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篇:無法逮捕的縱火犯

昨夜一場大風雨,把整座小城痛快淋漓地刷洗了一遍,人們呼吸著少有的清新空氣起床,卻又麵對一個酷熱的晴天。

因為沒有案子,又是午後,坐在裝有空調的辦公室內,偵探伍佳梅利用休息時間,給助手郭春上偵探課:“案子不一定都是人為的,也有自然發生的時候。比如桌子上的凸透鏡,陽光直射形成的焦點,能產生400度以上高溫,下麵的物體就會被點燃……”

郭春很高興,又學到一種經驗,拿起凸透鏡正要做試驗,局長這時敲門進來,說:“郊外一家珍稀花草培植基地突然發生火災,培植成功的幼苗全部被燒毀,損失巨大。你們馬上出警,調查起火原因。如果有人故意縱火,你們要把縱火犯給我抓回來!”

伍佳梅帶領助手馬上趕去。基地裏有十幾個塑料大棚,著火的是其中之一。兩人馬上展開現場調查,幾乎被大火完全毀壞的大棚內外,遍布著雜亂的腳印。這種狀況,要想從腳印上找到線索,談何容易?可是,除了腳印之外,再沒有任何可以成為線索的東西。

盡管非常不容易,但他們還是發現了三組可疑的腳印,經過一一對證,三個嫌疑人分別被叫到花卉基地主任辦公室來。他們都是基地的員工。可是,經過詳細的詢問和縝密的查證,在起火時間,他們都有不在現場的證明,可以排除做案的可能。

伍佳梅帶領助手再次勘察現場,找到了起火點,但是,卻找不到縱火物。難道縱火犯點火之後,破壞了縱火痕跡,連縱火物也帶離了現場?這樣的縱火犯可真是狡猾至極。

案件本身沒有證據和線索,內部員工又都沒有作案時間和動機,隻有從外向內調查。

“有什麽人對基地或者基地領導不滿麽?”

伍佳梅和郭春分別詢問員工,但詢問的是同一個問題。最後他們將記錄整理出來相互對照,終於發現了三個嫌疑人。一個名叫張子山,原是基地員工,因為經常違反工作程序,給基地造成巨大損失,半個月前被開除。第二個是個體花卉種植大戶蘭成業。他曾想引進基地的最新品種,沒有得到主任的批準。第三個名叫穀小東,原來是基地的技術員,總以為自己本事比別人大,便辭職回家,自己創辦了一個花卉實驗基地,不想試驗失敗,負債累累,而後又想回基地工作,遭到主任的拒絕。

這三個人都有做案動機。

可是,最後的調查結果是,都沒有做案時間。

應該說這不是什麽大案子,卻把伍佳梅和郭春難住了。一連忙了幾天之後,仍然毫無頭緒,就再次來到現場重新勘察。這一次,比上幾次更加仔細,但是,仍然沒有發現任何新情況。

站在案發現場,伍佳梅疑慮重重地向四周望去,發現不遠處的幾個大棚上麵,都有一片被泥土壓成的凹槽,忽然間靈機一動:大棚起火時間接近中午12點。如果這個大棚上方也有一個凹槽,而且更大一點更深一點——立即向員工調查,她的聯想得到了證實。

“我知道誰是縱火犯了。”伍佳梅長出一口氣,帶領郭春立即返回警局,報告局長案子破了。“你把縱火犯給我帶來!我要看看這小子,為什麽要和美麗的鮮花過不去!”局長命令說。

“局長,這個縱火犯,我們抓不了。”伍佳梅說,“因為它是大棚頂部凹槽裏的雨水,陽光直射下起到了‘凸透鏡’的作用,產生的高溫點燃了大棚內的幹燥之物,所以起火。”

“這樣啊!”局長慢慢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