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格桑開店
“容我一些時間,我會想辦法整出來五百兩銀子。”
媚娘在大唐皇宮的吃穿用度,跟正五品官員相比。最大的區別就是,皇宮中所用的物品,不能拿出去賣。要說手頭能拿出的銀子,並不算多。
“表弟,我曾經幫你治理桑樹林,不光賺取了麵子,還撈了不少錢財,你拿什麽來感謝我。”
用自己的銀子去經商,盤算一番不劃算。媚娘找到李貞,惦記著管他要點好處。反正李貞有著很大的財富來源,五百兩銀子,對他隻是拔根毛而已。
“表姐,我能力有限,就憑你的聰明才智,哪裏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無事不登三寶殿。
武才人媚娘過來找人,估計是惹出了麻煩。李貞並不願意多管閑事。
“我想要跟別人合夥經商,先投入五百兩銀子。這麽一點小錢,你該不會舍不得吧。”
看起來需要說明一點情況,媚娘才能得到那筆錢。
“表姐,你在皇宮的生活,享受著令人羨慕的榮華富貴,何苦費那份辛苦。”
有錢是一回事,是否肯分給別人,又另當別論。憑著李貞的身份,對商人並不放在眼裏。
“還不是因為那個人比你長得帥。你是不是對自己的容貌,沒有信心,害怕別人搶了你的風頭。”
心中已經有了初步的計劃,事情沒有成功,媚娘不想讓其他人知道。
論起來姐弟,必須得有利益。沒有見到好處,李貞不想過多參與進去。送給媚娘五百兩銀子,就不再多說話。
“格桑,五百兩銀子已經到手,是否能將那個小店買下來,就看你的能力了。”
媚娘是一名才人,不能經常出入皇宮。至於手下的宮女,根本沒有資格走出去。買店鋪的事情,格桑是最合適的人選。
有了銀子好辦事,小店順利買以後,格桑就請媚娘過去查看,能提出更好方法。
店鋪很小,除了前麵的櫃台,還有兩個小房間。既可以住人,也用來存放貨物。原先店裏剩下的綢緞,顏色暗淡,幾乎沒有人會買。
“格桑,我們先給這個店,取個響亮點的名字。”
眼前的情況,比起媚娘原先設想的,要好一點。馬上給小店取名字,也是對未來充滿信心的表現。
“就叫高山鮮花,你看怎麽樣?”
格桑來自吐穀渾,那裏的高山是常年生活的家園。不管做任何事,他還忘不了那些山峰。
“高山鮮花這個名字很動聽,隻不過字數有點多。高山就是川,鮮花可以簡稱為華,還是叫川華比較好一點。”
憑著媚娘的才華,取個名字,隨口就能說出來。對店鋪的發展,格桑沒有什麽希望。不管取哪個名字,他都不願意阻攔。
“格桑,你對如何處理積壓庫存的貨物,有什麽妙招?”
以後川華小店,要交給格桑來打理。明明知道他想不出辦法,媚娘還是要有個形式詢問一下。
如果將這些貨物全扔掉,畢竟是花錢買來的,是一種浪費。
想知道媚娘用什麽辦法,將無人會買的綢緞賣出去,下一章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