮肉,簡直就像在人生上半場結束時,投進了一記壓哨空心球,直接追平比分。於是她幻想著今年的同學會不用再拉警報,而是直接拉禮炮。

遺憾的是,她拉的不是警報,也不是禮炮,而是一記喪鍾。

三個月後,眼鏡男向妹妹借了15萬,理由是準備獨立接案開工作室。妹妹不疑有他,匯款當天還順道告知自己懷孕3周的消息,想當然耳,這個好消息讓眼鏡男變成了一顆越過全壘打牆的棒球,順理成章地跟這個球場說再見。

小駱說到這裏,取下半框眼鏡,沉默了一段時間。

“你陪人墮過胎嗎?”

小駱這樣問,不是為了換取我的答案,而是換取一段沉默,而這段沉默成了講述某件要事的前奏。

“手術結束後,我看著躺在病**的妹妹,她睡得很熟,就像每天早上等著我去叫醒她一樣。或許是病房的味道起了作用,那天下午,我突然很擔心她再也不會睜開眼。我知道依她的個性,她醒來後會原諒一切,不會對誰失望,就當作繳學費,因為她對這件事從來沒抱期待。身為哥哥,除了讓拳頭變硬,我想不出第二個反應,但這是她自己的選擇,無論折損的是金錢還是骨肉,都無從怨懟,一直到發生了這件事──”

我指向那三張照片,小駱點點頭。

“妹妹從手術後到現在,一直嚐試聯絡男友,想知道他的去向,想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麽事。後來我們才發現,把喜歡搖滾樂當成唯一的擇偶條件,依舊是死路一條。”

小駱先拜訪了名片上的唱片公司,工作人員表示眼鏡男已離職一年,當初他工作不到兩個月便和女同事發生關係,借了10萬元後隨即人間蒸發,女同事則因為情傷而留職停薪半年。

在工作人員的協助下,小駱找到那位女同事,她說眼鏡男的父母都是果菜攤商,兩人辛苦大半輩子就是為了一圓孩子的文青夢。但隻怪寶貝兒子不爭氣,成天說要策展搞文創,背地卻留下一屁股運彩債,而他的一貫伎倆就是攀上比自己年長的女性,騙個十多萬,即便東窗事發,對方也會礙於情麵隱忍。

至於所謂的人間蒸發,底牌並沒有多高明,大多是躲回老家讓母親收拾殘局。女同事甚至把他母親的電話留給小駱,以一種同仇敵愾的態度。

另一方麵,眼鏡男自從失蹤後,社交網站動態便未再更新,妹妹為此連續私信他一個多月。

就在這個月初,眼鏡男終於響應了,以一種迫於無奈的姿態。但此時聊天室突然加進兩個素未謀麵的家夥,那兩人一開口便不留情麵地噴垃圾話,炮火猛烈,要她認清現實。

小駱從牛皮紙袋裏掏出一疊頗有分量的對話記錄,翻到某一頁交給我,若把那些文字結集成冊,就會是一本用來汙辱女性的辭海。而那位姓氏奇特的外國男子,甚至還把一部分對話紀錄公開在板麵遊街示眾,寫著“終於搞定一個死纏爛打的老女人,心好累”。

這件事,踩到了小駱的底線。

他示意我往前翻閱其他的對話記錄:“我懷疑這兩個人其實是眼鏡男的分身,也就是假賬號,如果事實成立,我要告他公然侮辱。”

“怎麽說?”

“我發現這三個賬號有一長串的‘共同好友’,於是我一個個傳信息問這些好友,問他們是否認識另外兩人。結果不意外,沒有一個人見過他們,沒人知道他們的底細,隻知道他們自稱是眼鏡男的朋友,這些人會把他倆加為好友,也隻是為了增加自己的人氣,沒人在意那是不是假賬號。不過有件事,引起了我的注意。”

“什麽事?”

“我翻了眼鏡男這三年來在社交網站上的活動記錄,發現他一旦和其他人起爭執,這兩人都會現身護航。曾經有人詢問他們的身份,眼鏡男隻說這兩人是他的同事。不過我不信,你往下翻。”

小駱指著那一大段畫上紅框的部分。

“首先,這三個人的語氣十分相近,說話時都會穿插幾個英文單詞,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們都拚錯了同一個單詞,而且還不止一次。

“第二,如果仔細看內容,就會發現他們幾乎是接力發言的,之間沒有任何空隙,就像事先打好了一篇文章,然後依序分給三個人一樣,每一段都分得恰到好處。除了開分身,我想不到其他這麽有默契的接話方式。

“第三,這兩人的社交軌跡一片空白,幾乎沒有任何活動或拍照打卡的記錄。”他把那兩張照片翻到背麵,“就連個人資料也不明確,隻有興趣和所在地與眼鏡男一模一樣。於是我請大學同學幫忙追查這三人的IP,他是個資深軟件工程師,不出所料,三個賬號的IP位置一模一樣,於是我決定找那三個人攤牌。”

“你怎麽做?”

“我先把IP位置的追查結果分別傳給其他兩個人看,他們先是很有默契地堅持與眼鏡男不熟,彼此也不熟,隻是被他找進來參與對話,做做樣子。但談到IP這件事情時,信息就已讀不回了。”

“與眼鏡男不熟,兩人彼此不熟。”我喃喃自語,然後標注在對話記錄上。

“最後我把追查結果傳給眼鏡男,問他是不是開分身,如果是,請他公開向我妹道歉,否則我要告他公然侮辱。”

“他怎麽說?”

“我覺得他根本不怕被揭穿這件事。你看手上的記錄,他隻回我:‘開分身又怎樣?反正我有精神分裂,你覺得法官挺誰?’”

“精神分裂?”

“我當時也愣了一下,這跟我之前聽過的症狀不太一樣,所以我做了功課,才發現他指的應該是‘人格分裂’。”

“沒錯,很多人會將這兩種症狀混淆,你比他認真多了。”

精神分裂(Schizophrenia)已經是曆史名詞,現已更名為“思覺失調症”。這是一種精神疾病,由於案主的思想跟感官經驗“不一致”,因而產生了與現實斷裂的感受,譬如妄想(擔心有人跟蹤,卻始終找不到這個人),以及幻聽(電視明明關掉了,卻聽見喇叭一直發出人聲辱罵自己)。這裏的“分裂”,指的是因為精神與行為能力的缺損,造成與現實脫節的狀態。

人格分裂則是一般所謂的“多重人格”或“雙重人格”,正式名稱是“解離性身份障礙症”(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簡稱DID)。顧名思義,就是同一個身體住進好幾個靈魂,成了一間擁擠的房間。但由於它的能見度低於精神分裂一詞,因此若有個外行想冒充這種病症,極有可能會被“分裂”這個字根誤導,望文生義,說自己有精神分裂。實際上,一個是精神症患,一個是解離疾患,兩者天差地別。

“就當他口誤好了。那他在和你妹妹交往的這幾個月裏,有發生過短暫失憶的症狀嗎?譬如飯吃到一半,瞬間忘記自己身在何處,或打死不承認電影票是自己買的之類的?還是有那種突然回神之後無法接話的狀態?多細微的情況都可以。”

“妹妹沒跟我提過,不過沒關係,我馬上問她。”小駱掏出手機。

“等等,再順道幫我問一下,他有沒有話說到一半就突然轉換語氣,就像變成了另一個人,或是穿衣風格、飲食或音樂品味反複無常的情形,尤其是喜歡的音樂類型突然翻轉的狀況。”

“好,沒問題。”小駱一邊撥電話,一邊離開會談室。我趁此從書櫃抽了一本書,那是一本很有名的書。

約莫十分鍾後,小駱回座。

“我連那位女同事都問了,她和我妹都說眼鏡男沒有那些症狀。我妹說他們幾乎沒吵過架,他的日常喜好很穩定,最喜歡的還是Lo-Fi樂隊,至少這點他很忠誠。”

我點點頭,把手上那些對話記錄重新爬梳一遍,輪廓已然成形。

“所以,他到底算不算人格分裂?”

“目前還不能確定,但我能確定的是,他應該早有預謀。”

“什麽意思?”

我拿起左邊那張照片,外國男人那張。我終於想起來他是誰,正是以Lo-Fi聞名的“人行道樂隊”(Pavement)主唱斯蒂芬·馬克繆斯(Stephen Malkmus),但名字卻換成了讓人摸不著頭緒的“Logan Vadascovinich”。於是我把手邊的書遞給小駱,大家應該都猜得到,那本書就是《24個比利》(The Minds of Billy Milligan)。

“主角比利有兩個很重要的人格,一個是裏根,一個叫阿瑟。對其他人格來說,比利的身體是一個大家庭,裏根則是個負責保護家庭的猛漢,而他的全名是裏根·瓦達斯科維尼希( Ragen Vadascovinich),姓氏來自南斯拉夫。我想他使用的這個賬戶名稱,八成是參考了這本書,隻是把名字修改為羅根,至於照片,應該是眼鏡男本身的偶像。”

接著我指向右邊的照片:“你看另一個人叫什麽名字?”

“亞瑟王。”

“在書裏,亞瑟是英國人,是個像管家一樣的存在,負責決定每個人格的話語權。照片顯示的是美國演員愛德華·諾頓。他在電影《一級恐懼》(Primal Fear)與《搏擊俱樂部》(Fight Club)裏飾演多重人格患者,口音轉換流暢。這張照片,正是他在《一級恐懼》裏的劇照。也就是說,這兩個賬號早有伏筆。”

“天哪,根本就有備而來,所以我們隻能等著挨打嗎?”

“那倒未必,正是因為這樣,反而讓他露餡了。”

“怎麽說?”

“因為他的表現,跟多重人格患者的真實病態並不一致,而且幾乎朝反方向走。”

第一,多重人格是一個會讓患者感到十分恐懼的疾病,因為他的身體就像一台數據共享器,大家輪番進駐,即插即用,以最簡單的概念來說,就是“附身”(Possession)。案主遭到附身後,意識會被完全壓倒,因此他本人不一定擁有主控權。他不知道自己的身體何時會被接手,會被占用多久,一旦輪到其他人格使用,本人便會喪失記憶,就像切換電視頻道一樣,被遙控器轉台後,不知何時才會切回原頻道,就算切換回來,跟原來的劇情也銜接不上。於是他的人生就像不斷被剪輯過的影片,每次一睜開眼,就被傳送到各種陌生的場景,麵對這種情況,患者本人肯定開心不起來,甚至害怕被人發現這件事。

在我工作的這幾年中,隻接過一例雙重人格案例,案主第一次推開會談室大門時滿臉驚恐,就像走路走到一半被誰綁過來一樣。他沒聽過我的名字,也沒來過我們醫院,他原本在新竹某醫院治療得好好的,硬是被表哥叫過來這裏,而且還說不出表哥的身份。由於整個情況太荒謬,我隻得致電給他在新竹的心理師,才得知“表哥”正是他的次人格。

但眼鏡男卻毫不避諱,甚至大剌剌地跟小駱自白,就情緒表現而言,他似乎很沉醉在人格分裂患者的形象裏,對於一個隨時會被附身的人來說,應該沒人比他淡定了。最合理的解釋,就是他把這個疾病當作脫罪的籌碼,因此樂於展示。

第二,“失憶”是解離疾患最核心的症狀,解離(Dissociation)指的正是一個人與自身意識“脫離聯結”的狀態,但他居然一次都沒有發生過,而且一連幾個月都沒出現。若他真的有多重人格,亞瑟王身為管家,應該早在他們交往當天,第一時間跳出來跟妹妹打招呼,順便請她拜碼頭,通常這時候女方就會嚇到吃手,接著提分手。而且根據對話紀錄,這三個人的對話銜接得行雲流水,不像一般患者在進行人格轉換時會有個頓點,才剛失去意識的主人格,居然能迅速融入對話,看這些對話,我腦中浮現的是他拿著一部手機切換賬號的畫麵。

第三,多重人格跟職場一樣,都有主次之分。依照病程發展,主人格一開始不會知道次人格的存在,甚至拒絕承認他們的存在,因為他無法對自己解釋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主人格大多是借由其他人格在生活中留下的線索或痕跡,來得知次人格的身份,次人格之間的意識則是互通的,這是他們的溝通方式。但本案可疑的地方在於,假設眼鏡男是主人格,另外兩個是次人格,兩個次人格卻宣稱與主人格不熟,彼此互不相識,這完全違反發病機製。畢竟次人格的存在,就是為了“保護案主”(多數是阻止案主自殺)。他們各司其職,負責應對各種不同的困境,嚴格來說,這些人格就是案主通關時的各種必殺技,讓案主得以與壓力脫鉤,於是解離成為一種防衛機製。因此若要增加說服力,應該要立馬承認“我們就是來幫他的”,但這兩人卻做出完全相反的響應,倘若眼鏡男詐病,這就表示他看到小駱的IP證據後一時心虛,畢竟沒有多重人格的罹病經驗,不可能在瞬間做出真實的病症反應。

第四,從對話記錄以及小駱搜集的資料看來,這三個賬號的性格毫無區別,光是這一點就不足以被稱為多重人格,叫“複製人格”還比較切題。眼鏡男雖然在照片與賬號上動了腦筋,但要捏出一個完整的人格卻沒有想象中那麽簡單,因為這個人的習性必須從頭到尾保持一致,尤其從爭執中,很容易看出來他們對衝突處理的差異。以真實案例而言,眼鏡男若與人發生爭執,應該要選擇擺爛裝死,南斯拉夫人會直接爆氣,亞瑟王則會參與調停,一個是打手,一個是軍師,但這麽精彩的劇本居然沒有出現在對話裏,那裏隻有一堆等著被告公然侮辱的證據。

更有甚者,這三個人的“智力表現”都應該有所差異,這部分可借由事後鑒定得知。倘若眼鏡男想玩真的,就應該要用心經營這兩個假賬號,讓他們看起來像個性格迥異的活體,一旦被告,至少還有證據拿得出手。但這樣搞除了勞心費力,還有被專業鑒定翻盤的風險,因此選擇偷懶,而偷懶正是詐病案主破功的主因。如果有心詐病,人格分裂絕對是我最不推薦的選項,性價比真的太低。

最後一點,多數患者都有幼時遭“淩虐”的經驗,包括遭毒打或性侵。幼時是人格養成的黃金時期,也是人格最容易被撕開的階段,因此若是創傷過深,他們隻好說服自己“這個人不是我”,一旦能說服成功,轉交給其他人格代為承受,“這件事就傷不了我”。對於受虐的孩子來說,這其實是一件令人哀傷的事。但若真如眼鏡男的女同事所言,這家夥儼然就是個媽寶,因此我找不出必須有其他人格替他分擔痛苦的可能。

小駱專注地抄下我說的每一句話,在我們相處的50分鍾裏,我可以毫不費力地想象他和妹妹之間的感情。

最後我拿出白板,寫出以下的結論:

● 本人通常會極力隱藏身為多重人格患者之事實,本案恰好相反。

● 多重人格患者必定伴隨記憶喪失,本案則無。

● 主人格通常不知道次人格,次人格彼此互通,本案不符。

● 本案主次人格的性格表現幾無區別。

● 主人格通常有遭淩虐的童年經驗,本案疑無此情形。

臨走前,我叫住小駱。

“這些都是透過二手數據做出來的假設,既不客觀,也沒有任何鑒定效力,隻能當作參考,講白一點就是自我安慰,無法證明他真的詐病。若你決心提告,法院應該會再指派其他醫院進行司法鑒定,但如果需要更詳盡的資料,我可以出一份今天的會談紀錄,還有其他的相關文獻,這兩天一並寄給你。”

“謝謝。”小駱微微舉起手中的牛皮紙袋,“這些應該就夠了,我再整理一下,到時候直接找他家人談。”

“嗯,但如果可以,我建議還是先問你妹妹的意見。發生這種憾事,沒人知道她是怎麽過的,關於她的感受與意願,我認為應該要擺在第一位。”

小駱嚴肅地望著我,然後拍拍我的肩:“謝謝提醒!這樣吧,不管結果如何,下個月我值白班,下班後來我辦公室,我請你喝一杯。”

到醫檢室喝一杯?

“別懷疑,身為化學人,調酒對我而言,隻是一道乙醇與輔料的精密配比過程。”

兩周後,晚上7點,我推開掛有“Staff Only”的門,穿過檢驗科的長廊,血清組與鏡檢組都還在作業。

小駱起身向我招手,領我到會議室,而會議桌已擺上兩杯威士忌可樂,連冰塊都鑿好了。

“結果怎麽了?”

小駱聳聳肩。

“妹妹拒絕了。她一翻完那疊數據就開始哭,淚水無限供應,一下殺得我措手不及。你要知道,這個女漢子在拿完孩子那天,還有被那三個賬號圍剿當時都沒哭,就是個死硬派,可是那晚卻抱著我哭得稀裏嘩啦的。那時候,我腦中湧出了很多她小時候被教練罵哭的畫麵,但我卻不太記得該怎麽安慰她。唉!”

小駱示意我喝酒。

“後來我冷靜下來,才發現自己可能真的做錯了。那份數據最大的作用,就是再次確認她被一個男蟲騙財騙色而已。況且就算衝去他家攤牌,把對方告倒了,也不是妹妹想要的畫麵。現在想想,我實在太不冷靜了。”

“幹嗎要冷靜?身為一個哥哥,有這種反應才正常啊。或許她哭,是因為看到了你的心意,感受到你想為她做點什麽的焦急。失去男友,得到家人,關係的輕重,在那一刻傾斜得很清楚,而這種傾斜是一種很甜蜜的角度,的確值得流淚。”

“你超會安慰人。”

“我靠安慰人吃飯。”

然後我們很有默契地舉杯。

“我後來想想,你妹妹其實跟眼鏡男有個相同的地方。你知道古羅馬詩人提布魯斯(Albius Tibullus)嗎?”

小駱搖搖頭。

“我也不熟,但他有句名言:In solitude, be a multitude to yourse(In solis sis tibi turba loci),意思是‘孤獨的時候,一個人要活得像一支隊伍’。

“無論是眼鏡男或是你妹妹,都實踐了這句話,隻是處理靈魂的方式不太一樣。前者把靈魂拆成一支隊伍,分散風險;後者則把靈魂整合得像一支堅強的隊伍,獨自對抗世界。處理靈魂的方式沒有對錯,它讓前者活成了人格分裂,後者活成了死硬派。但我覺得詩人應該比較喜歡死硬派,死硬派搖滾多了。”

“那就一起敬死硬派吧。”小駱露出溫暖的笑容,我們舉杯一飲而盡。

倘若有任何死硬派正在看這篇文章,不要忘記,曾有兩個男人為你舉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