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抄(8)

您每月所詠的百首和歌,已仔細拜讀,這些和歌都很出色。幾年來,老愚奉命為您指導和歌,礙難推辭,隻好從先父(9)之庭訓中擷取一二,聊以報命,難免為後世訕笑。您繼承父祖衣缽,熱衷於習歌,令我非常欣慰。

關於和歌,正如我曾說過的,從《萬葉集》到近來的各種敕撰集,都應認真披閱,以便了解曆代和歌的流變。當然,並不是因為它們是敕撰和歌才去學習,而是從中窺見隨時光推移和歌的興衰演變。《萬葉集》年代久遠,人心古樸,今人難以效法,尤其是初學者更不可模仿古體。不過,學歌經年,風骨初定的風雅之士,卻不懂《萬葉集》,是絕對不行的。經過多年積累之後再去學習《萬葉集》,也應有所注意。可以說,一切不應吟誦的“姿”與“詞”,都失之於粗俗,有欠優美。自此不遑細說,讀完後文,您就會有所領會。現在您詠的百首和歌多帶有萬葉古風,我這樣說,或許會影響您作歌的意欲,隻希望您能夠有自己的構思,最近一兩年內最好不要吟詠這類古風的和歌。

關於和歌的基本之“姿”,在我以前所舉的十體(10)之中,幽玄體(11)、事可然體(12)、麗體(13)、有心體(14),這四種風體最重要。四種風體在古風的和歌中也常常可以看到。盡管是古風,卻仍有可觀者。當能自由自在、出口成誦的吟詠之時,那麽其餘的長高體(15)、見體(16)、麵白體(17)、有一節體(18)、濃體(19),學起來就比較容易了。鬼拉體(20)不能輕易學好,經磨煉之後仍然不能吟詠,初學者在所難免。

要知道和歌是日本獨特的東西,在先哲的許多著作中都提到和歌應該吟詠得優美而“物哀”(21),不管什麽樣可怕的東西,一旦詠進和歌,聽起來便會優美動人。至於本身就優美的“花”“月”等事物,假如吟詠得缺乏美感,那就毫無價值了。

和歌十體之中,沒有比“有心體”更能代表和歌的本質了。“有心體”非常難以領會。僅僅下點功夫隨便吟詠幾首是不行的,隻有十分用心,完全入境,才可能詠出這樣的和歌來。因此,所謂優秀的和歌,是無論吟詠什麽,心都要“深”。但如為了詠出這樣的歌而過分雕琢,那就是“矯揉造作”,矯揉造作的歌比那些歌“姿”不成型、又“無心”的和歌,看上去更不美。茲事體大,應該用心斟酌。

愛好和歌之道的人,切不可對和歌稍有厭倦之意,馬馬虎虎,以致半途而廢。由於詠出的歌缺乏自己的風體,而遭人批評,就很容易對作歌產生厭倦之心。這也是歌道衰微的原因所在。聽說甚至有人由於受到旁人的嘲笑終致悒鬱而死,也有的人因自己的秀歌被旁人剽竊,死後出現在別人夢中,哭喊著“還我歌來!”並導致敕撰和歌集(22)將這首和歌剔除。這類例子不一而足,實在令人可悲。一定要充分注意,作歌一定要用心。在歌會上,無論是事先出好題目,還是當場出題,即席詠歌,都應該用心吟詠。若粗心大意,必遭別人批評。應當將“有心體”永遠放在心上,才能詠出好的和歌來。

不過,有時確實詠不出“有心體”的歌,比如,在“朦氣”(23)強、思路淩亂的時候,無論如何搜腸刮肚,也詠不出“有心體”的歌。越想拚命吟詠得高人一籌,就越違拗本性,以致事與願違。在這種情況下,最好先詠“景氣”(24)之歌,隻要“姿”“詞”尚佳,聽上去悅耳,即便“歌心”不深也無妨。尤其是在即席吟詠的情況下,更應如此。隻要將這類歌詠上四五首或數十首,“朦氣”自然消失,性機(25)得以端正,即可表現出本色。又如,如果以“戀愛”“述懷”為題,就隻能吟詠“有心體”,不用此體,絕詠不出好的歌來。

同時,這個“有心體”又與其餘九體密切相關,因為“幽玄體”中需要“有心”,“長高體”中亦需要“有心”,其餘諸體,也是如此。任何歌體,假如“無心”,就是拙劣的歌無疑。我在十體之中所以特別列出“有心體”,是因為其餘的歌體不以“有心”為其特點,不是廣義上的“有心體”,故而我專門提出“有心體”的和歌加以強調。實際上,“有心”存在於各種歌體中。

又,和歌的重要一點,就是詞的取舍。詞有強、弱、大、小之分,應當充分認識詞的性質。強的詞下麵應接強的詞,弱的詞下麵應接弱的詞,經過反複推敲,使詞的強、弱、大、小聽上去和諧有序,這是非常重要的。說起來,詞本身沒有好壞之分,但在詞與詞的組合搭配上卻有優劣之分。假如在“幽玄”的詞下麵,接以“鬼拉”的詞,則很不美。亡父俊成卿說過:“應以‘心’為本,來做詞的取舍。”有人用“花”與“實”來比喻和歌,說古代和歌存“實”而忘“花”,而近代和歌隻重視“花”,而眼中無“實”。的確如此,《古今和歌集》的序文中也有這樣的看法。關於這個問題,據我一愚之得,所謂“實”就是“心”,所謂“花”就是“詞”。古歌中使用強的詞,未必可以稱作“實”。即使是古人所吟詠的和歌,如果無“心”,那就是無“實”;而今人吟詠的和歌,如果用詞雅正,那就可以稱作有“實”之歌。不過,如果說要以“心”為先,也就等於說可以將“詞”看成是次要的;同樣,如果說要專注於“詞”,那也就等於說無“心”也可,這都有失偏頗。“心”與“詞”兼顧,才是優秀的和歌。應該將“心”與“詞”看成鳥之雙翼,假如不能將“心”“詞”兩者兼顧,那麽與其缺少“心”,毋寧稍遜於“詞”。

話雖如此說,但實際上,應如何判定真正優秀的和歌呢?和歌的“中道”(26)要靠自己來領悟,而且隻能由自己領會,而不能隻聽別人評說。各派宗家流傳下來的“秀逸體”(27)和歌的標準各有不同。據說俊惠(28)曾說過,“作歌隻需赤子之心”,他自己所詠的歌,就是以這種歌體為秀逸之作。至於俊賴,則是推崇“長高體”的。此外,還有各式各樣的不同說法,都是我之淺慮所不及的。無論何事,都要先了解,再重視,再用功,尤其是作歌之道,更是如此。

若將古今和歌加以對比,就會感到比起古代來,現在的和歌要拙劣得多,很少發現會心之作。這使我進一步體會到先賢所謂“仰之彌高”這句話的意思。首先,在和歌中可以稱得上是秀逸體的,應當超脫萬物,無所沾滯,不屬於“十體”中的任何一體,而各種歌體又皆備於其中。看到這樣的和歌,就仿佛與一個富有情趣、心地爽直、衣冠整齊的人相處時的感覺一樣。通常,一般人都認為所謂“秀逸體”就是指那種樸素的、不雕琢的、平淡無奇的歌體。我認為這種看法是不恰當的。如果這類歌可以稱為“秀逸”,那麽每次吟詠歌都可以詠出秀逸的歌了。詠歌時必須心地澄澈,凝神屏氣,不是倉促構思,而應從容不迫,如此吟詠出來的歌,無論如何都是“秀逸”的。這種歌,歌境深遠,用詞巧妙,餘韻無窮,詞意高潔,音調流暢,聲韻優美,富有情趣,形象鮮明,引人入勝。這種歌並非矯揉造作所能濟事,需要認真學習修煉,功到自然成。

《冬日淺草寺》土屋光逸(1870—1949)

《初秋阿什湖》土屋光逸(1870—1949)

《日本新八景之大正池》川瀨巴水(1883—1957)

《吾妻峽》川瀨巴水(1883—1957)

《錦帶橋的春宵》川瀨巴水(1883—1957)

《鬆林圖屏風左扇》長穀川等伯(1539—1610)

《鬆林圖屏風右扇》長穀川等伯(1539—1610)

《別府(觀海寺)》川瀨巴水(1883—1957)

《相州七裏海濱》川瀨巴水(1883—1957)

《五浦之月(茨城縣)》川瀨巴水(1883—1957)

《湯宿之朝(鹽原新湯)》川瀨巴水(1883—1957)

《池上市之倉夕陽》川瀨巴水(1883—1957)

《和歌浦觀海閣》川瀨巴水(1883—1957)

《社頭之雪》川瀨巴水(1883—1957)

《佐渡夷港漁港》川瀨巴水(1883—1957)

《春天的嵐山》三木翠山(1883—1957)

無論是在古代還是當今的和歌之中,都有人說有些和歌未能充分表情達意。其實,這種感覺是初學階段才會有的。作歌的高手,都故意使詞意點到為止,不做過分表現。這種不求清晰、但求朦朧的手法,正是高手的境界。不仿效這樣的手法,卻模仿那些不成熟的作品,是毫無益處、令人痛心的事。

關於“本歌取”(29)的詠法,我已經向您說過了。“本歌”為詠花歌,自己也詠花;“本歌”為詠月歌,自己也詠月,這是達人的做法。但一般人最好是將詠春的“本歌”,改詠為秋歌、冬歌,或將戀歌改詠為雜歌、季題歌,並應盡量使人了解“本歌”取自何歌。對“本歌”中的詞句,不可取得太多。取“本歌”的方法,應取其中主要的兩個詞,各置於新詠歌的上、下句。例如,如果將下述這首歌——

黃昏起霞雲

仰首天空思佳人

佳人何處尋(30)

作為本歌,那麽,就應當取其中“霞雲”“思佳人”兩個詞,將其置於新詠的歌的上、下句中,不要再作為戀歌吟詠,而應詠為雜歌或季題歌。近來,有人以這首歌作為“本歌”創作時,將“黃昏”一詞也取過來,也許因為“黃昏”這個詞隻是附加上去的,所以聽起來也並不別扭。但如果它是一個很關鍵的詞,那麽這樣做則不可取。另一方麵,從本歌中取一些不太重要的詞句,使人看不出所取“本歌”為何,這就失去了“取本歌”的原意,因此,在取“本歌”時,應該把握好其中的分寸與要領。

還有,對於歌“題”(31),也應有所了解。若是“一字題”,相同的題無論吟詠幾次,每次都應在下句中點出。至於“二字題”和“三字題”等,則應當將題分為甲乙兩句,分別點題。至於“結題”,原封不動放在一處吟詠是不高明的。在開頭第一句就亮出題來是不謹慎的。古來秀逸之作中雖有這種例子,但不足為訓,切不要仿效。但據先父庭訓,如果其是一首好歌,那就不一定受此限製。

關於“歌病”的問題,“平頭病”(32)關係不大,“聲韻病”(33)則以盡量避免為是。比起那些沒有歌病的作品,有“平頭病”畢竟是個缺陷。四病、八病,既然是眾所周知,這裏就不必老生常談了。如果一首歌,其價值不為歌病所損,那麽無論有什麽歌病也無關緊要。如果一首歌本身就欠佳,再犯有歌病,那就一無可取了。

在係列和歌中,將同一個詞,連續詠進三首、五首甚至十首之中,也要謹慎。如果這個詞不那麽新奇,那麽在多首和歌中重複使用也無大礙。如果這個詞聽起來很新奇,即使它不是由五六個音組成的詞組,而隻是由兩三個音組成的詞組過多重複仍然不好。亡父俊成卿也認為,不能令人感到自己對某個詞有特別的癖好,因為這種癖好實在不好。至於像“雲”“風”“黃昏”這類詞,無論如何反複地吟詠都不會令人討厭。優秀的和歌,對某些難以割愛的詞反複使用,也無可厚非。而那些拙劣的粗製濫造的歌,將同一個詞翻來覆去地使用,非常不好。如今,一些有名的歌人喜歡吟詠“曙光之春”“黃昏之秋”之類的詞,這完全不能被認可。裝腔作勢吟詠什麽“曙光之春”“黃昏之秋”,在歌之“心”方麵並沒有超越於這些詞之外的更多新意。不能在歌“心”方麵有創新,隻在用詞上煞費心思,認為這樣就可以作出好歌來,是完全不可能的,隻能弄巧成拙。這是歌風衰頹的征兆,令人厭惡,所以我才不厭其煩地強調這個問題。

我在上麵提到的和歌“十體”,應視一個人的稟賦來決定應該向他傳授哪種歌體。一個人不論他有無才氣,總會有適合於他的歌體。如果對適合“幽玄體”的人,勸他學“鬼拉體”,或對適合“長高體”的人,勸他學“濃體”,會有什麽好結果呢?聽說佛在講經說法時,也是根據眾生資質不同而使用不同的方法,這是非常正確的。由於自己擅長某體、喜愛某體,就勸誘不適合此體的人去學,這隻能妨礙他走上歌道。所以應當充分看清某人作歌的特點,然後才能傳授他某體。不管學哪種歌體,都應當以正直、純正的態度牢記在心。因此,我並非主張隻深入學習某一體,將其餘的歌體一律拋棄,而是主張以自己擅長的某一歌體為基礎,使自己所詠的歌達到“正位”(34),然後其餘各體也就迎刃而解了,應防止忘掉正道而步入歧途邪道。如今,世上許多自以為已經通達歌道的人,大都不懂得以上道理,一味勸人學習自己的歌風,這就完全背離歌道了。如果有識見高遠,超出自己,具有優秀稟賦的人,卻勸他一定要學自己所擅長的某體,怎麽會有好結果呢?俊賴朝臣和清輔等人的《庭訓抄》中,也都反複說過這番意思。所以在傳授和歌時,千萬要防止將人領入歧途。完全不接受先賢的指導,隻是隨心所欲地吟詠,也有可能不知不覺誤入歧途。一般天資不高的人,認為學習別人的歌就行了,這不是正確的想法。

鑒別和歌之優劣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每個人都容易從眾,隻要是名家的和歌,即使不好也競相推賞;而對那些不太出名的人所詠之和歌,即使寫得出類拔萃,也是吹毛求疵。看來人們都在以作者的名聲來品定和歌的優劣,這種情況實在令人失望。這都是因為自己缺少鑒賞能力。假如能對寬平年間(35)之後的先輩們所詠的和歌辨其優劣,恐怕就是真正懂得和歌了。我這樣說,並非說自己就懂了,其實老愚也是有所不知。不過,也不能自輕自賤。在元久年間(36),我去朝拜住吉神社的時候曾做了一個夢,夢見住吉明神對我說“汝月明也”,於是秉承家傳,不自量力地寫了《明月記》。我把這種私事告訴您,覺得不好意思。

關於從古詩中汲取“心”和“詞”的問題,自古以來就十分慎重,但我認為這並沒有什麽不好。隻要不是取之過度,適當使用,也會別有趣味。我想跟您說:《白氏文集》第一至第二卷中的詩都有豐富的素材,特別重要,務請披閱。

詩貴在胸懷高潔,心地澄明,和歌也是如此。如在貴人之前,該當胸有成竹,小聲吟出;而在普通的歌會上,則可高聲朗誦。作歌首先要心胸澄澈,這是一個必須養成的習慣。平日心有所感,不論是漢詩還是和歌,都要出自肺腑,用心吟詠。

初學時,不必過分推敲,假如認為隻要好好推敲就可以詠出好歌,就會苦思冥想,反而會妨礙作歌的興致。亡父曾說過:“為了使詠出的歌自然流暢,應當練習速詠。不僅如此,還要時時注意屏心靜氣地思考。”在正式的歌會上,吟詠得太多是不太好的。在這種場合下,無論老手還是初學者,都同樣要注意這一問題。舉行百首續歌(37)的時候,初學的人可吟四首至五首,老練的人以吟七八首為宜。

在初學階段,個人私下吟詠的和歌,可以或快或慢、自由自在地練習。作得不好的歌,切不可隨便示人。在未達到嫻熟程度之前,最好選自己平時熟悉的歌題吟詠。詠歌時需要端坐,不可散漫而不拘形跡。

每首歌的頭一句五個字,必須經過充分思考之後,方可確定。亡父每次作歌的時候,總是在頭五個字的旁邊寫上很多小注。在“披講”的時候,看見小注的人感到奇怪,問道:“您為什麽在每首歌的頭五個字旁邊做這些批注呢?”亡父回答:“頭一句五個字的最初構思,我都用小字寫在旁邊,以便為後頭的構思做參考,所以看起來就好像小注一樣。”滿座聞之,恍然大悟,覺得很有意思。

以上是我一孔之見,您讀起來肯定會覺得有些問題還沒有說清,我自己也感到言不盡意,掛一漏萬。感謝您不嫌棄我的這些愚見,也感謝您對我的信任。以上看法未必正確,務請不要示人。老愚幾年來用心於歌道修行的心得體會,都毫無保留地寫給您了。希望您能以歌道的眼光看待之。

謹此,頓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