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肆意張狂吧,青春

98年的一千多,很值錢!

商場裏,一件很不錯的羊絨大衣,才一百多,最貴的兩百多,裏麵的衣服,很好的,一般也才幾十塊一件。

韓墨拉著蘇曉楓,首先,先將校服裏麵鬆鬆垮垮的秋衣扔了,一人搞了一件衛衣,韓墨是灰色的,蘇曉楓是白色的。

衛衣上帶著帽子,將帽子翻到校服的外麵。

兩人又換掉了腳上的鞋,一人買了一雙純色簡約運動鞋。

這一套下來,花了三百多。

兩人來到商場的全身鏡前,蘇曉楓頓時驚豔在自己絕色的容顏中。

韓墨會心一笑,鏡中的自己,年輕帥氣,清爽斯文,禁欲風拉滿。

一米八六的身高,年輕朝氣的臉龐,精力充沛的身體。

一切,都是那麽美好!

前所未有的美好!

飄如遊雲,矯若驚龍!

這才配的上青春年少!

眼角餘光瞄到路過的人群,紛紛向他們側目,韓墨滿意。

這表示,今天的準備工作,做的非常成功。

前世,蘇曉楓最大的心願就是站上舞台,當一天歌星。

這個願望,他雖然暫時還無法幫他完成。

但是,忘記了前世哪個大明星說過:【他將每一次能表演的機會,都當做是人生中最閃亮的時刻。】

所以,既然今天要去唱卡拉OK,韓墨就要盡量讓兄弟,以最完美的狀態去表現。

肆意張狂吧,青春!

從商場出來,已經到了晚上的八點。

正好是晚間娛樂節目的開場時間。

98年的蘇市,已經有了豪華的卡拉OK廳,有包間,有飲料。

但是韓墨和蘇曉楓隻是兩個學生,一來,那種地方不讓他們進,二來,他們也沒有錢去高消費。

還有中級的卡拉OK,是在一個普通的門麵裏,一張沙發,一個茶幾,一台彩電,一台DVD,加一組音箱。

也提供瓜果糖茶,收費比豪華卡拉OK廳,略微便宜。

蘇曉楓選了一家這種店,就要拉著韓墨進。

但卻被韓墨拒絕了。

就在蘇曉楓詫異的目光中。

韓墨將他拉到了二馬路夜市的卡拉OK攤前。

這種卡拉OK,雖然是野攤,但是設備相對來說,比較正式,一般是婚慶公司,臨時擺一夏天,賺點外塊。

但這不是韓墨選它,最重要的原因。

韓墨選它,主要是因為它在熱鬧的夜市裏,觀眾數量巨大。

如果在室內,那麽觀眾隻有他一個,但是到了這裏,觀眾就可以成百上千。

既然蘇曉楓最大的夢想就是站在舞台上。

那麽,還有比這更好的舞台嗎?

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

前世,蘇曉楓也曾經拉著韓墨來過這裏,但就在蘇曉楓開始唱沒多久後,韓墨就偷溜了。

原因是,蘇曉楓在唱到忘我的時候,總會有那麽幾聲,跑調,韓墨就覺得特別丟人。

自從那件事後,蘇曉楓就再也沒在夜市唱過卡拉OK,即便是成年後聚會,去歌吧唱歌,他也再沒有年少時唱的恣意張狂,而是謹小慎微,可能怕跑調吧!

可是,唱歌就是釋放心情,高興時唱,氣悶的時候也唱,哪怕聲音不那麽清脆,五音不那麽完美,要的就是治愈生活當中的各種情緒,撫慰心靈,鼓勵精神。

所以,愛唱歌的人,大多都性格豁達開朗。

歌,是唱給自己的,前一世的韓墨不懂,無形中,也許傷害過蘇曉楓。

但現在,韓墨已不是當年那個幼稚的他。

今天晚上,就算是蘇曉楓鬼哭狼嚎,他都要為兄弟鼓掌到最後!

隻要是,他兄弟想做的事——

有條件,上!

沒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

無他。

隻因為是他韓墨一輩子的死黨,一生的好兄弟。

二話不說。

幹!

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