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變異喪屍

第十二章 變異喪屍

暴雨洗刷著青州市的街道,青州市的市立醫院停車場,被隕石砸成了一個碩大的坑,在這個隕石坑裏正有一隻獵手喪屍在徘徊,他與其他的獵手喪屍略有不同,他的皮膚相比那些病態的紅而顯得有一絲淡淡的白色,整個身體也要比一般的獵手小上一圈,整個身體整潔而無一絲潰爛,雙眼清晰的瞳孔也是靈動的轉著。

他盯上了一隻灰白皮膚的喪屍統領,這隻喪屍統領十分喜歡隕石散發出的輻射,就一直在醫院附近徘徊。

獵手的異樣沒有吸引喪屍統領的主意,他雖然有智慧,卻區分不了這種來自同類的危險,獵手很容易的走到喪屍統領身前,一把抓起來。

這時候喪屍統領才感覺的危險,試圖用精神衝擊攻擊這隻詭異的獵手,但很可惜,獵手的精神力也很強大,竟然隻是腦袋微微一晃,就再沒有感覺,它一把抓住喪屍統領,手臂上伸出無數肉刺,詭異的刺入喪屍統領的身體,喪屍統領的身體在十幾秒內就被吸收殆盡,血肉沒有絲毫浪費,全部被吸收幹淨。

而吸收完喪屍統領的獵手整個身體都痛苦的跪在地上不斷的錘擊地麵,好似發泄來自身體內的痛感一樣,無數普通喪屍被這獵手散發的恐怖氣息嚇得倒退,沒人喪屍敢靠近。

獵手喪屍在不斷的變小,可見吸收了喪屍統領後讓他產生了變異,一個獵手形態的喪屍正逐漸的變成人類形態!

整整過去了一個上午,暴雨都漸漸的小了,獵手喪屍的變化終於停止了,他已經成為一個人類成年男子大小的身形,正躺在地上喘著粗氣。

完成了麽?我終於再次變成了人類形態了?

我叫什麽?

我怎麽不記得了。

我隻記得我是一個人,一個由人變成喪屍又有喪屍變回人的人。

有些拗口啊。

我為什麽會知道拗口這個詞匯的意思呢。

青州,這裏是青州。

我是一個青州人,我好想想起什麽來了。

我姓任,但叫任什麽呢?

不記得了。

任我行?

這個名字不錯,但好像不是我的名字,算了,我以後就叫任我行吧。

任我行站了起來,他感覺身體充滿了力量,前所未有的力量,他能感覺到渾身上下每一個細胞,好像都在聽命與他。

他腦海裏好像有一個細胞記憶體,能讓他記住所有接觸過的細胞,拿什麽去接觸呢?

他感受到皮膚上麵毛孔一張一吸好像吸盤,毛發好像倒鉤。

他嚐試用手按在地上,竟然很牢靠的吸住了。

他記得他作為獵手時的攻擊,思維傳輸到記憶體,他整個左手變成了利爪,駭人的利爪,心念繼續轉動,右手也變成了利爪。

他感受著渾身上下細胞遊走和變化的那種感覺,好像他比正常人厲害許多啊。

話說,為什麽一想到人這個詞,我就想到吃呢?

不明白,不明白,我不就是人類麽?吃同類好麽?

這在我身旁徘徊的是什麽啊,破破爛爛的身體,毫無規律轉動的死體,散發的氣息倒是跟我相似,隻不過好弱小哦。

為什麽會感覺到弱小,難道我很強大?

任我行豎起變成利爪的右手,抓住一個喪屍,控製不好力度,抓取的瞬間,就被利爪切成了碎塊,任我行搖了搖頭,又輕輕的抓過來另外一隻喪屍,這個喪屍在掙紮,但是任我行卻觀察起來。

渾身上下都腐爛了,好醜啊,還是我看著順眼啊。

任我行自戀的看著自己光溜溜白皙的身體,笑著捏爆了手裏的喪屍。

任我行再嚐試著控製自己的能力,他發現這個能力可收可放,好有意思,這個爪子好醜,還是人類的形態好看些。

不過我怎麽感覺不應該這麽光著身子呢?

他看著那些被他捏爆的喪屍身體上穿著衣物,恍然大悟的點了點頭。

原來人是要穿衣服的。

現在任我行確定了幾件事,那就是他的名字,還有他是個人。

再有就是他跟一般人好像有些不同,他好像很強。

為什麽記憶體告訴我我還很弱,什麽叫做利爪形態?什麽叫做戰錘形態。

他不懂,他真的不懂,他隻知道要穿件衣服。

他撿起被他捏爆喪屍掉落的衣服,他直接穿在身上,而那血肉都被他皮膚和細胞吸收掉了,衣服上連點血漬都看不見。

任我行不知道在原地思考了多久,他累了,他餓了,他想吃東西。

但是吃什麽呢?

他看了看地上喪屍的碎肉,灰黑色的,不好吃的樣子。

他看見對麵樓的一個房間裏,有冰箱,他一跳就過去了,十幾米的距離輕輕鬆鬆的跳了過去,一把抓在牆上,皮膚上吸盤一般的毛孔和汗毛如倒鉤一樣穩穩的把他固定在牆上,需用些力氣,才能移開。

他走進房間,打開冰箱,冰箱都臭了,這股味道很不好聞,他失望的觀賞冰箱。

記憶力不是說,這個叫冰箱的東西裏麵就有食物麽?

突然他看見了一直獵手,粉紅的皮膚看上去好好吃的樣子。

他看距離那隻獵手有一百多米的樣子,他蓄力一躍,撞碎磚混的牆體,飛射而去,在空中他感覺空氣阻力很大,竟然淩空一踩,再次加速,一抓直接就把獵手抓住了。

隻不過獵手有些力氣,掙脫開了任我行的手,任我行很不高興,雙手變成利爪,瀟灑的揮舞過去。

獵手就成了碎塊,而任我行咀嚼著肉塊,味道一般啊,隻不過細胞身體細胞好像很喜歡,他就不吃了,讓那些細胞自行吞噬,肯快一隻獵手就被那一條條紅色的細胞實體吞噬幹淨。

任我行感覺渾身充滿了力量,細胞有一種很充實的感覺,隻不過他那種肚子餓的感覺還是沒有消失。

它隻好在城市中漫遊,尋找能吃的東西,但是在這城市裏沒有人主動攻擊他,也沒有他心儀的食物,終於他停在一個超市麵前,這上麵寫著大潤發的字樣,他知道這是一個提供食物的地方,就走了進去。

裏麵貨架上的東西大多數都壞了,散發著一股股腐敗的味道,任我行沒有理會,走到膨化食品區,他看見那一個個鋪滿了灰塵,鼓脹的口袋,感覺裏麵的東西還能吃,他拿起一袋薯片,撕開後放進嘴裏。

恩,這個東西味道好,這個身為人類的身體還蠻接受的。

接下來,他就掃蕩了全超市的小食品,但很快他就吃膩了,他要找其他的食物,這時候,他竟然聽見翻箱倒櫃的動靜,原來有其他生物進了超市。

這是一家在青州市郊區的超市,一個小型冒險團冒險進了這裏。

任我行看見有四五個人類再粗暴的翻查貨架,他倒是無所謂,但是他感覺到由記憶體控製的細胞蠢蠢欲動,好像這些人類是多麽美妙的食物一樣。

既然身體需要,他不介意殺掉這些人,他衝過去,這些人好像在說什麽,他聽得懂,但是卻說不出來,什麽別動,怪物,殺你什麽的,反正是不討人喜歡,任我行一把抓住一個人,任由細胞吞噬起來,這些人用一種叫做槍的東西打出的子彈打在他的身上,都被細胞包裹住之後吐出來,雖然會讓細胞活躍的運動起來,但是卻沒辦法造成傷害。

當然他還是有感覺的,癢癢的。

任我行又聽見這些人類說什麽怪物啊、饒命之類的言語,隻不過,他還是殺光了這些人,一邊任由細胞吞噬,一邊切下一塊鮮紅的小臂肉塊放到嘴裏咀嚼,味道不錯呢。

還是鮮肉好吃啊。

印象裏撒斜眼會更好吃,這個超市應該有叫做鹽的東西吧。

他起身的瞬間,細胞吞噬幹淨第一個人類,一股奇妙的感覺湧上大腦,無數畫麵閃過,聰明的任我行瞬間就明白了,他的記憶體吸收了這個人的記憶,這讓他感興趣起來。

他不去找什麽鹽了,坐下吸收掉這五個人的記憶,知道了好多有趣的東西。

青州基地市、進化者、城牆、食物、貨幣、權利、女人..

好多好多有趣的東西呢,或許我應該去一趟青州基地市,這個全是喪屍的城市太無聊了!

或者說,偽裝成一個普通人類很有趣呢。

他的心念一動,細胞在記憶體的支配下活動者,變換著外觀,不一會兒他就變成了一個剛才吞噬掉的人類的樣子。

連衣服也有呢。

真的好有趣。

但是為了偽裝的像,還是學學怎麽說話吧。

就在任我行吸收掉喪屍統領後的第五天,她完全控製了自身的能力,他穿著一身休閑的襯衫,一米八的身高,精煉的身材讓他看上去很是青春活力,唯一有些不舒服的,是哪有些邪氣的眼神,但是他從吸收的記憶力得知,這樣已經很完美了,應該可以混入人類世界了。

他站在一棟超過三十曾的建築上俯瞰南方太陽的位置,三十公裏外的那個方向,就是青州基地市吧。

去玩一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