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李斯:千古一相,“倉鼠”一生2

(三).

後人認為,李斯之所以如此倒黴,全是因為指鹿為馬的趙高。李斯為什麽會敗於趙高?我認為,有三個原因。

第一,李斯沒有把趙高作為敵手,而趙高把李斯當做了敵手,李斯本質上是個文人,

趙高本質上是個小人。文人和小人相鬥,永遠都不是對手。

第二, 作為太監的趙高每天都和皇帝保持密切聯絡,而李斯想見皇帝一麵都難,要想讓皇帝信任他,實在很難。

第三,趙高用威逼利誘的方式很快建立了自己的勢力集團,而李斯始終沒有自己的勢力集團,這還是因為文人的麻痹大意。

先說第一點。

在始皇時期,李斯的地位已經達到了最高一級,不可能再升高了。而趙高,雖然身份是宦官,本質是小人,但他也懷有升官掌權直至位極人臣的心思。李斯壓根就沒把趙高當成對手,他甚至還有文人的一種自我意**的輕狂,二世若不是他,還當不了皇帝,上位後應該會感激他,長保他的富貴。對於趙高,他認為,隻不過是一個太監。

然而,文人從政,特別容易犯幼稚病,昨天的盟友很可能是今天的敵手。趙高跟李斯結盟,擁立二世成功之後,馬上就把李斯當成了最大的敵手。但李斯始終認為,對付太監趙高,是綽綽有餘,根本就沒把對方放在眼裏。以至於一次次錯失機會,直到最後局麵再也無法逆轉,事情已無法收拾的時候,他才跟皇帝說趙高要謀反。其實這也是誣告,李斯並沒有掌握任何趙高謀反的證據。

趙高則不同,小人的可怕就在於他毫無底線,從來不會考慮到人性之道,隻求目的達到。為了陷害李斯,他假意擺出一副對祖國現狀憂慮的姿態讓李斯向二世進諫,卻總是挑二世吃喝玩樂的時候帶李斯去,去了三次,二世都玩得很爽,正和妃子在**談人生,你跑過來進諫,自然是掃了他的興了。李斯在趙高的陰險安排下多次不合時宜地求見,二世最後發怒說,我常有很多空閑時間,丞相不來,我正在爽時,丞相就來找我,難道是丞相因為我年輕而輕視我?

這時候趙高終於可以落井下石。說,皇帝啊,我也這麽覺得啊,“人臣之貴,必易主位”,當年沙丘之謀,他自認為對陛下貢獻很大,想得封地稱王呢。還有啊,他兒子李由擔任三川郡守,可是陳勝吳廣都在附近起義了,他不但不鎮壓,聽說他們還有書信來往呢。

這下子本來就沒什麽腦子的秦二世毛了,立即把李斯打進大牢。打進大牢之前,李斯也慌了,作為一個文人,他的應對方式就很幼稚,說趙高謀反,但是沒有任何證據。二世自然會認為,他說你謀反,你就說他謀反,你不是狗急跳牆嘛,自然不會信他的話。

但是趙高整李斯絕對是步步驚心,步步為營。調查李斯和李由謀反的事,卻發現李由已經被項羽的伯伯項梁給殺掉了,正好死無對證,趙高告他謀反被殺。

《史記》記載,“趙高治斯,榜掠千餘”。趙高派人喬辦二世使者,隻要說出實情,就嚴加拷打。後來到了真正的朝廷官員來了,他已經哪個是二世的人,哪個是趙高的人了,直接承認有罪,為了避免再次挨打,朝廷官員報給二世,二世高興地說,如果沒有趙老板,差一點被李斯這個老東西給騙了。

第二點:趙高獨占了跟皇帝的聯絡權。

在現實生活中,文人們會常常納悶,為什麽小人總是得到領導的賞識。說到底,其實關鍵還是他們跟領導走的近,無論是明君還是昏君,都喜歡聽好話,關鍵是身邊人服務的好,領導想吃好東西了,立馬安排,皇帝性饑渴了,總能找到風味不同的女人。文人,天生就跟領導保持一定距離,時間長了,難免給他們有種清高的感覺,小人在為你吹吹陰風,自然得不到寵幸,這樣一比較,昏君如二世自然會寵幸趙高,而明君如乾隆也離不開和珅。

正因為掌握了這種聯絡全,所以當李斯為二世陳申辯書,趙高直接截下,當場撕碎,恨恨罵道:“囚犯怎能上書!”——直接堵截了皇帝了解真相的機會。

而當李斯被動地去彈劾趙高時。趙高立馬忠心耿耿,並不無哀怨地對二世說,“實際上丞相害怕的就是我,我一死,他就無所顧忌了”。——二世肯定更願意相信身邊人。

可想而知,凡是跟皇帝關係密切的人,接近權力中心的人,相對於其他人,在權力鬥爭中占有優勢。所以你可以看看,為領導開車的往往比坐辦公室的還要升官快,其實也是一個道理。也因此,曆代想要固寵的人,無不想方設法打聽皇帝的愛好,揣摩皇帝的心思,不惜重金打通與皇帝的聯絡渠道。但李斯這樣的文人,是不會或者說不屑做這樣的事的,博弈之間,勝負就出來了。

第三點:政治鬥爭需要自己的班子。

李斯貴為丞相,百官之首,但沒有自己的私人勢力集團。 這也是始皇始終信任他的原因。但是換了江山,二世最信任的人是趙高,李斯已經成為他政治上最大的敵手,在趙高的勢力還沒有膨脹的時候,立即建立自己的勢力集團。其實,以李斯的地位,完全可以做到,不過,他還是有點書生意氣,忽略了自己現在已經不是書生,而是一名政客了,政客要保護好自己,必須有槍杆子,槍杆子裏才能有保護自己的政權。

我們有了這些認識之後,再來詳細考察李斯倒黴的一生,就會有更深的感悟。

李斯死了,死在了名利場上,他的身後是一片寂寞。留給世人的唯有他一手漂亮的小篆,後來記得他最多的也許就是他死法的慘烈。

“牽犬東門,豈可得乎?”這是秦相李斯在腰斬前,對一起俯首就刑,一起奔赴黃泉的兒子說的最後一句話。

李斯,一位出身平民的小吏,既是一個開國功勳,又是一個禍國罪人。他的身上充滿了文人的糾結和自私。他雄才大略,統一文字,統一度量衡,卻又嫉妒賢能,毒死韓非子,倡導焚書坑儒,卻一輩子活在趙高的鉗製下,是非不分,最終又被趙高指鹿為馬,被迫承認謀反。

“牽著自家養的一條黃色的土狗,帶著自己年幼的兒子,出上蔡東門,到野外追逐狡兔。”曾是他最美妙的理想。在腰斬的那一刻回光返照式的舊念,或是他臨刑前精神失常的囈語。他殺了一輩子人,如今輪到他被殺,而且“夷三族”,蒼老的心靈想必已經出現一種淒涼的幻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