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篇:照片背後的秘密

牛老師發現學校倉庫裏的50太電腦不見了,便立即了報警。

探長伍佳梅和助手仔細勘察了現場,確定案發時間為晚上9點到10點之間,又根據收集到的細微證據,懷疑盜賊應該是學校主管後勤的副校長的丈夫尚可群,此人是一家網吧的老板。

“昨天晚上9點到10點,你在哪裏?”

助手詢問尚可群。

“昨晚九點——”尚可群想了一下,“我和朋友在一起吃飯,”說著,從抽屜裏拿出一張照片,“當時我來得比較早,朋友還沒來,我見飯店大廳十分漂亮,就拍下了這張照片……”

伍佳梅接過照片看了看,發現了一個疑點:“時間不對呀!照片背景的時鍾是3點,不是9點。”

“哦,”尚可群仍然一副泰然自若的樣子,“這是從鏡子裏拍的,所以有些東西應該是反的。”

如果這樣,照片上時鍾的3點,應該是現實中的9點。但是,僅憑一張照片,還不能證明尚可群沒有作案時間,至少要弄清楚是上午九點,還是下午九點。

照片的背景裏拍到了一名女服務員,胸前戴著印有飯店名稱的名簽。伍佳梅和助手趕到這家飯店,女服務員看了照片說:“在這裏拍照的顧客非常多,實在記不起什麽了。”

去找與尚可群一起吃飯的“朋友”。

當她們見到這位“朋友”表明身份時,“朋友”眼睛裏閃過一絲慌亂。“朋友”說:“我們是在晚上九點以後進餐的。”

“唉,又是一無所獲。”

離開“朋友”家,助手失望地說。

“不,收獲很大。我從‘朋友’的眼睛裏發現了什麽。”伍佳梅拿出那張照片,“究竟是什麽,我還不知道,但是,這張照片應該給我們答案。”果然,她發現了疑點,“照片既然是從鏡子裏拍攝的,背景裏應該有一些東西都是反的,你看服務員胸前的名簽。”

助手接過照片認真一看,不由得驚喜起來:“名簽上的字,應該是反的才對,可現在是正的,說明這張照片根本就不是從鏡子裏拍攝的,那麽時鍾上的三點也是現實中的三點,根本不是晚上九點,也就是說,尚可群有作案時間。”

“還不能這樣肯定,我們應該請教專家。”

根據專家鑒定,照片確實是從鏡子裏拍攝的,但是,卻是從底片背麵衝印的,所以照片背景的時間和現實時間是一致的。現在可以肯定,案發當天,尚可群和“朋友”確實在這家飯店吃過飯,隻是,時間不是晚上九點,而是下午三點,那麽,尚可群具有了充足的作案時間,而那個“朋友”就是他的同謀。

然而,證據仍嫌不足,應該找到被竊的50台電腦。

“朋友”遠遠沒有尚可群老練,應該容易突破。為了不打草驚蛇,防止尚可群改變電腦藏匿地點,伍佳梅讓助手悄悄把“朋友”帶回公安局。經過審訊,他承認了與尚可群合謀做案,並說出了藏匿電腦的地方。

尚可群在大量證據麵前,頓時不見了原先那種“從容自若”的風采,隻有乖乖地俯首就擒了。至於那些與學校電腦和值班老師相關的信息,都是他兩天前從妻子口中套問出來的。

事後,助手問伍佳梅:“您怎麽就能肯定照片上會有答案呢?”“其實很簡單,”伍佳梅說,“如果‘朋友’心中無鬼,眼睛裏就不會閃過一絲慌亂。我從他的慌亂中看到了他心裏的‘鬼’。既然心裏有‘鬼’,口中說的肯定就是假話,那麽,這張能夠證明他們的假話是真話的照片,肯定有問題……”

“我明白了。”助手說,“能把假的東西證明為真東西的證據,一定也是假的。我們隻要能證明這個‘證據’是假的,那麽,也就還原它本來麵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