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被捕

任飛已經準備好迎接方雅的狂風暴雨了。

沒想到方雅在剛才片刻激動之後,異常冷靜的問道:“你提前拿到了十萬塊的獎金去買了房子?獎金是公司發的嗎?”

“不是,不過話既然都說到這份上了,我也不瞞你了,我可以辭職,但是獎金你拿不到了。”

任飛也有點破罐子破摔的感覺。

方雅深呼吸一口氣,低著頭沉默不語。

任飛看到如此冷靜的方雅,心中不禁浮現一絲恐懼的感覺。

他不安的勸道:“方雅,咱們有事好商量,你別逼我,我也幫你想辦法。”

“白癡,自作自受!你完了!”

方雅抬起頭。

這女人冷漠的語氣,讓任飛一陣心悸。

隨後方雅抓起自己的手包,頭也不回的走出了公司。

看著方雅離開,任飛產生了一種不好的預感。

他看了看手中的辭職報告直接將他撕碎後丟進了垃圾桶。

隨後正色對周圍關注他的同事喊道:“最近可能會出現一些不好的傳言,請大家不要去相信,端正自己的工作態度就好。”

或許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給這些同事打一個預防針了。

上午任飛忐忑的熬了兩個小時。

他一直在想方雅會不會真的把陷害自己的照片泄露出去,又或者會不會告訴張靜,搞亂他的生活。

任飛嚐試給方雅發消息勸她,可發出去的消息都石沉大海。

等到十一點的時候,兩個身穿警察製服的男人出現辦公室的時候。

任飛心裏咯噔一跳,果然方雅是個陰險狠毒的女人,居然真的報警抓他了。

就用那些陷害他的證據?

看到兩個警察循著同事的目光看向自己,任飛反而有一種解脫的感覺。

擔心這麽久,該來的終於來了。

反正事情都這樣了,還能壞到什麽程度?

自己是清白的,大不了就是去坦白交代好了。

兩個警察走到任飛麵前出示了一下自己的證件。

“你是任飛?”

“我是,請問警察同誌找我有什麽事情嗎?”

“我們是川城公案局的,現有一個案子需要你跟我們回去配合調查。”

“好。”

任飛幹脆的起身。

方雅都做到這種程度了,他再怎麽辯解都是沒意義的。

況且任飛確信自己是無辜的,配合調查之後自然就會放了自己。

等到方雅果貸的事情暴出來,他也就清白了。

警察拿出手銬給任飛帶上。

當手腕接觸到那冰涼手銬的時候,任飛心裏有一種強烈的委屈和憤怒。

前兩天他才剛剛升職,風光無限。

沒想到今天就在周圍同事眾目睽睽之下被戴上了手銬。

不管他是不是被冤枉的,現在周圍的同事肯定對都是緋議。

任飛臉上火辣辣的痛。

他很想大喊一句自己是被方雅陷害的,可有什麽用呢?

警察拿出了一個開個眼洞的牛皮紙袋罩住了任飛的頭。

在被帶走的時候,任飛看到了王經理跟蘇婷婷站在了一旁。

王經理神色冷漠,仿佛是在看一件尋常的事情。

蘇婷婷的嘴角則是泛著幾分譏諷的神色。

任飛本以為王經理會在自己被帶走的時候上前說兩句。

但直到他離開,王經理都隻是淡漠的看著。

很快,任飛被押進了警車裏。

心裏不安的任飛問道:“警察同誌,如果我被確定是冤枉的,就可以立刻釋放吧?”

“如果你是被冤枉的,自然會放了你,但一切等調查結果出來再說,你最好也有個心理準備,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一名警察的冷漠的回答道。

任飛連忙回答:“我當然坦白,我是被人陷害的,我就是怕證據對我不利。”

車上的警察沒有再回答任飛的話。

任飛再被帶入警察局後簽了幾個字,就送入了審訊室。

任飛沒想到自己活了二十八年,第一次進警察局居然是以這種方式。

當頭罩被摘掉的時候,他也清楚的看到了審訊室的環境。

自己坐在一張凳子上,雙手依然被靠著。

頭頂一盞吊燈,有些昏暗的光線給人一種壓抑的感覺。

五米遠的距離,坐著兩名警察。

一名警察證翻著一個本子記錄著什麽,另外一個警察則是用鋒銳的眼神盯著他。

在兩個警察身後的牆壁上則寫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八個大字。

稍緩了片刻,有著鋒銳眼神的警察嚴肅對任飛說到:“我現在依法對你進行詢問,希望你如實回答,撒謊,編造事實將會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你對你所說的話要負責,你是否明白?”

“明白。”

任飛點點頭。

但心裏覺得不就是被誣陷非禮吧?

怎麽弄得跟刑事犯罪一樣?是不是有點太小題大做了?

還是方雅顛倒黑白,非要給他扣一頂強殲的帽子?

審訊開始。

“姓名。”

“任飛。”

“身份證號碼?”

如果電視劇一樣的慣例開頭之後。

複製詢問的警察嚴肅的問到:“我們收到舉報,你在東郊項目中涉嫌行賄和職務侵占,是否屬實?”

“啊?”

任飛一臉茫然。

警察厲聲提醒道:“你最好老實交代,爭取寬大處理。”

“我……我交代什麽啊?你們抓我不是因為我被陷害非禮強殲什麽的?”

任飛有些接著結巴的問道。

警察提醒道:“我們現在指控你的是關於東郊項目上你利用職權行賄和職務侵占,如果你還犯有剛才所說的非禮強殲等罪名,我們會再進行調查。”

任飛一臉茫然的問道:“我是負責了東郊的電纜項目,但是我不知道你們說的什麽行賄職務侵占,我請甲方吃飯算行賄?多了兩包煙我自己拿了就是職務侵占?”

警察皺眉提醒道:“我先給你科普一下法律吧,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十萬元以上,不足一百萬元的,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十萬元的,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積極退贓的,可以從輕處罰。

職務侵占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你涉案金額高達五百萬,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達五千萬,如果再不坦白交代配合我們調查,估計得判十年以上。”

任飛呆滯聽著警察普通法律,腦子裏卻是一片茫然,他不明白明明是方雅誣陷他的事情,怎麽就變成了行賄跟職務侵占了?

還什麽涉案五百萬,經濟損失五千萬,東郊項目總資金才三千多萬。

更誇張的是還要判十年?

瘋了,瘋了!

是方雅為了陷害他不折手段了,還是這些警察搞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