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喜歡我是一件蠢事?
“誰挑的這兒?咱們同學聚會,不一般都去燒烤店,或者自助餐嗎?”
快到五點的時候,江帆來到了追月酒店,在酒店門口見到了餘鵬飛。
他們都是剛畢業的窮學生,聚會的時候都挑經濟實惠的地方吃飯。
最好是那種包間裏還能唱歌的飯店,這樣他們連去KTV的錢都省了。
江帆上學的時候,聚會的規矩是吃飯的錢大家AA,去KTV的錢由男同學們AA。
不過後來,就變成了吃飯的錢男同學們AA,去KTV的錢也由男同學們AA了……
女生的社會地位,正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逐年攀升,堪比石器時代的母係社會。
關鍵是,這種畸形的轉變,並不適用於全人類。
單單適用於龍國。
可以說,在捧殺女性的道路上,龍國的資本家們“居功至偉”。
餘鵬飛熄滅了手中的香煙,說道:“還能是誰?咱們同學裏麵誰最講排場?”
江帆愣了愣:“誰啊?”
他連校花是誰都快忘了,哪裏會記得什麽講排場的同學啊?
餘鵬飛白了他一眼:“你這才畢業幾天啊,怎麽連李昂都忘了?你也不想想,除了李昂,還有誰能在這請同學們吃飯。”
江帆摸了摸下巴,印象有些模糊:“哦,好像是有這麽個人。對,後來這小子還吸毒了,我想起來了。”
倆人一起往裏走,餘鵬飛忍不住說道:“帆子,你丫在那胡說八道什麽呢?我知道你跟他關係一般,但你也不至於這麽咒人家啊!”
“呃……”
江帆無言,他沒有解釋。
他也沒有咒李昂,因為這些都是真實發生的,隻是還沒到時候。
進入包間,一條醒目的橫幅映入眼簾:重溫校園夢,共敘同學情!
包間裏麵一張大圓桌,周圍已經坐滿了同學,不過江帆就如同第一次跟他們見麵一般。
大學畢業後,大家都紛紛投入新的工作,創造了新的家庭,除了極少數還有聯係的,大多數其實連名字都忘得差不多了。
尤其對於江帆來說,很多人他已經快二十年沒見過了。
不過江帆的人緣好像還不錯,他一出場,好幾個同學都跟他打招呼,尤其是女同學。
因為江帆人長得帥,身材好,人品也好,其實有好幾個女同學都暗戀他。
要不是江帆對楚歌感情太深,她們早就得手了。
“江帆,來,坐這兒。”一女生對江帆說道。
她將頭發染成了黃色,上身低胸裝,下身超短裙。
眼睛裏戴著紫色的美瞳,桌子上放著一個山寨的香奈兒包包。
看得出來,她應該剛學會化妝不久,反正在江帆看來,化了還不如不化……
一個四十歲的男人是不可能對一個二十歲出頭,還這副打扮的女人感興趣的。
所以江帆也不管她是誰,麻溜的拒絕道:“不用了,我……我跟男同學坐一起就好。”
結果,江帆的態度立刻引來了其他同學的群嘲:“想跟男同學坐一起?算了吧,我看啊,你就是想跟校花坐一起!”
本來江帆沒當回事,同學聚會不就是這麽回事嗎?
有錢的找機會露富,沒錢的找機會抱大腿;
心懷鬼胎的男同學猛灌女同學酒,故作矜持的女同學欲迎還拒。
可他們竟然當真了,硬是把江帆推到了一個女生旁邊。
江帆回過頭一看,此人正是他曾經心愛的校花——楚歌。
楚歌端坐在那裏,翹著二郎腿。
牛仔褲將這雙**包裹的滾圓,修長,腳下是一雙這年代正流行的匡威帆布鞋。
上麵一件純白的T恤,連品牌都看不見,可就是這簡單的衣物,卻被她豐滿的身體穿出了別樣的韻味。
相較於那些需要靠低胸裝來彰顯自己身材的女同學們,楚歌這種不流於表麵的性感,可以說是已經將她們甩開十八條街了。
嘶……
我以前怎麽沒覺得,楚歌的胸竟然這麽大?我該不會就是看中了她的身材吧?
江帆心裏這樣想著。
但很快,他就發現了並不是。
因為相較於身材,楚歌的長相更是驚為天人。
她五官立體,皮膚白皙,雙眸深邃,睫毛濃密彎曲,那張櫻桃小口雖然沒塗口紅,卻泛著淡淡的粉紅色,十分誘人。
真漂亮,冷不丁再次見到楚歌本人,江帆還是覺得,她簡直比電影明星還漂亮。
後來聽說,楚歌家道中落,她也嫁給了自己的老板。
但因為給老板接連生了兩個孩子都是女兒,很快就被老板逐出家門了。
她自己帶著兩個女兒,生活的很淒慘。
那時候江帆本來想為楚歌提供一些幫助的,但是他所有的錢又都被張小玲攥在手裏,所以就打消了念頭。
再後來,就聽說楚歌帶著孩子去南方了,從此杳無音訊。
所以,女人的顏值也是不保值的。
尤其是那些整天幻想著嫁給有錢人當闊太太的漂亮女人們,你的顏值隻能為富豪提供一時的新鮮感。
當容顏隨著歲月老去,可你身上卻還殘留著你年輕漂亮時養成的那些臭毛病和壞脾氣,而無法為富豪提供其它價值時,就是被打入冷宮之時。
雖然和楚歌坐在了一起,但是他並沒有主動跟楚歌打招呼。
這時候,一個男同學好奇的問道:“哎,帆子,你最近幹什麽呢?我怎麽聽說你都要結婚了?”
江帆記不起同學的名字,但這並不耽誤他回答問題:“聽誰說的?不會又是餘鵬飛這個大嘴巴吧?”
“哈哈,就是他,除了他還能是誰啊?他還說要給你當伴郎呢,不過好像沒下文了。”
“對,是沒下文了,因為我已經悔婚了。這都二十一世紀了,誰還這麽早結婚啊?你們說是不。”
“算了吧,我們還不知道你?我看啊,你就是舍不得咱們校花!就算你表白被拒絕了,也不能自暴自棄啊?被咱校花拒絕的又不是隻有你自己。”
男同學們開著江帆的玩笑,江帆沒什麽感覺,倒是楚歌臉皮薄,聽到這些,臉蛋已經有些微微的泛紅。
於是江帆打斷他們說道:“這件事已經都過去了,大家就不要再提了。誰年輕的時候沒幹過蠢事啊?”
楚歌一愣,什麽意思?
喜歡我,是一件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