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上古秘聞

先知?

聽著那三個貼上靈犀符的原始人,對自己的稱呼,王秀眉頭微皺。

難道。

他施展符籙的行為,讓這些原始人聯想到了什麽?

莫非。

這些原始人口中的“先知”,也會施展符籙之術?

若真是如此。

那麽這蠻荒世界的複雜性就得重新評估,不能再跟之前那般大意。

想到這裏。

王秀深吸一口氣,從儲物袋中又取出一枚靈犀符,貼在那位頭上綁著翎羽的老者身上。

“他的傷勢已經穩住,接下來隻要按時符療,三天內就能夠痊愈。”

“老人家,可否借一步說話?”

王秀臉上帶著笑容,將那翎羽老者領到峽穀深處,他心中有太多疑問,希望得到解答。

而這老者,在部落中顯然地位不凡,應該是整個部落裏最博學的。

屬於智囊類的人設。

若這個部落裏,真有人能解答王秀的問題,想來應該非他莫屬了。

“先知有什麽吩咐,盡管開口,隻要是我們部落能辦到的,一定全力以赴,絕不推辭!”

老人似乎對所謂的“先知”很恭敬,此時望向王秀眼睛都在冒光。

王秀深吸一口氣:“老人家,何為先知?”

……

半個時辰後。

王秀終於從老者口中,得知自己想了解的一切。

據老者所說。

這座山名曰南禺山,縱橫八百多裏,山中多凶獸橫行,十分危險。

而他們部落,名曰“黑石部落”。

部落裏一共57個成員,其中戰鬥力最強者是族長和副族長。

嗯……

值得一提是,族長就是躺在石板板上的那漢子。

如果王秀不出手幫忙的話,這個部落大概率是得改朝換代,讓副族長登基上位了。

不過。

從此時副族長臉上的笑容來看,對於跟‘族長寶座’失之交臂這件事,他似乎並不是很在乎。

畢竟。

這屁大點的部落,確實沒什麽權禦天下、荒**無道的機會,族長能擁有的權利,副族長也差不了多少。

而且。

要是族長真嗝屁,保護整個部落的重擔就得直接壓在他一個人身上,到時候他的日子,說不定還沒現在更舒坦。

至於這頭上綁著翎羽的老者,是部落裏的祭祀,兼大長老。

他雖然年邁體衰,戰鬥力比不上族長,卻是黑石部落裏最博學的存在,精通‘搏殺’、‘陷阱’、‘草藥’等生存技巧。

狩獵隊的那些年輕人,包括族長,基本上都得喊他聲師父。

當然。

這家夥引以為傲的那些技巧,在王秀眼中……也就那樣吧!

畢竟降維打擊這種事,挺傷人自尊的。

至於先知。

這個王秀最關注的核心問題,也在大祭司口中得到了回答。

據大祭司所說。

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人族部落,黑石部落隻是其中之一而已。

不過。

由於崇山峻嶺間遍布凶獸,人族部落隻要人數稍微多些,旺盛的血氣就有可能吸引強大凶獸的襲擊,從而引來滅頂之災。

因此。

除非部落中存在大量二階,或者存在三階以上的超級強者。

否則該人族部落的成員數量,都很難突破百人。

若是頂尖強者不夠多,而部落中的人口數量又瀕臨上限,那麽大部分部落便有兩個選擇。

1、停止生育。

讓部落的人口數量,穩定在安全線內。

2、裂變遷移。

將部落中的一部分成員,遷移到其他地域,開辟新的部落,這樣就能繼續發展壯大下去。

大多數原始部落在麵臨這個問題時,都會選擇第二種方式。

久而久之。

這片蠻荒大陸上,許多地方都遍布著小型部落。

但這些小型部落之間,很難形成長期、穩定的溝通交流,很多原始人從出生到死亡,都沒見過其他部落的同胞。

沒辦法。

適宜原始部落繁衍的地段,基本都離得挺遠的。

大部分原始人連日常狩獵都得冒生命危險,哪來的那麽多閑情逸致,去其他部落走親戚?

路上萬一遇到個凶獸,那不是吃飽了撐的找死?

當然。

部落與部落之間,也不是完全沒有任何的溝通。

在那些擁有頂尖強者的大型部落中,往往存在心懷大義的義士,他們不拘泥於門戶之見。

立誌於走遍大荒。

將先進的狩獵技巧、製作工具的技巧、草藥技巧、搏殺技巧,傳授給弱小的部落,同時也將其他部落先進技術帶回自己的部落。

這些人,則被尊稱為先知。

由於蠻荒世界凶險莫測,但凡能遊曆大荒的存在,無不是集力量與智慧於一身的超強者。

任何部落。

遇到這樣的存在,基本都會將其當做貴客迎接。

而先知的到來,往往也會帶來更先進的技術,讓整個部落的生產力,都產生極大的增強。

舉個例子。

黑石部落用獸骨磨製武器的技巧,用草藥療傷的技巧、縫製獸皮衣的技巧,搭建房屋的技巧,都是百年前遊曆路過的先知所授。

若沒有先知傳遞智慧,或許如今黑石部落,還停留在茹毛飲血階段,甚至可能早已覆滅。

可以說。

在大部分部落老人的心中,先知的地位比族長、大祭司還要更加崇高。

畢竟。

任何一位先知,若是願意待在自己的部落裏,都能享受最安穩的生活。

不但沒什麽生命危險,甚至還能優先品嚐最肥嫩的烤肉,享用最強壯的大屁股女人,妥妥人上人,甚至有可能活到壽終正寢時。

但是。

他們毅然選擇放棄優渥的生活,孤身行走在茫茫大荒中。

沒有遮風避雨的房屋;

沒有穩定的食物來援;

沒有大屁股女人暖床;

甚至就連睡覺時,都睡不安穩,隨時有可能被凶獸襲擊。

如履薄冰,如芒刺背。

稍有不慎便可能遭遇不測,埋骨青山,甚至連一方墳塋,一塊墓碑都是奢望。

如此品德。

可稱為聖賢,可稱為偉人,有資格承受所有部落的膜拜!

而這。

也正是王秀被大祭司認定為先知後,整個黑石部落的人,都對他叩拜的原因。

沒辦法。

整個黑石部落的人,都是聽著先知的故事長大的,甚至有不少原始人的理想,就是長大後能成為先知。

這種尊敬、信仰,是刻在骨子裏的。

至於為什麽王秀剛現身時,那些原始人們沒往先知上想。

原因很簡單。

因為王秀實在是太幹淨、太整潔了,壓根就不像是人類。

傳說中的先知,基本都是穿獸皮衣,蓬頭垢麵,身上輕輕一搓就能捏出丸子的,皮膚也都是偏棕黃色。

由於一路風餐露宿、顛沛流離,看起來甚至可能比普通原始人,還要更狼狽。

而王秀呢!

衣冠楚楚麵如冠玉,皮膚光滑白淨。

在原始人的固有觀念裏,壓根就不可能存在這樣的人類。

哪有人長得這麽好看?完全不合理!

相比於人。

他們的第一反應:這怕不是什麽人形妖獸吧!

好在。

有著靈犀符的存在,沒有造成誤會。

此外。

從大祭司口中,王秀也得知:即便是傳說中的先知,也並不懂符籙之術。

隻不過王秀施展的符籙之術,與百年前上一位路過黑石部落的先知,所施展出來的草藥療傷術一樣,都擁有無比神奇的效果。

而且這種技術,大祭司無法理解,一切無法理解的技術,都歸屬於先知!

對此。

王秀並沒有過多解釋,而是默認了。

畢竟。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從另一個世界降臨,擁有遠超這個時代的先進技術,王秀與這個世界的先知相比,含金量隻會高不會低。

此外。

那些原始人將王秀誤認作先知時,身上冒出的金光,也讓王秀很感興趣。

孕養靈魂之力;

加速神識恢複;

甚至似乎還有強化精神、悟性之效。

這些金色光點的效果,與傳說中的‘信仰之力’實在太像。

或者說。

這些金色光點,應該就是信仰之力。

隻不過未來世界的信仰,基本都被各大頂尖教派高層瓜分。

以王秀的實力和地位,根本沒資格去沾染爭奪。

但是。

這個蠻荒世界,卻讓王秀看到了更多的可能性。

既然冒充先知能收獲信仰之力,那如果他真正擔負起先知的責任,幫助黑石部落繁衍壯大。

甚至去接觸、尋覓更多的原始部落,成為他們共尊的先知。

會不會得到更多信仰?

甚至借助這些信仰之力脫胎換骨,打通一條至高封神之路?

想到這裏。

王秀便感覺心中火熱。

這條大道,理論上完全行得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