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你喜歡玩,我就陪你玩
蔣澤濤在擺攤的時候,庭審也開始了。
媒體要麽就在法庭的內部拍攝著現場畫麵。
要麽就在外麵等著,希望一會兒能夠采訪到文許星相關的負責人。
江州市這次也非常緊張。
按理說庭審這種事情從來不會公開的。
但這次江州市也是受了很大壓力,迫不得已才開放媒體進來。
隻是媒體們不能夠直播,隻能夠拍攝現場的圖片,聽庭審的過程,後麵再發新聞。
蔣澤濤這邊的休息區,此時此刻還沒有記者。
攤點擺放完畢之後,蔣澤濤讓其中一名工作人員守著,就和蕭江一起走進了法庭。
庭審開始。
整個程序基本上是一邊倒。
文許星這邊的律師直接拿出了證據,比如興科電子詞典的外觀和文許星基本上是相同的。
又比如主板的內部結構和文許星的主板基本上是相同。
這些都是指證興科電子詞典抄襲文許星的證據。
法官的話也偏向文許星。
而蔣偉這邊的律師並不是什麽知名律師,輪到他發言的時候。
律師站出來,手裏麵拿著興科的電子詞典。
“剛剛文許星那邊說,興科電子詞典就是山寨版的文許星電子詞典,並且以低價來忽悠消費者。”
“消費者看著價格比正規的文許星低,但是外觀和界麵差不多一樣的電子詞典就買了下來。”
“這是在以文許星譽為幌子,賺取不義之財。”
“但我要發表一個意見!”
“從這個案子被立案審理,一直到現在的庭審。”
“無論是檢察機關還是對方的辯護律師,都忽略了一個問題。”
“那就是興科電子詞典已經存在了三年時間,三年之中,興科電子詞典的外觀基本上沒有任何變化。”
“那為什麽這三年文許星沒有想過要控告興科電子詞典?”
“要知道市麵上山寨的電子詞典多了,還有很多品牌的電子詞典,外觀做得比興科更要像文許星。”
“為什麽文許星電子詞典沒有去控告他們,就是要起訴興科呢?”
“其根本原因並不是因為興科電子詞典的外觀或者是主板和文許星接近。也不是他的廉價,而是這半年我們增加了一個全新的功能,擁有獨立知識產權技術的功能!”
“那就是語音識別查詢和語音合成之後發聲!”
“這個技術是文許星沒有也沒有辦法抄襲的!”
律師站起來之後,不卑不亢地說著,還闡述了文許星找興科合作,興科不同意,所以合作不成,這才把興科給告了。
陳述完畢之後,律師現場就拿出了興科電子詞典。
對法官以及所有的記者演示了語音識別技術,語音識別查詢技術和發聲技術。
為了害怕大家聽不見。
律師直接將法庭上的話筒懟在了電子詞典上。
果不其然,電子詞典超強的語音識別語音查詢和語音發聲功能,直接就讓現場的記者們愣住了。
之前所有的話語權都在文許星那裏。
文許星說什麽記者就報道什麽。
所有的記者都認為這是單純的山寨和侵犯知識產權的案子。
沒想到,這看似簡單的背後,居然還有如此複雜的背景。
沒有辦法合作,那就毀掉。
這簡直是典型的強盜主義。
現場的記者們一片嘩然,竊竊私語。
“沒有想到興科電子詞典的技術居然如此先進!”
“語音識別查單詞,我孩子也在使用電子詞典,要是可以語音識別查單詞,那效率就快多了!”
“我也了解過,其實江州市這邊很多學校的同學們都購買了興科電子詞典,都非常的好用!”
蔣偉這邊的律師拿起了話筒,大聲說道:“所以我認為,這次是個誣告!”
“我要求庭審法官重新審理此案,我請求判處我的當事人無罪。”
麵對各種討論,現場的陳旺和王勝以及文許星這邊的法律團隊也坐不住了。
法官也坐不住了。
法官重重地錘了錘桌子說道:“你所陳述的事情與本案無關!請不要在法庭上使用電子產品!”
隨後法官請法警,把律師所攜帶的電子詞典給收走了。
後麵的辯論也是相當的激烈。
文許星拚命的想往侵犯知識產權專利上麵引。
現場的記者們也不瞎。
他們心中其實已經知道了,為什麽文許星會拿一個小小的興科開刀,主要還是這個語音識別技術。
眼看著事態的發展,向著不利於文許星的方向發展。
法院趕緊休庭,下午再宣布判決。
記者們意猶未盡。
一邊議論著一邊地離開了法庭。
在法庭上,蔣偉的律師成功地把興科塑造成弱小的受人欺負的樣子。
所以很容易引起記者們的共鳴。
休庭之後蔣偉深深地看了一眼蕭江。
今天之後。
蔣偉的內心更加坦然了。
就算被判刑也無所謂。
他相信興科在蕭江的帶領之下,一定會走得更好。
休庭之後。
記者們來到了法庭外麵的休息處。
大家居然看見了興科電子詞典在這裏擺攤。
這下大家來了興趣。
《江陽日報》的記者李凱,本來就覺得這件事情有問題,他立刻就跑過去采訪。
這不去不知道,一去嚇了一大跳。
興科電子詞典根本是無懼文許星的控告,當著這麽多記者的麵,居然還在銷售興科電子詞典。
蕭江看見記者來了,也是笑著應付。
“各位記者朋友!我相信剛剛的庭審大家也看了!我們興科本來就是受害的一方!我們利用自己的創新技術,研發了一款對學生更加方便的產品。”
“文許星看著眼紅,想收購不成就用下三濫的招數來對付我們。”
“今天當著記者朋友的麵!我們又推出了新款的電子詞典!這款電子詞典從主板到外觀到使用功能上和文許星完全不一樣!功能要比文許星更加強大,難道文許星也要說我們是侵犯他們的專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