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作家馮玉雷是一個頑強的文化尋根者,一個試圖“還原”絲綢之路文明的夢幻者,一個追尋敦煌文化的沉醉者,一個執拗地按照自己的文學理想來建構文字王國的人。這樣的人,雖身處繁囂之中,由於癡迷之深,其孤獨幾乎是必然的。

馮玉雷的小說創作開始於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陸續發表中篇小說《陡城》、《野糜川》等,並且出版了長篇小說《肚皮鼓》,他在追求藝術性的同時,更注重作品的文化意義。1998年,臨近敦煌藏經洞發現一百周年之際,馮玉雷完成了紀實體作品《敦煌百年祭》,以類小說筆法,書藏經洞之悲劇。這是他的敦煌文化小說的肇始。別看文筆近乎通俗,立意卻不膚淺,興趣也不在獵奇,而是落在如陳寅恪所說:“敦煌者,吾國學術之傷心史也”的語義闡釋上。他要探究的是,敦煌何以成為傷心史,傷心在何處?傷心的僅僅是學術嗎?傷心的隻是一座藏經洞,抑或一個王道士?對於王道士,作者的看法較為深刻:不是簡單化地唾罵他“賣國”了事,而是寫這個被曆史戲劇化地置於矛盾焦點的小人物,為孤絕所困,為生計所苦,為情勢為挾,為愚昧所驅,其行為及其後果帶有某種“假私濟公”的性質——出於私欲是本意,是出發點,“濟公”卻是始料所未及的客觀使然。大量珍貴文物被盜賣了,大不幸也;但珍貴文物因禍得福,幾乎在一百年間躲過了重重災難,被完整地保存下來了,致使敦煌學成為資料豐滿的顯學,又是不幸中之萬幸也。它們不是藏在自家的而是藏在別國的博物館裏,是讓人痛心疾首的事;但它們終究沒有像圓明園的珍寶那樣被劫掠一空或者付之一炬,又讓人在痛心之餘感到了些許欣慰——在全球化和資訊空前發達的今天,這後一點也許會變得愈益突出。

如果說,《敦煌百年祭》隻是圍繞藏經洞傳奇的一部單純而緊湊的紀實體作品,那麽,擺在我們麵前的這部長篇小說《敦煌?六千大地或者更遠》,就是一軸寫意和寫實交織的長卷,一首雄渾的交響樂,一個龐大的文化夢境。作者努力追求題旨的深邃,氣象的闊大,人物的眾多,線索的複雜。這些都是他的前作所無法比擬的。馮玉雷無疑躍上了一個新的高度。在我有限的閱讀經驗裏,像《敦煌?六千大地或者更遠》這樣奇異的文本尚不多見。我甚至一時不知道該怎樣評價這部標明為“小說”的複雜文本,姑且以“文化小說”名之。必須承認,它為我帶來了強烈的知覺衝擊和浩闊的閱讀感受,包括大量關於敦煌和西域的神話傳說,民間故事,曆史疑案,科學知識。我相信讀到這本書的人,也會和我一樣,為它的曆史意象的豐富,斑斕,多元,神奇和無極的寥廓感而發出讚歎。作者固然不是知名作家,但他把握錯綜複雜曆史文化現象的能力,處理頭緒紛繁曆史人物的本領,不免讓人暗暗稱奇。然而,它有點“不像小說”,它缺乏傳統小說情節的連貫性,懸念的緊張性和主要人物的一以貫之,它有意地切斷故事的趣味線索,讓人頗為不適,它在文體上的嚐試,即所謂“整合”方式,也不無可以商榷之處。但是,盡管如此,它仍是一部有價值的作品。

小說題名《敦煌?六千大地或者更遠》,表達了作者獨特的文化情思和曆史文化觀念。“六千大地”泛指西部大地——帕米爾高原,青藏高原,河西走廊,傳統中的西域各地及中亞。六千大地極言其遠,包含一個大文化帶。這一地域曾經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文化中心地帶,積澱深厚,張力四溢,而敦煌是它的一顆明珠,是其文明核心和精華匯聚之地。敦煌文化也可以說是樓蘭文化、龜茲文化、高昌文化等已經消失的西域文化的延伸,其中也有很多中亞與中國中原文化的雜交成分。正是敦煌,以及圍繞敦煌的中亞腹地在上世紀初的人文地理大發現,激發了作者的想象,引發了思古之幽情,豪邁之追憶,浪漫之抒發。作者是一個真正熱愛西部,熟悉西部,並把靈魂交付給西部大地的人。他心中的西部,並不是外在的荒寒,不是茫茫戈壁,不是粗礪的物象,徒以形式赫人,他心中的西部是一個活物,一個無可言說的心象,一種近乎神性的存在,是積澱了豐厚的文化土層的所在,有點萬物有靈的泛神論意味。隻有長期浸潤其中又能超拔出來,達到物我兩忘境地的人,才可能有此悟性。

這部長達七十四萬言的小說,擷取的是十九世紀末葉和二十世紀初葉,那個轟轟烈烈的中亞地理大探險、考古大發現的時代。這個時代,西方列強正在不斷敲開中國的東大門;而在中國的西部邊陲,偉大的敦煌藝術卻在征服著西方世界,引來了西方的竊掠者、覬覦者和探險者。那時,在新疆,西藏,塔裏木,天山南北,昆侖山,阿爾金山,敦煌,河西走廊,出沒著不少外國探險者,或者文化大盜,他們一齊把目光轉向這片冷寂萬年之地。他們先後到達長江黃河源,羅布泊,青海湖,尼雅古城,樓蘭國舊址,絲綢之路沿線,以及拉薩外圍。這是一個偉大的人類科學和文化的活躍期,魚龍混雜,搬演的卻是人類另一種性質的戰爭——文化的戰爭。在我看來,這部書由三條主要線索構成,一條是象征性的,從敦煌的遠古傳說寫起,涉及到大英雄,月牙,樂僔,茄豐,正統十一,羅布奶娘,蒲昌等等,直到引出沙洲駝隊,主要表現西部人民的生存。這裏的人物大都是“不死鳥”,有西部精神的傳統。第二條線索是現實層麵的,涉及敦煌及探險所到各地的各類中國人形象,潘震,楊恕昌,王圓籙,蔣孝琬,阿克亨,唐古特,香音,馬榮貴,烏蘇,辜鴻銘,等等。第三條線索是外國探險者們的形形色色,這是作品中份量最重,也最見光采者。諸如榮赫鵬,普爾熱,梵歌,斯坦因,斯文?赫定,伯希和,河口,奧得等等。迄今為止,雖經常有人提及他們,卻還沒有一部作品像馮玉雷的這部作品,如此集中生動地描繪他們各自不同的形象。小說同時具有濃厚的傳奇色彩——雖然作者在不斷有意地削弱其傳奇性。小說從普爾熱劫天馬起筆,到梵歌與香音之戀,並遭暗殺,引出斯坦因的辨別古書,王道士的打開藏經洞,斯文?赫定的撿到靈光玉,伯希和的北京辦展覽,河口的進西藏,榮赫鵬與1904拉薩的槍聲,最後,以終身未婚的大探險家斯文?赫定得到了羊皮地圖而收束。書中有大量聞所未聞之事,有深厚的文化底蘊。

那麽,作者是怎樣展開自己的藝術世界的呢?麵對中華文明與東西方文明交匯撞擊的巨大文化遺存——敦煌,作者為之神往,追懷,讚頌,產生了重塑敦煌大意象的衝動。但是,要訴諸小說形式,卻是件極困難的事。能領悟西部的神韻,並不一定能言說這種神韻。作者為了表達他積蓄胸中不吐不快的情愫,采取獨有的方式。首先是,放棄傳統現實主義的人物觀,不再精細地刻畫人物的性格層麵,全書甚至沒有貫穿性主要人物,而是把各色人物作為類型和符號,匯入了文化行為的洪流,成為巨型文化幻境中的角色。這樣說也許有點抽象。事實是,小說中的人物,不再突出其民族的,國家的,集團的意誌代表,而是更多的是以文化的,個體的,甚至人類精神的某種精神代表出現。於是,整部作品仿佛一件圖案極其複雜的編織物,又像一個巨型的旋轉舞台,眾多人物一一從我們眼前掠過,共同指向一種浩闊的文化精神。作者力求深入到天、地、人的靈魂深處,發掘一種或多種文化形態的來龍去脈,展現生命個體在本真狀態下愛的姿態,力圖寫出悲劇性的集體無意識,以寄托其文化情思和浪漫遐想。斯文?赫定不能算全書的中心人物,但他的形象顯得十分突出。他是一個心懷夢想的科學家,一個癡情的獻身者,為了酷愛的中亞文化,他終生未婚,“把自己嫁給了六千大地”。在他身上,有悲憫,也有以有限隨無限的憾恨。他是作者心目中的文化英雄。

作品在虛與實,史與詩,科學與想象,學術與文采的結合上,也有自己的特色。在這裏,世俗的道士與神話中的仙姬,探險者的麵影與煙濤微茫的傳說,交錯展開。馮玉雷為研究敦煌史、神話、民族學,下過一番笨功夫,他涉獵史料廣泛,有較豐厚的積累。這部書無疑具有相當的學術含量,非道聽途說者所為,有依據,有鑒別,有見解,堪與學者對話。然而,有意思的是,他完全不是為了寫敦煌史,或從史的角度出發,毋寧說他是從自己的夢想出發。他對梵歌,斯坦因,伯希和,普爾熱,斯文?赫定,河口等,還有蔣孝琬,王圓籙之流,都懷著巨大的好奇心,有一股探究熱情。不是為了考證史實,而是為了挖掘文化意蘊。一方麵,作者恪守曆史的科學性,在重大的事件、年代、人物上,遵循史實,體現學術性的嚴謹的一麵;另一方麵,為了充分展現文化意象,張揚敦煌文化精神,小說的時空自由轉換,事件與人物離合自如,作者驅遣神話中的人,壁畫中的人,動物,木石,彩陶,寶玉來為整體服務。追求語言的色彩感,畫麵感,瞬間感,也是其突出特征,顯然,這是現代藝術的表現手法。馮玉雷常常談到達摩、六祖惠能及西方現代藝術家梵高、高更、塞尚、馬蒂斯、杜尚等,他從這些卓然獨立的文化巨匠的行為及藝術中吸取營養,並用於自己的創作實踐。試看小說開端,普爾熱捕獲天馬的場麵:“普爾熱沉醉於天馬舞蹈般優美的飛騰中,如同一枚從俄羅斯大地發射的子彈,向著無盡的未來衝刺,衝刺!他體驗到飛翔的快感,也就是子彈鑽進獵物骨肉的快感”,還有文中諸如 “從前衛到傳統之間的距離很短,可以說從拉薩到庫倫,也可以說從羅馬到長安,總之,在敦煌這個交叉點上,從我們開始——隻能說從本階段開始,包括以後的法良、張議潮、回鶻公主、於闐夫人等等隻能選擇有生命的方式來抒情、表現”、“我畢竟是女人,我需要依偎著男人的信仰休息”、“誰都知道你來自於《聖經》,現在卻站在《山海經》上”之類的敘述,這種筆墨,寫意,瑰麗,浪漫。但是,這部作品也存在一些明顯的不足。作者關於沙洲駝隊的設計是動人的,“駱駝客的真誠、勇敢和忠義震顫了我,如果說敦煌是駝隊的心髒,那麽往來穿梭的駝隊就是伸展在西部六千大地的動脈、神經和觸角”,“駱駝客要懷著恢複漢唐繁榮的夢想周遊世界”,可惜在具體表現上,顯得力度不夠。另外,全書筆墨過於密實,厚積,不夠疏朗,多種藝術手法雜交和雜糅,有的成功,有的失之勉強。有些語言不古不今,聽來別扭,影響了風格的統一。

關於《敦煌?六千大地或者更遠》的寫作,馮玉雷在致我的信中說:“……我便以農民對待土地和糧食的情懷奉獻了全部虔誠,麵對自己,反省內照。作為外化的形式就是繼續寫作——將六年前開始的一次創作活動向前推進,一氣嗬成,完成初稿,之後,反複修改。那是一段另類幸福的日子,我整天同誇父、西王母、古代高僧、普爾熱、斯文·赫定、斯坦因、駱駝客、行為藝術家等神話、曆史、小說中的人物一起呼吸,共同麵臨絕境,又重新獲得希望,心靈在西部的高天厚土中沉醉、釋放”。從中可以看出他的定力,他真正地進入了自己的世界,流連忘返。這種定力使他發現了別人難以發現的題材,創造了一種獨特的、屬於他自己的表達形式。每個民族、部落、國家乃至個體,所有的行為都與文化有關,可是我們發現了多少呢?現在有太多的作家滿足於生活中熱鬧的表象,就像隻看到樹葉而看不到樹幹一樣。

在通信中,馮玉雷還說:“偉大的瑞典探險家斯文·赫定在其作品裏記述了古典時期生存在羅布泊的一種鳥,叫‘湖上犛牛’。這種鳥的生存狀態很奇怪,常常積聚力量,然後抒情性地爆發出一連串不斷變奏的鳴叫聲,像犛牛。‘湖上犛牛’專注地抒情,精疲力竭,癱倒;再積聚,再抒情,再癱倒。如此循環。我的寫作隻在業餘,但從情感上來說,也像湖上犛牛。沒有人要求我寫什麽,怎麽寫,僅僅因為我熱烈地深愛人生、自然、文化、夢想,要愉悅,抒情,感恩,工作之外的時間幾乎都花在與文字有關的事情上了”。看了這段話,我不由深深感動。這不正是需要在當代作家中大力提倡的精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