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吃與被吃

狼群見金不換忽然變高,又是一陣**,好多狼就躲在了草窠和沙堆後麵...

那狼王也似乎察覺到了危險,就起身下了沙崗,躲在了後麵,隻露出半個頭,陰冷的看著高高的金不換...

“這畜生賊的很!知道我們要殺它呢!”桃紅著急的叫道。

“別急,現在就是要比誰更能沉得住氣!”

任毛頭沉聲說道:“金先生,你一直瞄準,等待機會!狼王雖然現在躲到了沙崗後頭,可它遲早是要出來的!

而且,狼王每次發號施令的時候,都要站在高處,揚起頭嚎叫,那時候它就不動了,您趁機開槍肯定能打死它!”

“好!”

金不換點頭,就端著槍,一直緊盯著狼王瞄準。

她身下的雲鵬,更是大氣都不敢喘,一直穩穩的站著,一動不動...

時間,又一分一秒的過去...

每一分每一秒,依舊漫長煎熬!

朝陽,從遠處的沙海升起,把所有的沙丘都鍍成了金色...

整個旱麻崗上,也是一片金光。

狼群和四人對峙了半天,見沒有什麽異動,就有些焦躁起來。

它們似乎知道,太陽升起來後,情況會對他們更加不利...

那狼王也沉不住氣了,就從沙崗後麵鑽了出來,小跑了幾圈...

“快!狼王出來了!”桃紅低聲說道。

“沉住氣,現在還不是時候!”任毛頭卻沉聲說道,“狼群沉不住氣了,馬上就要發起最後的進攻了!”

雲鵬更加不敢動,就像一尊雕像,穩穩的站立,馱著金不換...

金不換眯著眼睛,全身神經緊繃,比誰都緊張!

所有的人的希望,都寄托在她的身上!

要是一槍打不死狼王,大家都要死在這八百裏大沙,葬身狼腹!

金不換發現,自己攥著槍把的手裏,全都是汗水!

她就鬆開了槍把,在衣袖上擦了擦汗手掌裏的汗水...

就在這時,狼王似乎也發現了金不換的懈怠,忽地躥到了沙崗最高處,仰頭長嚎...

“嗚!”

淒厲的狼嚎,在旱麻崗回**!

正是狼群發起最後總攻的號角!

群狼頓時全都起了身,從草窠和沙堆後麵鑽出來,惡狠狠地朝眾人撲來!

“砰!”

忽然,一聲霹靂!

炸響了整個旱麻崗!

打斷了狼王的嚎叫!

就見狼王倒在沙崗上,渾身劇烈地抽搐了幾下,就不動了!

“唰!”

群狼一見狼王被金不換一槍斃命,群龍無首,頓時驚慌散亂,像潮水般朝遠處逃跑!

轉眼就翻越過了遠處的沙丘,跑得幹幹淨淨!

“哇!這幫畜生終於嚇跑了!我們得了活命了!”

桃紅喜極而泣,緊緊地抱住了任毛頭,又跳又叫又哭!

“呼...”

雲鵬頓時像被針紮的氣球泄了氣,軟軟地倒在沙地上。

他身上的金不換,也一起摔倒。

兩個人這才尷尬起來。

雲鵬馱著金不換,緊緊地抱住她的腿,肌膚相親,樣子實在是不雅觀...

可剛才為了殺狼王活命,誰都沒有想這些男女授受不親的事情...

現在狼群退了,兩個人就都不好意思的紅了臉...

他們想站起來,卻發現腳都麻了,半天站不起來。

“你們沒事吧?”

任毛頭和桃紅,就扶起了雲鵬和金不換。

“沒事,就是腳麻了...”金不換笑道。

“我半天不敢動一下,腳都麻得快站不住了...”

雲鵬也趕緊搓著腿,緩解尷尬。

“金先生,你可太厲害了!居然真的一槍就打死了那隻狼王!”

桃紅卻沒有發現金不換和雲鵬之間的尷尬,而是興奮地叫道:“你這百發百中的槍法,是啥時候學的?跟誰學的?”

“我在東洋留學的時候,我朋友送了我這把槍,就教我打槍...”

金不換又搖頭歎息:“其實,我的槍法根本不行,要是真能百發百中,剛才就不會浪費那麽多子彈,隻殺死一隻狼王了!”

“這些狼狡猾凶殘,行動迅疾如風,你能震退它們,已經很了不起了!”雲鵬歎道,“相比而言,我可真是百無一用的書呆子!”

“你也很了不起!”

桃紅拍了拍雲鵬笑道:“剛才,我以為你肯定會嚇得尿褲子,可沒想到,你的膽子比我的還大,敢和狼打,還給了我火棍壯膽!”

“呃...”雲鵬無語,又歎道,“我啥也不頂,全靠毛頭穩住了大家!”

“是啊,毛頭不虧是沙漠裏長大的,既會找藥治病,還知道狼的習性...”金不換也歎道,“今天要不是毛頭,我們肯定死了!”

“這有啥,我就是沙窩裏長大的,以前在草原上給蒙古人放駱駝,經常也遇到狼呢!”

任毛頭笑道:“不過,說實話,我也從來沒有遇到這麽多,這麽狠的狼!草原上的狼,見人開槍就遠遠地跑了,最多半夜悄悄禍害牲口,很少有圍住人不放的!

這八百裏大沙裏的狼,可能是沒吃的餓得狠了,這才盯上了我們不肯放過啊!”

“我們快收拾了東西走吧,別再遇到那些畜生了!”桃紅還是心有餘悸。

“對!趕緊走!”

任毛頭點頭說道:“這片旱麻崗的梭梭和草裏,有跳兔老鼠啥的,狼群應該就在這片活動,我們走出旱麻崗,應該就不會遇到狼了...

你們倆先收拾東西燒點茶,我和師哥去看看那個狼王!”

桃紅和金不換燒茶收拾東西,任毛頭和雲鵬拿著刀斧,來到了那個沙崗前。

隻見,那狼王已經死透了,直挺挺的躺在沙崗上,眼神卻還泛著凶光,似乎心有不甘,看起來很是恐怖!

“你這個畜生,還想吃我們?我們吃你吧!”

任毛頭提起狼王,吊在一棵大梭梭樹上,提起匕首,熟練地將狼王剝皮去肚,削成了幾大塊肉...

雲鵬則去沙崗附近,尋找那塊被毛頭扔過來的沙漠玫瑰石。

這塊石頭,對於他和金不換來說,意義非凡,要是丟失,實在是太可惜了...

他在灌木草窠裏找了半天,沙漠玫瑰石沒有找到,卻發現又有一頭狼死在一堆蓬草後麵。

它應該是被金不換槍打中了要害,逃到這裏就死了。

雲鵬踢了踢狼,發現它不動,就壯起了膽,提著狼的後爪,把它提了起來,準備拖過去讓任毛頭剝皮取肉...

卻見,狼的身子地下,滾出了一個拳頭大的石頭,正是那塊沙漠玫瑰石!

“嘩!”

雲鵬頓時喜出望外,就趕緊撿起了石頭...

隻見,沙漠玫瑰石又沾上了狼的血全部被染紅,真的像一奪怒放的玫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