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誤打誤撞

深夜,整個錦城都安靜了下來,翠紅樓也不例外。

隻剩下街上的打更人,扯著嗓子喊著:“天幹物燥,小心火燭……”

李齊躺在**,四仰八叉地睡著,桌上的油燈還未熄滅。

一陣微風不知從哪吹了進來,燈芯忽暗忽明,這時原本緊閉的窗戶竟慢慢地打開。

一道黑影從窗外跳了進來,一個蒙麵人站在李齊床前,露出來的眉宇間顯得格外清秀,顯然是個女子。

她打量了一下沉睡的李齊,便在屋子裏巡視起來,似乎在找什麽東西。

片刻之後,她注意到桌上放著的幾張寫滿字的紙張,拿起看了一眼,有些疑惑。

《風花雪月傳》?

這是何物?

看了片刻之後,她猶豫了一下將其塞到懷裏。就在她還想做什麽時,他忽然感覺有一雙眼睛在盯著自己,剛想轉頭,就感覺到一陣危險!

縱身一躍,她就從窗口跳了出去,在她落地的瞬間,一把飛刀幾乎是貼著她的肩膀飛了出去。

女子二話沒說,縱身一躍就跳出了圍牆,消失在黑夜之中。

張闖站在窗口朝外看了看,便不再打算追上去,而是關上了窗戶,看了一眼還在熟睡的李齊,吹滅了油燈便離開房間。

蒙麵女子穿過兩條小巷,來到一處院落,左右看了看推開門走了進去。

屋內一個一頭銀發,看上去莫約三十多歲的女子,正悠閑地喝著茶。

“宮主……”

黑衣人摘下麵罩,單膝跪地道。

要是李齊在的話,肯定能認出這個女子,她不是別人正是煙雨樓的思煙。

“怎麽樣?那人是否有問題?”

“此人隻是一個唯利是圖的商人,並無異樣。”

“行吧,你先下去休息,聖物之事我已另有安排,這幾日你都待在這裏,等我消息。”

“是。”

銀發女子站起身,推開門一眨眼功夫便消失不見,顯然輕功了得。

思煙從地上起來,把門關上,不由沉思起來。

她並沒有把剛才,自己差點被人襲擊的事情告訴宮主。

之所以沒說,是因為襲擊她的人武功不在宮主之下,要是自己說了,以宮主多疑的性格,恐怕這個事情會沒完沒了。

想著她從懷裏掏出剛才那幾張紙,不由看了起來,乍一看沒什麽,可仔細一看整個人為之一愣!

這不就是自己的經曆嗎?

裏麵那四個所謂的風花雪月,不就是自己的縮影嗎?

裏麵的移花宮,不就是自己所在的絕情宮嗎?

她讓自己的呼吸平穩下來,腦子裏浮現出李齊的模樣。

他怎麽知道這麽多?

想著,她想到了一個可能性。

他是不是知道我今晚回過去?所以寫了這麽一個東西,就是想讓自己看到?

可是他這麽做的目的是什麽?

思煙陷入了沉思,看著手裏的東西,她深吸一口氣將其在油燈上燒盡。

……

一大早,李齊就開始找著自己寫的小說,可是把房間都翻遍了都沒找到。

“張護衛!張護衛!”

喊了兩聲之後,張闖慢條斯理地走進來:“少爺。”

“我昨天放在桌上的小說呢?”

“偷了。”

“誰偷了?”

“小偷。”

“哪個小偷?”

“不知。”

李齊一副生無可戀的模樣:“張護衛,你是不是中了兩字詛咒?多說一個字就會死?”

“沒有。”

“你是怎麽做護衛的?知道我東西被偷了,還這麽淡定?”李齊無奈地道。

“沒有。”

“沒有什麽?”

“危險。”

李齊有些不解,沒有危險?

啥意思?

他靈光一閃,反應了過來:“你的意思是,我沒有危險就行?”

張闖依舊麵癱,點了點頭。

“行吧,你退下吧,少爺我想靜靜……”

“好的。”

我的心血啊,我的小說啊!

哪個賊別的不偷,專偷我的小說?

果然寫小說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沒有辦法,李齊隻能又把小滿抓了過來。或許是對李齊的招數已經了如指掌了,小滿說什麽也不肯再幫他寫小說。

最終沒辦法,李齊親自下廚,做了一道他最拿手的麻婆豆腐。

在順利引誘小滿吃了一口之後,就不給她吃了。

“少爺……你怎麽能醬紫?”

“我怎樣?”李齊得意地道,“隻要你肯幫我寫小說,別說小小一盤麻婆豆腐,到時候本少爺還可以給你做叫化雞。”

“叫化雞?”小滿兩眼放光,“是不是很好吃?”

“那肯定,你也不想想你少爺我是誰。”

俗話說黃袍加身日日跑,燒菜做飯沒煩惱。

送了這麽多年的外賣,每天接觸的最多的就是吃的,怎麽做菜,看都看會了。

“好,我幫你寫!”小滿一副豁出去的模樣道。

上次這麽好的宣傳故事被偷了,這次隻能逼我出絕招了!

“傳聞江湖上有四大美人,他們一個個沉魚落雁,閉月羞花……”

一開始還好,可是寫著寫著,小滿就感覺有些不對勁。

“少爺,這個情花毒非的和男人……”

“閉嘴,你給我寫就行。”

“好吧……”小滿嘟嘴道。

“她們為了解掉身上的情花毒,苦練船技,為的就是能找到解毒之人……”

小滿也懶得再去想這個故事的脈絡,主要是覺得太過無聊,李齊說什麽她就寫什麽,腦子裏都在想著叫化雞。

小滿,少爺可不是毒害你,我都是為了賺錢養家啊!

你總有一天會明白少爺的苦心的。

所謂有顏色的文字,李齊可是看了不少,編起來顯然比之前那個故事流暢得多,不一會小滿都已經寫了十幾張紙了。

按照這個進度下去至少還能再寫十張,李齊靈光一閃:這個故事用來宣傳翠紅樓顯然有點浪費,要是再把它們做成書,賣一波豈不是還能賺點錢?

想到這裏,他自己都不由佩服自己起來。

我他喵的簡直就是個天才……

他又想,買書的基本上都是看得懂字的,可是看不懂字的人怎麽辦?

漫畫!

到時候再找幾個畫師,把故事情節畫出來,分開賣。

看了文字版的人肯定好奇圖畫版,看了圖畫版本的人說不定又會好奇文字版!

這簡直就是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