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頹廢·曆盡滄桑未必能雨過天晴
我的男朋友是離婚後和我在一起的,他是因為發現對方出軌所以離婚的。這件事對他打擊非常大,所以雖然跟我在一起了,但他卻不願意和我結婚。他說他是針對婚姻而並不是不願意和我結婚,還說兩個人隻要有愛,何必在意那張證書?他曾經承諾,隻要我不提出分手,他是不會提分手的,並說如果10年後我們還在一起的話,就跟我結婚。
我們現在住在一起,我總覺得,不結婚就這樣住在一起很不好,別人會怎麽想我啊?所以我想結婚,我告訴了他我的想法,他說他要考慮考慮,好像很為難的樣子,這讓我很難過。其實,我的條件算比較好的,而他,沒有存款,還欠了債。我沒有因此嫌棄他,他反而不願結婚,這讓我特別難接受。我很想知道,他真的是因為之前的經曆受了打擊才會這樣,還是並沒愛我到想跟我結婚的地步?
困惑的魚
困惑的魚:
在對待前塵往事的態度上,男人的態度千差萬別。一類人過盡千帆,反樸歸真,從不在情緒上給新的戀人增加壓力。問起他以前的事情,就算銘心刻骨,也絕口不提。另一類人總是糾纏在過往歲月中,人為擴大失戀對情緒造成的惡劣影響,像個大嫂一樣喋喋不休過往的傷害和美好。這樣做,一方麵是讓人對他產生同情,以為他癡情念舊。尤其女人會奮不顧身地想:就讓我拯救你吧,證明我的能量有多強大。另一方麵是為以後打下伏筆:我背叛你不能怪我,因為以前她也那樣對過我。所以女人不要以為他會像對待以前戀人那樣懷念你,他隻學會像以前戀人傷害他那樣去傷害你。
這麽說有點彎彎繞,總結起來意思如下:大多數男人對於愛情的祭奠隻有一次,經曆過投入卻失敗的愛情後,很難再會去健忘地飛蛾撲火,有人遊戲人間,有人遮遮掩掩,有小心翼翼。後遺症不一樣,態度卻都是一樣:與其真實**地受到傷害,不如換種方式生活,盡可能避免傷害,或者在受傷之前先去傷人。這麽做最直接的結果就是,不願付出,逃避承擔責任。
於是,他提出十年之約,提出同居不領證。這麽做無可厚非,誰在受傷的時候都是可憐的。但那隻是他自己的任性,演戲也要找到合適對手。而你可有精力陪他繼續耗下去?
一個二手男人,無疑他的魅力已不能用擁有財富的多寡來衡量。真正吸引女孩的,是他頹敗卻仍單純的孩子氣,是用曆經滄桑的模樣去抽煙和喝酒,是渴求美好懷抱而遍尋不得的失落。於是你想,能給他多少盡量給,因為他失去過,懂得體貼女人,了解珍惜的意義。他目前的尷尬境地隻是曾經真心付出的後遺症,是遺憾但不是錯誤,因此可以彌補。沒錯,真正鐵了心過日子的女人會既往不咎,全情投入地去彌補和挽救。隻是,凡事都有限度。
你可以大度地不在乎過去,不在乎經濟,不在乎他的態度。但你不能拿同居的代價,自己的未來和你付出的一切開玩笑。他提出的荒謬想法隻能證明他不夠愛你,不願承擔你的未來,不把你當一回事。總不至於他隻是在耍他的矜持和無聊。
你該對他有惡狠狠的態度了,不要無休止地慣下去:“不想結婚可以,但不要說什麽十年之後,沒時間陪你玩下去。不想結婚的女人多得是,隨便找個人跟你浪擲那些被辜負的青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