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拒絕
知道當初為什麽不願意跟父母住在一起了吧。
不跟父母住在一起,都能夠三天兩頭的被催婚,被催著找女朋友。
這要是真住在一起了,恐怕人都能直接給領回家裏了。
林凡隻覺得頭疼。
不過因為他服裝公司的衣服越發的出圈。
也有很多的明星藝人紛紛過來借禮服。
他最新推出的這一款星辰禮服風格特別的獨特。
沒有強大的氣場是撐不起來的。
但是他卻很是喜歡這一款禮服。
是他們服裝公司開了這麽長時間以來,推出的一款自己最喜歡的禮服。
隻不過因為設計太過大膽,雖然穿上之後,確實能夠將人氣場直接拔高兩米。
但是對於本身氣場的要求就是很有約束的。
如果是那種走軟萌風格的女性,想要生出這個禮服的氣場,其實是有些困難的。
所以在明星和藝人們借這些禮服的時候,林凡也會提前跟他們說一下這個情況。
省的他們要是翻車了,到最後還要責怪在禮服的事情上。
不過有不少的明星,看過他們家的禮服之後也都想了一下。
如果穿在自己的身上,該用一個什麽樣的妝造。
他們自然也不可能會改變自己的人設。
就隻為了一個禮服而已。
眼看著禮服越來越出圈,越來越多的人過來光顧。
林凡也是借此機會,推出了更多同係列的禮服,確實也是百花齊鳴的美好前景。
“咱們的這個星辰係列的禮服也算是徹底的出圈了,不過還是要找人過來代言才行,我很想請自己之前特別喜歡的一個時代級別的偶像,過來給咱們的禮服代言。”
“隻不過想邀請她過來做咱們服裝公司的代言人,恐怕是有些困難的,畢竟人家可是時代偶像級別的,而且那可是選秀界的鼻祖,她的那個形象又酷又颯,正好符合咱們這個星辰係列禮服的氣場要求。”
“如此獨特的風格配上她那強大的氣場,絕對能夠把咱們這個禮服的特點展現得淋漓盡致,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比她更適合這個禮服了,我覺得目前的娛樂圈當中,除了她之外,沒有人能夠撐得起這個禮服!”
林凡之前在娛樂圈的時候就特別特別的喜歡李晨星。
那個時候李晨星早就已經出名了。
真的說是選秀界的鼻祖,是時代級別的偶像。
手底下的粉絲遍布全球。
就連林凡也同樣是她的粉絲。
但是那個時候林凡沒有機會和她合作,所以一直也都挺遺憾的。
畢竟兩個人不是混一個圈子的嘛。
而且並不是什麽人都能夠邀請到李晨星過來合作。
所以直到林凡離開娛樂圈,也是沒能找到機會和自己的偶像合作一把。
如今他覺得自己設計的這款星辰係列的禮服,相較於其他的明星選做代言人的話。
倒不如直接勇敢的嚐試一把,看看能不能夠請來李晨星,作為他們這個禮服的代言人。
林凡找來了人,讓他們去打聽一下李晨星有沒有代言這個星辰禮服的意向。
雖然心裏麵早就已經做好了被拒絕的準備。
可是當收到那個消息的時候,他還是感覺有些失落。
不過想想其實也能夠明白。
他自己之前也在娛樂圈裏麵待過,自然也是知道。
明星們挑選代言,有時候更多會考慮這個代言能夠給自己帶來什麽樣的好處。
李晨星已經接了很多國際品牌的代言了。
經紀人是肯定不會讓她接一個,還在國內且還沒有打出名聲的一個小品牌。
即便這個品牌的老板是林凡。
但是目前他的這個星辰係列的禮服,確實是比不上其他的那些國際級別的品牌,那麽的有影響力。
“老板,真是想不明白了,你怎麽會想到要去請李前輩過來為咱們這個禮服代言呢?雖然李前輩的氣場確實很強大,雖然她的這個形象也非常符合咱們對於代言人的基本要求。”
“可是老板你需要考慮一下,李前輩身上的國際級別的代言已經很多很多了,她是根本就沒有必要再去接這樣一個代言的,更何況咱們完全也可以去選一些其他的明星呀。”
“娛樂圈裏麵又不是沒有李前輩的代餐,您要是真的喜歡這個類型的明星,咱們大不了就去找一些其他的明星,隻要是跟李前輩同一風格的,不同樣都能夠表現出咱們這個禮服的氣場嗎?”
林凡派過去的助理帶著不太好的結果又回到了林凡這裏。
林凡對此也是早就已經猜到了。
隻不過他沒有想到自己手下的人居然這麽廢物。
就算自己確實是知道自己的偶像,極有可能不會願意過來代言他們這個係列。
但是自己滿意的就隻有她這一個代言人。
自己怎麽可能會去找代餐呢?
自己之前追星的時候都沒有追過代餐!
更別說要去再找代言人的這件事情上含糊了。
可目前確實是沒有辦法能夠讓李晨星答應過來代言。
可林凡還是想要再試一試的。
“這件事情你們下去再找一找,如果要是你們能夠找到讓我滿意的代言人,我也會考慮一下你們的提議,但如果你們找不到的話,就不要阻止我讓我的偶像過來給我的品牌代言了。”
“當初去弄這個品牌的時候,我就覺得這個星辰係列的禮服除了她之外沒有人能夠撐得起來,那可是我的偶像!娛樂圈當中,怎麽可能會有我偶像的代餐呢?就算是代餐,那也是在正餐吃不到的情況之下,勉強的用一用而已。”
“又不能長久的吃,你們既然這麽說,應該是手底下有合適的明星人選了吧,可以把方案提交上來讓我看一看,如果合適的話,我也是會考慮一下的。”
畢竟林凡也是要為他們公司考慮的。
如果真的請不來李晨星,那他也就隻能考慮用代餐來敷衍一下自己了。
隻是看了員工推選上來的這些明星之後,林凡覺得他們都不合適。
他們都撐不起來自己這個衣服的氣場。
自己都已經把生意做到這麽大了。
難道想要找自己的偶像過來給自己代言,還需要將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