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還是陳晶晶心細,這確實是個簡單的問題。刑警支隊的人就是聰明。”林火聲誇耀道。

徐廣生抓到了話柄,調侃道你是什麽意思,你是在說我們檢察院反貪局的人不聰明是吧,別搞小山頭利益呀。”

李吉偉接上話說老徐,你別得意,你別忘了,楊靜岩的案子還是我們刑警們的功勞呢,你別貪天之功好不好。”

“這是你們刑警支隊幫的忙,我喝酒行不行啊。”徐廣生拿著酒說。

“別價,徐局長。”林火聲攔住徐廣生說不能這麽說,這是我們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我們的同誌為此還獻出了寶貴的生命。我們還是共同喝下這一杯吧。”、經過十幾天的奮戰,省專案組的工作已經基本結束,他們將調查的案卷移交給了淩水市人民檢察院,楊靜岩的貪汙受賄案由淩水市人民檢察院和淩水市中級人民檢察院起訴。

省專案組臨走時,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傳達**的指示精神,要求辦案人員從速從快對楊靜岩進行公正的審判,要給淩水市人民一個交代,給全省人民一個丨交代。

這場由省專案組掀起的軒然大波在淩水市持續了近半個多月。市民們幾乎天天都會傳播著各種新聞,這是因為一大批涉:案人員被調查被拘留被逮捕,很多領導因涉嫌楊靜岩的案子被傳訊和拘留,有很多的縣處級幹部還依法被逮捕。專案組撤走後的當天,楊靜岩的貪汙受賄案件,陸續在各級新聞媒體上曝光了,幾家報刊都用上了《共和國最大貪汙案》的題目,海外也有多家新聞媒體做了報道,一家香港的報紙還披露為《共和國貪汙受賄第一案》。這些報道都用不爭的事實,揭露了楊靜岩在任石油實業總公司總經理期間,利用各種手段貪汙受賄共計四千餘萬元。

二〇〇〇年十月十四日,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楊靜岩貪汙受賄案。

在莊嚴的審判大廳上,作為公訴人的徐廣生義正辭嚴地宣讀公訴書。

“一九九五年,淩水市中直企業的多種經營處處長兼多種經營處辦的企業化工製品供銷公司經理李某,向楊靜岩求助購買石油公司的‘廢劑’,楊靜岩先後批出七十餘噸的‘廢劑’,李某將其倒賣給了南方的一家企業,價值一千三百萬元。業務促成後,李某以回扣的名義把錢交給了楊靜岩,楊靜岩從中一次收取了二百萬元據為己有。

“一九九五年底,楊靜岩與他人一起去深圳、廣州等地考察,期間收受考察單位所送賄金六十萬元。

“一九九六年六月,楊靜岩與李某再次合作,將‘三八二四’幹膠批給李某,李某轉賣給了福建的另一家化工企業,得到了回扣款二百三十六萬元。同年十二月,楊靜岩如法炮製,再次將八十八萬元裝人自己的腰包。

“一九九六年七至十月間,石油公司工程改造期間,楊靜岩收受工程施工方的賄金八十八萬元,還向一家外資公司索要並收受賄金五點四萬美元。

“一九九七年一月,石油公司決定收購山東某單位的二百餘噸‘三八二二’型催化劑,雙方已經商議每噸價格為五萬元。該公司經理吳某私下找到楊靜岩,要求向石油公司報價每噸七點六萬元,每噸差價就有二點六萬元,交易成功後,吳某於同年的春節,將此交易的回扣款的二百三十萬元匯給了楊靜岩。吳某按照楊靜岩的要求,分別填寫了一百九十萬元和五十萬元的匯票各一張,一百九十萬元被楊靜岩直接侵吞,為了掩人視聽,將五十萬元的匯票交到了財務處,謊稱為提成費用。

“一九九七年五月,楊靜岩以同樣的手段,收取了北京的一家企業的回扣款二九八點五萬元。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楊靜岩收取建築工程開發單位的賄金七十萬元。

“一九九八年三月,楊靜岩將南京某化工材料供銷公司付給的貨款作為多經收人截留,並私吞了其中款項一四三點四五一萬元。同年十一月,楊靜岩將江蘇一家油廠付給的貨款二一八點三萬元截留,裝入了自己的腰包……“成品油銷售從一九九八年歸石油銷售分公司管理。二〇〇〇年三月,中直企業李某再次找到楊靜岩,楊靜岩不敢私自動用成品油管理權力,卻變換名目,以‘油漆’品名價格銷售成品油,從而獲取不法利潤,李某回扣給了楊靜岩高達四百三十二萬元。這批油又涉嫌走私,已被海關緝處。

“在此期間,楊靜岩還利用職務之便,直接貪汙業務經費,一九九六年八月,他與西北某經銷部業務交往中,將其提供的業務經費三十二萬元侵吞。一九九七年十二月,楊靜岩將淩水市中保有限公司對石油公司事故的保險賠償金七十萬元侵吞。

“從一九九五年開始,有據可查的,楊靜岩利用權力貪汙受賄鯨吞人民幣四千餘萬元,五點四萬美元……“楊靜岩還利用石油公司的上市機會,大量索取購買原始股票,並利用分紅等手段,進行大肆洗錢行動……“楊靜岩現在供職北京的那家公司內情現已查明,北京的這家公司的董事長隻不過是他的一個代理人,實際上真正的老板是楊靜岩,這是楊靜岩以洗錢為目的的經營的公司。從一九九六年注冊成立該公司時,楊靜岩便以個人的名義向該公司注入資金,一次注入資金竟高達三千萬元。此後,楊靜岩使用手中的權力,以降低出廠價,以油漆價出售成品油等辦法,為北京這家公司創造直接經濟效益五千餘萬元……“楊靜岩於一九九七年九月為其子開辦了大和物資經銷公司,其資金均為楊靜岩投資,公司開業期間,因經營不善造成的虧損高達四百萬元……”

“再有,就是楊靜岩兒子有兩套住房,價值在六十萬元,一輛車的價值四十萬元,均為楊靜岩為其購買……“綜上所述,楊靜岩已經構成貪汙受賄罪,巨額財產不明罪……”

楊靜岩從中間的隔離鋼化玻璃看到了楊博,他眼裏有光一閃,隨即便消失了,他淡漠地坐在了窗前,說:“你還來看我幹什麽,你爸再也不是那個威風八麵的總經理,隻是一個離死不遠的人了,你何必還要來看我。”

“爸爸,我是你的兒子,這是永遠改變不了的事實。”楊博激動地說。

“兒子,我的好兒子,爸爸對不起你們呀!”楊靜岩落淚了。楊博也痛哭流涕,“爸爸,兒子也對不起你,你的案子,我也反映了你的一些情況。爸爸,你要原諒我呀。”

“楊博,你做得對,你長大了,應該明辨是非了。小的時候,爸爸怎麽教育你的呢,那時,我對你說過,**要正直,不貪不占,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才能有所作為。而爸爸教育了你,自己卻走上了自取滅亡的道**,咎由自取啊。”

楊靜岩將手放在了窗的玻璃上,楊博也將手貼在玻璃的爸爸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