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最初的據點

打了一通之後,張宇稍微喘了一口氣,開始查看這些打手的武器。在末世的當口,找兩件稱心的兵器防身,是非常有必要的。

方康平此時跪倒在地上,口中吐著鮮血。不過,他的眼神此時散發著凶狠的光芒。

楊豔看著方康平,方康平對著楊豔使了個眼色。

楊豔點點頭,她大哭著爬到張宇的腿邊:“張宇,都是我不好,你大人不記小人過,原諒我吧。你讓我幹什麽我就幹什麽,我······我給你當牛做馬······”

“滾開,你這個賤人!”張宇大喝一聲。

趁著張宇的注意力被楊豔吸引了,方康平偷偷打開自己的皮包,從裏麵摸出了一把手槍。此時的張宇背對著方康平,似乎沒有發現。

“狗.日的張宇,老子一槍崩了你!”方康平心想著,悄悄地將槍口對準了張宇。

楊豔臉上此時也浮現出得意的神色。

就在方康平舉起手槍的時候,張宇突然轉身,一把匕首飛出手中。

“啊呀——”方康平如同殺豬般慘叫,右手腕上插著匕首,手槍掉落在地上。此時的方康平雙手都被廢掉了。

張宇過來,撿起手槍。

方康平和楊豔兩人嚇癱了,跪倒在地瑟瑟發抖。

“張大哥,求求你,不要殺我······”方康平跪倒在地,不斷磕頭。

“不殺你,行啊,你的子彈呢?”張宇問道。

“在皮包裏。”

張宇看著旁邊的一個皮包。

檢查一番,皮包裏有幾十發子彈,一些**丸,以及奔馳車的鑰匙。張宇扔掉**丸,把剛才的9萬現金,打手們遺留的軍刀武器等,都收集起來。

是時候離開了。

臨走前,張宇看了一眼方康平和楊豔。方康平兩手被廢,在末世中有得受了。

至於楊豔,張宇再次扇了楊豔幾個耳光。

解氣!

張宇打開了窗戶,帶著皮包跳下樓,直接衝到方康平的奔馳車旁,直接上車揚長而去。

“現在需要囤積一些物資,找個落腳點才行啊!”張宇握著方向盤,看著後視鏡,沒有警察追上來。重生後張宇的戰鬥力仍然是一頂一的,對付普通人完全沒問題。不過,喪屍的戰鬥力可比普通人強多了。

在末世的前期,安全的據點、水和食物,是存活的必備條件。其次,是讓自己的異能覺醒。否則,即使身體素質再強的人,也不可能對付得了成群的喪屍,以及喪屍之後更為強大的怪物。

落腳點張宇想好了,分水社區,那裏有過世的父母遺留下的小屋。這個小屋有兩層,不大,但是很堅固。分水社區位置也比較偏遠,不會一開始出現太多的喪屍。

張宇在小路上行駛,最終來到了分水社區。

張宇下車,走到街邊的商店。

此時已經是晚上9點過了。

張宇開啟大購物模式,口袋,自熱火鍋,壓縮餅幹,巧克力棒,礦泉水,布條,衛生紙等等,能買的全部買上。這大手筆讓老板極為驚訝。

張宇將一大堆物品塞上車的後備箱。

正當張宇準備上車時,看見街邊有一家鍾表店。張宇思考一番,走進鍾表店。

營業員是一個長頭發的美麗姑娘。

“先生,你要買什麽表呢?”姑娘問道。

張宇選擇了幾塊機械表和手表電池。

“一共3000元。”姑娘在計算器上敲了幾下,禮貌地回答到。

張宇掏出3000元,放在玻璃櫃上,頭也不回就離開了。

姑娘收下錢,看著門外。

奔馳車發動,瞬間沒有了蹤影。

鍾表店距離張宇家的小屋,不算遠。張宇將車停在了一個隱蔽處,扛著大包小包,悄悄走到了小屋邊。

張宇警惕地檢查著周圍,並沒有人來過,周圍也沒有閑雜人等。

張宇找到一根鐵絲,打開了房門。

這個小屋平時沒人居住,張宇之前一直在江城市內打工。

屋內的陳設並不算舊,水電氣也都是通的,隻是平時沒什麽人住,有些生灰。

張宇卸下了物資,沒有休息。他先檢查了整個房間,把房間進行加固,並且設置了一些陷阱和鐵絲鈴鐺,防止有人闖入。

完成這一切之後,謹慎的張宇再次查看了周圍的情況。

沒有發現異常,張宇終於可以稍微放鬆一下了。

張宇先洗了個澡,拿出食物,大口吃喝起來。

一邊吃喝,張宇根據上一世的經驗,盤算著未來會出現的情景:

“2043年5月23日,星期六,上午9點,末世危機爆發。天空中會突然出現一道紫紅色的光芒,在這光芒下,約有百分之十的人,直接變成喪屍。發生變異的人類,會撕咬其他正常的人類,將變異再次傳遞。部分喪屍或者人類,未來會發生二次變異,變成其他更可怕的怪物······”

“擊殺喪屍或者其他怪物,獲取喪屍腦海中的晶核,和晶核完美融合,就能夠覺醒自己的異能······”

想到這,張宇小心翼翼把武器擺放出來。

手槍,匕首。

張宇擦拭著手槍。手槍並不是最好的武器,因為它發出的聲音,很容易吸引喪屍的注意力。相比之下,鋒利的匕首是張宇的最愛,直接用它插進喪屍的腦袋中,一刀斃命。

“當然最好的還是異能武器!”張宇心想著。

異能武器,就是覺醒了異能之後,用身體的內力,變化出來的武器。它的威力比起一般的匕首甚至槍彈殺傷力更大。

想著想著,張宇開始犯困了,靠在沙發上睡著了······

方康平和楊豔被送進了醫院。方康平身負重傷,楊豔身負輕傷。

方家派出了手下戰鬥力最強的打手,牛凱和他的部下,對付張宇。為此,方家還和警察局打了招呼,讓警方暫時不要插手。

牛凱個子高大,臉上一條長長的刀疤,身穿一身迷彩。他曾經是叢林中的雇傭兵,參加過實戰。

手機響起,牛凱接聽。

“牛哥,查到張宇那小子的行蹤了。坐標我馬上發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