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袁世凱簡曆

1859年9月16日 (鹹豐九年)生於河南省項城市王明口鎮袁寨一個世代官宦的大家族,父祖輩多為清朝顯貴,權重一方 。

1876年(光緒二年)鄉試未中

1879年(光緒五年)鄉試未中

1881年(光緒七年)至山東登州投靠保慶的結拜兄弟吳長慶,任“慶軍”營務處會辦。

1882年(光緒八年)跟隨吳長慶的部隊東渡朝鮮,以“通商大臣暨朝鮮總督”身份駐藩屬國朝鮮,協助朝鮮訓練新軍並控製稅務,為朝鮮國王所看重,得清政府獎敘五品同知銜。

1884年(光緒十年)指揮清軍擊退日軍,由李鴻章奏舉,任駐漢城清軍“總理營務處,會辦朝鮮防務”。

1894年(光緒二十年)隨軍撤退天津

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擴練駐天津小站的定武軍,更名為“新建陸軍”,奠定了袁世凱一生事業的基礎。

1897年(光緒二十三年)擢直隸(今河北)按察使,主持練兵。

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告密給慈禧,升任工部右侍郎。

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出任山東巡撫,維持治下穩定,加入東南互保。

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創建山東大學堂,繼李鴻章署理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

1902年(光緒二十八年)實授北洋大臣,兼任政務處參預政務大臣和練兵大臣,在保定編練北洋常備軍(簡稱北洋軍)。

1903年(光緒二十九年)任清政府在北京設立練兵處會辦大臣,掌握實權。

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與張之洞一道參與廢除科舉製度,將北洋六鎮編練成軍,控製其中五鎮。5月13日奏請籌款自造京張鐵路, 15日派陳昭常、詹天佑為京張鐵路總辦,10月開工。7月,在天津開辦了無線電訓練班,聘請意大利人葛拉斯為教師,10月在直隸省河間秋操,首次用電報、電話進行聯絡。

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10月13日《立憲鋼要》。

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調任軍機大臣。倡導的第一支中國警察隊伍於天津成立。開中國首次地方選舉先河,在天津進行市政官員民主自治選舉。

1908年(光緒三十四年)稱疾返回河南,隱居輝縣、安陽,韜光養晦,伺機複出。

1911年(宣統三年)11月1日清廷宣布解散皇族內閣,被任命為內閣總理大臣。

1912年(中華民國元年)1月25日,通電支持共和。2月15日,被南京參議院正式選舉為臨時大總統,3月10日於北京就職。9月20日,頒布《整飭倫常令》,下令“尊崇倫常”,他說:“中華立國,以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為人道之大經。”力圖恢複已經中斷兩百多年的傳統漢文化。

1913年(中華民國二年)鎮壓二次革命, 10月6日,國會選舉袁世凱為第一任大總統。製訂了《國會組織法》、《公務員獎懲條例》和《文官考試法》。

1914年(中華民國三年)1月,下令解散國會,5月推出新的《中華民國約法》,改內閣製為總統製

1915年(中華民國四年) 1月,袁世凱以大總統令公布《頒定教育要旨》,公布《權度法施行細則》,5月,接受了幹涉中國內政的“二十一條”中部分條款,11月,頒布《著作權法》,12月初,宣布恢複中國的君主製。與中、俄、蒙簽訂《恰克圖協約》,迫使外蒙古分裂勢力取消獨立,讓俄國承認外蒙古為中國領土。 1916年(中華民國五年)1月12日,公布《傳染病預防條例》;3月22日,取消帝製,恢複“中華民國”年號,5月下旬憂憤成疾;6月6日,因尿毒症不治而病逝,時年5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