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這將是我送你的第一件禮物,望你喜歡
“接下來,將是本次校慶最後一個節目。”
“是由大一六班的秦冰雪同學帶來的原創歌曲,《起風了》。”
“大家鼓掌歡迎!”主持人用著極具感染力的笑容道。
“原創歌曲?秦校花也會寫歌?”
“起風了?這名字起的這麽隨便嘛?不知道有沒有葉神寫的歌好聽。”
“葉神是不可超越的,你以為隨便一個人就能寫出爆火歌曲?現在《學貓叫》這首歌,在音樂平台上的點擊人數,已經超過五十萬了。”
“雖然不知道歌好不好聽,但能聽到女神唱歌,就算不好聽,那也值了!”
待知曉秦冰雪所演唱的歌也是自己原創後,一時間眾說紛紜,整個操場上,不斷傳來嘀嘀咕咕的議論聲。
秦冰雪也會寫歌?林瑤隻覺得好笑,恐怕多半是那種沒有伴奏之類的兒歌吧。
“哈哈,淩雲哥哥,我告訴你一件很搞笑的事情。”
“以前那個秦冰雪,她為了讓我離開沈飛,還跪在地上求過我呢?”林瑤用著嗲嗲的聲音對著李淩雲道。
就這種愚蠢的女人,能寫出什麽歌?
別開玩笑了好不好?以為自己隨便寫幾句山野歌詞,就叫原創歌曲?
拜托,一個真正的音樂作品,它裏麵包含的東西實在太多了,編曲、混音、樂器的銜接、歌詞等,需要注意的事情太多了。
沒有真本事,誰敢說她唱的是自己寫的原創作品?
“這女人還真是蠢哎,還原創歌曲,丟不丟人?”林瑤在心中不斷嘲笑著。
她可不認為秦冰雪有這個能力,如果寫歌真有這麽簡單的話,那所有人都成作曲家了,所以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說的好聽點是她自己寫的歌,難聽點,還不知道她是不是從什麽地方抄襲過來的,隨便改幾個和弦轉換,就說是自己原創的歌?丟不丟人?
“瑤妹,不然我們現在就走吧,這些無關緊要的節目,不看也罷。”李淩雲捏著她柔嫩的小手寵溺道。
“不行,淩雲哥哥,我要看這女人出醜!”林瑤麵露笑容道。
她非常想看秦冰雪出醜的樣子,那尷尬的場麵,一定很好玩!
此時校園直播間內,隨著林瑤的演出結束,直播間的觀眾也走的差不多了,從原來的將近三十萬人,變成了現在的兩千多人,整整驟減掉了大半。
除了那些喜歡看熱鬧的觀眾,葉空的粉絲們,早就走光了。
不得不說,葉空的號召力確實很厲害,不愧是國內最頂尖的音樂才子。
舞台上,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但奇怪的是,直到現在都不見秦冰雪上場,這最後一個節目到底還唱不唱了?
畢竟根據學校的安排,九點鍾就要開始謝幕,這眼看時間就要到了,人卻不見了。
“抓緊去找人!可不能因為這個讓學校鬧了笑話!”葛校長嚴肅道。
彩排老師當即點頭,焦急跑下台去,這個時候,操場上也是亂成了一團。
台下的角落裏,沈飛一臉疑惑的起身站起,而後望了望帳篷的方向,朝著那邊走了過去。
打開帳篷——
果不其然,秦冰雪正戴著耳機坐在那裏,嘴裏還在哼唱著曲子,看著她這幅認真的樣子,沈飛感覺都有些不忍心打斷了。
但時間不等人,下一秒,從背後摘掉了她的耳機。
“小冰山——”沈飛輕呼一聲,撫著她的小腦袋,微笑著柔聲道:“到你上場了。”
“啊?”秦冰雪瞬間醒悟過來,經過沈飛的提醒,她才留意到此刻的時間已經到了八點四十分。
“沈飛,這首歌,能不能我們倆個一起唱?”
“你說合唱?”沈飛一愣。
“嗯!”
秦冰雪之所以選擇合唱,根本原因還是為了沈飛,她想要告訴林瑤,她喜歡的男人不是垃圾!不僅不是,而且還是那麽的優秀!
“好,那你唱前大段,後小段我來。”沈飛也不猶豫,直接答應。
“嗯!”
他之所以選擇唱後小段,是因為沈飛清晰記得,在他那個世界裏,有一個起風了的高音版本,好像是JJ在演唱會上麵唱的,感覺挺不錯的,就被沈飛一直記在了心裏。
段落分好後,兩人走出帳篷,沈飛並沒有上台,而是隨手拿了個話筒後,坐到了台下。
“你也要唱?”宋清雅見他的手裏拿著話筒,好奇問道。
沈飛聳了聳肩,輕笑道:“盛情難卻。”
台上。
彩排老師親自將秦冰雪送去了舞台上,並細心囑咐道:“老師雖然沒聽你唱過,但相信你一定能夠唱好,加油,不要緊張。”
蔣紅對這最後一個節目還是有期待的,畢竟這是本次校慶的壓軸節目,雖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壓軸,但若是唱的好,那就是大圓滿!畢竟誰都不想留有遺憾不是?
秦冰雪調整呼吸,眼睛快速向台下掃去,直至找到了那道熟悉的身影,心中的緊張感才消散了許多。
沈飛衝著台上豎起了大拇指,看著她俏麗的臉蛋,心中自言道:“小冰山,這將是我送你的第一件禮物,望你喜歡。”
另一邊,林瑤一臉不屑的樣子看著站在台上的林瑤,“裝模作樣!”
...
緊接著。
伴奏聲出現。
一陣清脆的鋼琴音最先響起,秦冰雪堅定的看了沈飛一眼,隨後緩緩閉上了眼睛。
平淡而又柔弱的聲音出現:
“這一路上走走停停,順著少年漂流的痕跡。”
“邁出車站的前一刻,竟有些猶豫。”
“不禁笑著近鄉情怯,仍無可避免。”
“而長野的天,依舊那麽暖,風吹起了從前。”
————
待前半段唱完,操場上的所有人都愣住了。
敘事歌曲?
編曲雖然歡快,但總能聽出裏麵的絲絲悲傷,歌詞更是深入人心,搭配著秦冰雪溫柔又不失情感的聲音,就如同講故事一般娓娓道來。
僅僅幾句歌詞,就能讓人看到一副非常宏大的畫麵。
鄉間的田野裏,好似能看到一位正在奔跑的少年,是那麽的無憂無慮。
但又過了幾年,少年遠走他鄉去外打拚。
數年後,那早已不再年少的少年,重返回了兒時的故鄉,眼前的一切事物,都變得和記憶中不一樣了。
近鄉情更怯。
望著眼前陌生而又熟悉的場景,“少年”再次站在田野間,恰好這時一陣微風吹來。
陽光灑在“少年”的臉上,就那麽一瞬間,仿佛讓他再次回到了童年。
這就是歌名的本意嗎?
起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