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往事如煙

林峰也不拐彎抹角直接拒絕,第一,他不知道這件事怎麽回事,萬一錯在他們,自己不是助紂為虐嗎!

他對李虎可沒有什麽好感。

更何況自己和他的關係,還沒到幫忙的地步。

林峰正要走,但見,李虎撲通一聲,跪在林峰的麵前。

他用手,抽打自己的臉。

“我該死,我該死,之前是我的不對,惹怒了您,我給您道歉!”

林峰連忙把他攙扶了起來。心想,這都是什麽事啊!

這李虎居然給自己跪下,還是這麽多人看著。

“你先起來,有話好好說!”

周圍的人看到李虎跪下,眼神紛紛看了過去。都想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麽。

一個紅袖章隊長,居然給一個小商小販下跪,聞所未聞啊。

“你不幫我,我就不起來。”

李虎是鐵了心,為了救弟弟,他什麽都願意做。

林峰一看,周圍的商販已經開始議論。

他不想引起關注連忙說道:

“行,你先起來吧。”

“你答應了?”李虎站了起來。

“我可以和你一起去看看到底是怎麽回事。”李虎嗯了一聲,拍了拍膝蓋上的土。

隻要林峰肯過去,這件事,就十有八九了。

林峰原本是不想幫他,可奈何這個李虎,居然用這樣的方式。

男兒膝下有黃金,看來,李虎這是真的有求自己了。

不過隻要開除一個讓自己無法拒絕的條件,還是可以一幫的。

這年頭,隻要不違法,賺錢不寒顫。

“這攤子怎麽辦。”

賴頭,強子連忙拍著胸脯道:“林哥,放心,我們給你推回家。”

賴頭強子兩人站在一邊,露出了卑微的笑容。

像是兩條聽話的哈巴狗。

李虎指著兩人凶狠狠的說道:“你們最好這樣做,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們之前是做什麽的。”

李虎這麽一嚇唬,兩人連忙擺手,強子說道:“不會,不會,虎哥放心,林哥放心。”

“是啊,就是給我們十個膽子,我們也不敢啊。”

好家夥,連李虎這樣的人,都要找林峰幫忙,可見,林峰的本事可不一般啊。

他們這些小嘍囉又算個屁。

他們為之前的事情感到後怕,沒想到,他們一起瞎混的朋友,居然有這麽大的麵子。

之前怎麽就沒有發現啊。

“嗯,你們給我推回去吧。”

林峰一口答應。他心裏是有一個賬的,賣多少,還剩下多少,他都一清二楚。

這兩個人想騙自己,也根本不可能。

他們也沒這個膽量。

等他們推著攤子離開,李虎不解的問道:“林哥,你怎麽找了這兩個人做幫手。”

這會,在他眼裏,林峰已經成為了高高在上的大哥。

林峰沉吟了幾秒。

就在上一世,十年的牢獄,讓林峰度日如年。

他出獄之後,已經是93年了。

鐵窗門踏出的一步,甚至讓他感覺到格格不入。

所有的一切都變了。很多的朋友也都和自己不來往。

甚至見到自己都躲得遠遠的。

那些和自己要好的,見到自己唯恐避之不及。

雖然這強子,和賴頭品行不端,平常幹一些坑蒙拐騙什麽,可是最起碼的,見到自己並沒有躲避,而是還請了自己一頓飯。

一頓飯,可是讓林峰的感受頗深。

林峰沒有心思改造他們,隻是你請老子吃頓飯,老子還你一年的飽飯。僅此而已。

至於騙自己的自行車,林峰可以忽略不計。

思考之間,他們來到了派出所,找到了李隊長。

“你弟弟不是打架,是殺人,而且證據確鑿。”

李虎震驚的癱軟在地上,一拍腦門子。臉上盡是痛苦之色。

“弟弟,你好糊塗啊!”

說完,李虎坐在地上痛哭流涕。他就一個弟弟,父母死的早,兩人相依為命。

雖然在外麵他們欺負人,可是李虎對這個弟弟那是真的好。

俗話說,長兄為父,他真正的做到了一個父親,一個哥哥的角色。

根據李隊長所說,李援朝和人家中午因為西瓜攤,與人發生了衝突,晚上就帶著刀,到了人家的路口堵著,結果沒堵到那人,堵到了她的老婆,就把人帶到廁所強暴,那女的想要反抗,他一氣之下,就把人給殺了。

這是一起,殺人強奸案。

手段更是令人發指。

林峰心想,自己居然還想著來看這種人!真是不應該答應李虎的。

“我弟弟說冤枉的,他,他不可能這樣做。”

根本沒人搭理他,他知道,殺人的親屬一般都不相信嫌疑犯殺人了。

“最多三個月後,槍斃。”李隊長說道。

這也不是什麽機密,李隊長也就直言不諱了。嫌疑人的家屬,也有權知道真相。

“這麽快!”

“嗯。”

這個年代,調戲個女孩都可能被判刑了,別說是強暴殺人這樣的重罪了。

為了效率,很多公訴案件,很有可能草草的斷定凶手。

甚至家屬,都不可以有任何的異議。

“作案工具有你弟弟的指紋,那女子體內,也有你弟弟的xx。”

可以說是證據確鑿了。

想要翻案,幾乎不可能了。

這時候,一名年輕的男子走到派出所,在一名民警的帶領下,來到了筆錄室。

李隊長指了指那男子:“剛才進去的就是死者的丈夫。”

李虎一看,震驚不已:“是他!周斌。”

一聽周斌的名字,林峰頓時覺得非常的耳熟,像是在那聽過。

思緒再次的在腦海之中轉動。

“他的老婆是不是叫田小萍。”林峰一下想了起來。

“沒錯。”

林峰聽到這個名字,眼珠子瞪大,這就是十八年後,震驚全國的冤案!

三個月後,李援朝被槍斃,這個案子也就不了了之。

可是在十七年後,一名強奸殺人案件再次發生,凶手被抓之後,承認了83年,他曾經撿起地上一把刀,殺了一名陌生的女人,搶走了她一塊五毛錢。

中午和周斌吵架,李援朝就提著刀想幹了周斌,誰知道,碰到了他老相好,也就是周斌的老婆,兩人發生關係後,李援朝把刀子給扔了。結果被路過戴著手套的歹徒吳某給撿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