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很喜歡用第一人稱寫作——即便是隻翻了幾篇小說來看的讀者大概也能輕易發現這件事。

剛把書稿整理出來的時候,我和朋友開玩笑說這麽多個“我”“我”“我”集結成冊,簡直就是一本《讀者來信選登》。後來這個玩笑稍加改動就搖身變成《暗戀者來信》。隻是並非選登,因為產量有限,能登的都登了。

大多數人是通過出書變成作家的,我則恰恰相反,出書的過程讓我意識到自己離職業小說家還很遙遠。就像我另一個朋友的自嘲:“最近看了很多好作品,感覺我寫的東西像是隨地吐痰了。”當然,他這麽說是過於謙虛了,畫麵也蠻惡心。我在認真百度了“不文明行為有哪些”之後,還是更喜歡“在大庭廣眾不加掩飾摳鼻孔”

和“在公共場合赤膊”這兩條。我最初的嚐試都在此列,包括本書收錄的《戀愛四章》《世界的用途》《當然,這個男孩不是你》等。它們短小、幼稚,不管讀者死活,隻管自己爽快。但是這個階段很快就結束了。我開始在「ONE·一個」的平台發表小說,開始意識到我的文字麵前還有他人存在。

《無人知曉》原本是篇一千多字的超短文,寫得十分野蠻。

我縫縫補補,將思維跳躍時留下的空隙填充完整,最後居然給人一種非常細膩的印象,也受到更多人的喜歡。從此,一衝動就立刻寫成一篇小說的事情不再在我身上發生,或者說極為罕見。《欲言又止》《摸摸我》《限行時期的愛情》以及《最後一個五仁月餅》都是反複琢磨多次修改的結果。一個很顯眼的證據就是文中出現了好幾處排比句。

暫且不討論排比句好不好的問題,除了對聯,還有比排比句更不自然的句子嗎?

倒不是「ONE·一個」改變了我,而是“公開發表”

這件事情改變了我。這意味著我的作品正式進入他人的視野,和他人的評判標準發生碰撞。我很想表現得毫不在乎,但是我性格裏“絕不能讓別人失望”的部分悄悄跑出來,這裏逛逛,那裏走走,像一支巡邏部隊,幾乎把那些原始的熱情殺死。“寫得不夠好的話,還不如一個字都不寫!”

我這樣想著,然後眼見寫作即將淪為我人生又一個“三分鍾熱度”,就像其他被我半途而廢的事情一樣。我五六歲的時候學過一陣子鋼琴,雖然平時也不怎麽認真,倒也沒到放棄自我的地步。沒想到八九歲的時候去考級,在考場聽到別的小朋友都在以我平常練習的三倍速在彈考試曲目,當場我就心灰意冷了。不過最讓我絕望的還是證書內附的評語:彈奏時需注意高低肩的問題。我發現即使藝術,也不是純粹讓人隨心所欲的東西,而是可以量化的。我不光技術差得很遠,而且看上去像個傻逼。我還發現自己是如此容易受傷的一個兒童,以後的人生大概很難瀟灑得起來。

後來我媽媽為了鼓勵我,帶我去聽兒童鋼琴演奏會。我看看那些天才兒童,再看看媽媽一臉期待的樣子,內心的自卑更是不斷翻湧。她問我聽完有什麽感悟,我隻說得出來一句:他們彈的曲子,真的好長。其實把曲子慢慢彈出來能有多嚴重?一個肩膀高一個肩膀低是玷汙了鋼琴上方的空氣嗎?不想彈那些又難又長的古典曲目,隻想彈一首短暫、輕快的曲子,這樣真的不可以嗎?我可一點也沒想當個鋼琴家啊。

出於同樣的目的,我要在這裏說,我不想當一個作家,而且離作家這個角色還很遙遠。因為我太脆弱了,如果不這樣說的話,就很難保持繼續寫下去的勇氣。寫作是我生命中的炸雞,是我不能丟棄的事情。很多時候它讓我焦頭爛額,過上很不健康的生活,但是我的心非常快樂。為了占有更多快樂,我決定繼續寫下去,而且我要隨心所欲。

老實說了,這本書裏的《**秋千明明是成人遊戲》就是隨便寫的,隻不過取了一個聳動的標題。我自己還挺喜歡的。

你們喜不喜歡我就不管了。畢竟隨隨便便才能瀟瀟灑灑嘛。

至於故事裏另外的那些“我”,現在也同我沒有關係了。因為作品一經發表,就和作者沒有關係。你們要怎麽看是你們的事。當然,最好可以躺在**看。這是我無關緊要的一個小建議。

烏冬

二○一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