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都不喜歡你了!

小夥子先是發呆。幾秒鍾後,他突然露出輕蔑的笑容:“他是不是腦子進水了?”如果我剛才直接跑回去,我早就跑回新手村了。跑了這麽遠的路回來,真是愚蠢!"

工作人員馬上笑著附和:“是啊,那個傻逼比老板差遠了!”年輕人得意地笑了笑,再次拿出砍刀,誇道:“走!殺了烏鴉!我就不信我今天打不過一根烏鴉毛!”

話音一落,參謀目光銳利地指著遠處:“老板,那邊有一個孤零零的!”"

小夥子轉頭一看,頓時露出欣喜之色,急不可耐地跑了上來。

半分鍾後,隨著一聲尖叫,年輕人變成了一道白光。孤獨的鬣狗拍打著翅膀,帶著對愚蠢的人類幼崽低下戰鬥力的嘲諷,掙紮著飛進濃霧中...

……

方超衝進了埋地,他的身體被一種冰冷的感覺覆蓋著。

防寒布甲對我的作用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雖然今天在二樓食堂吃飯的時候,他想象著自己會來到埋骨的地方再試一次,但其實他的心理建設並沒有完全做好。隻是考慮到王平這個傻逼可能真的在溫泉旁邊等著他,如果他能晚死一分鍾,就能多留幾分麵子。總之他不能太容易得到心理上的滿足,隻好硬著頭皮,在雙重壓迫下跑進這個可怕的地方。

還有一個更實際的原因。雖然你的戒指和匕首是綁定的,但是你可以抵抗冰冷的破布和遊戲幣,而你剛剛得到的鬣狗羽毛其實是會爆炸的“珍貴材料”。

尤其是在遊戲幣的問題上,方超也撒了謊。

他身上不止六個遊戲幣,而是600多個!

中世紀的新手村裏有一個隱士NPC。隻要攢夠遊戲幣,一次就能學會技能。

學的幾率是5%。

在一個有“終身”時間限製的遊戲裏,這個概率已經不能算低了。

每個月存300遊戲幣,一年左右就能存到這樣的機會。所以這600遊戲幣對手來說絕對是非常重要的。

昨晚拿到匕首之前,方超最壞的人生打算就是花上幾年時間,強行攢夠6萬遊戲幣,一次學20次技能。理論上我不應該黑到連20遍都學不會。

而到那個時候,他才三十出頭。

30歲可以在遊戲裏有個鐵匠攤修裝備。還有什麽好滿足的?無論如何,隻要每天坐在新手村,不用跑來跑去,就能淨賺幾十個遊戲幣;遊戲結束後,還有真正的工分可以拿,有住的地方,有吃的東西,溫飽問題可以輕鬆解決。你一閉上眼睛再睜開,一天就過去了。多開合幾次,一輩子就過去了。

感覺人的生活方式和家禽樓裏的那些雞鴨鵝差不多!

方超站在霧中,他的大腦在活躍地思考著。

腳下是通往新手城的道路,四周是能見度不足兩米的濃霧和無數奇形怪狀的枯樹。隨著撲哧一聲,一隻鬣狗突然拍動翅膀,從方超身後經過。

他嚇得身體猛地一抖,心跳的頻率一下子跳到了臨界點,差點被係統強行斷開。

顯然,小時候記憶最深處的恐懼不是那麽容易克服的。

即使他不缺乏麵對自己恐懼的勇氣。

隻是很多時候,勇敢屬於勇敢,恐懼屬於恐懼,這還是兩碼事...

方超繼續吸著冷氣,站在那裏,他的手腳都有點麻木了。

太荒涼了...

好像所有的人氣都被吸收了,跟小時候一樣...

不過還好,這畢竟是遊戲裏的世界。

人氣不是那些東西吸收的。

一般來說,試圖穿越葬地的人要麽是新手村裏的超級強者,要麽是瘋狂的想要逃離新手村的新人。不過因為這個遊戲運營時間比較長,他是服務器裏唯一一個暫時知道的新人。

比較新的新人要等到學校放假十天後才會出現。比他早到一點的新人,估計到現在都已經接受了他們的生活,要麽在狼穀采藥,要麽在毒蜘蛛洞裏挖洞。

所以歸根結底,方超是倒黴,遇到這種一個人承包地圖的事情。

“太酷了……”

明明毛骨悚然,渾身雞皮疙瘩地老黑,突然腦回路跳地說出了這麽一句話。而就在他的話音剛落,一隻蒼白的手,悄悄地從迷霧中,向他伸了過來...

當方超第一次回到埋骨的地方時,他以為自己死於低溫,於是咬緊牙關,花了五個遊戲幣從遊戲店買了他現在穿著的禦寒布甲。直到他死了三次,才終於搞清楚自己的真正死因。

埋骨之地那個叫“鬼”的野怪,和現實中的超靈幾乎一模一樣。

攻擊人的時候會物化——從外部進入,在體內破壞;但與此同時,它們也像超靈一樣脆弱。隻要接觸到具有心靈傷害屬性的物品,就會被當場拴住。

以前方超來挑戰命運的時候,因為太虛弱了,每次都被鬼輕輕碰了一下,甚至來不及看清殺死他的野怪的樣子,就趕緊死回新手村的溫泉裏了。

但這一次,情況明顯不同。

當鬼魂穿過方超身體的那一刻,方超隻是感到一陣輕微的寒冷,但他並沒有受到任何實質性的傷害。他渾身發冷,頭皮發麻地轉過身,盯著那個透明的怪物,心莫名其妙地收緊。其實在這個遊戲場景中,對手的精神壓迫是非常大的。

小時候經曆過一次,昨晚又經曆了一次...

沒有嚐試過死亡恐懼的人永遠無法想象,方超多次走進這個地方,需要鼓起多大的勇氣。而這些嚐試,隻是為了尋找一條更光明的人生之路。

然而,此時此刻,當精神深處最害怕的事情再次幾乎100%地再現到眼前時,方超隻是咬緊牙關,迅速冷靜下來。

遊戲。這隻是一個遊戲。

遊戲玩家再笨,也不可能在服務器裏玩...

老子要為遊戲公司提供終身清潔的高端能源人體電池!

方超的臉上是混合著恐懼和自嘲的猙獰冷笑,然後他讓茫然的野怪從他的身上來回穿梭,搖晃著他的遊戲麵板,再次閱讀著他眼睛上的指令。

[魔杖],屬性:1-2精神傷害。特效:對精神傷害免疫。

按照高三通識課老師說的,超靈雖然可以物化,但主要的攻擊手段還是精神方式。大多數低端超靈隻能通過控製腦電波來嚇死人。隻有更高端的“超能力者”才能通過物理手段對人造成身體傷害。也就是俗稱的勒死你,或者讓人自保。

方超的鬼魂顯然是低級的。

但即使是高級怪物,他也不怕。

因為你是被野怪打死的,不會爆裝備。

回到新手村溫泉後,在場的王平嘲笑他。

但是王平地嘲諷是什麽呢?

“戒指的心靈傷害1-2,小匕首的心靈傷害1-3……”方超口中念念有詞,突然抓住了那個來回穿透他多次的鬼魂。

方超抓到的野生怪物顯然非常愚蠢。他用白色的眼睛盯著方超,對視了兩秒鍾。他後知後覺地發出一聲尖叫,一隻手變成爪子,咬住了方超的臉。

但在它遇到方超之前,老黑人手中的匕首先刺中了它的腹部。

“哎!哎!”被靈力傷害的靈力瞬間扭曲起來,發出痛苦的叫聲。

方超充耳不聞。他一隻手抓住鬼魂,另一隻手刺向它。德州電鋸殺人狂的瘋狂表情漸漸浮現在他的臉上,嘴裏不停地失控念叨著“該死的你!去你的!你開心嗎?你開心嗎?你開心嗎?嚇嚇你老爹,嚇嚇你老爹!我是你父親!我是你爸爸!”

方超痛得越舒服,鬼魂哭得越大聲。

瘋狂的輸出十幾次後,鬼的身體越來越輕,最後化作一縷白煙消散。

霧氣中,一個晶瑩的小物體從半空中落到了地麵。

方超站在原地,久久沒有動彈。

左手依然緊緊握著匕首,心率極高,氣喘籲籲。

過了很久,整個人的狀態漸漸平靜下來。

“垃圾。”方超唾罵著,然後彎下腰撿起地上的東西。

【劍陣】屬性:抗寒+1%。特效:可以用來建造【青銅級】耐寒裝備。

描述:鬼一般不哭,除非被打哭了。

方超冷著臉,把劍陣放進了遊戲背包。

這種帶屬性的道具肯定不便宜。像他剛在山城抓到的土狼的羽毛,沒有類似的屬性介紹,隻有一個物品介紹:可以用來製作弓箭。

調整了一下情緒後,方超猶豫了一會兒,繼續沿著他腳下的土路走著。

在遊戲裏殺了這麽一個童年陰影,方超多年積累的負麵情緒真的緩解了很多。

而且更重要的是,我的戒指和匕首是遊戲內外通用的!

如果你以後再倒黴,在遊戲之外遇到類似的事情,你就不是再待宰的羔羊了。

如果膽子大一點,自然要反擊。

平地...

主動報複哪些事?

方超是這樣想的,他不禁回想起小時候的那件事,兩眼發緊。如果他當時不那麽年輕,如果他當時手裏有一兩件武器,那麽爸爸就會...

“媽個逼!他們都得死!"方超忍不住罵了句。

突然伸手從身邊的霧氣中拉出一個正要攻擊他的幽靈,向他刺了過去。

“哎!”

……

大約半小時後,方超的背包裏已經裝了16把[劍]。

老黑掌櫃的動作越來越嫻熟,效率越來越高,情緒終於無限穩定。

沒有三刀解決不了的童年噩夢。

如果有,那就再補三刀。

心情更輕鬆了,方超的精神不再那麽緊張,他的注意力終於可以轉移到其他地方了。

埋屍骨的地方看起來很大,前麵的霧似乎沒有盡頭,腳下的路似乎給人一種永遠走不到盡頭的感覺。不過方超看過中世紀的遊戲介紹,新手村和新手城的距離已經很遠了。其實山城才是新手村的主要場景。這主要是說山城不是新手村的場景之一,而是新手村的地圖,主要包裹在山城裏。

正中間有新手村,狼穀,毒蜘蛛洞。再往外一點,是山城。最後,除了山城,中間地圖至少有幾十倍的麵積被埋骨包圍。

這意味著,如果要靠雙腳從新手村走到新手城,至少需要24小時。

方超這個念頭一起,忍不住停了下來。

據說這遊戲運營256年,真正認真探索過這個地方的人應該不多吧?

精神價值高的人直接生在新手村。如果他們要來新手村,也會直接走收費通道,所以根本不會經曆這種恐怖無聊的場麵,更不用說來這裏打怪物和收集材料了——如果需要【劍陣】,直接從新手村的玩家那裏買就可以了,沒必要自己動手。

而精神值低的人,有條件能走出新手村的,應該很少會在這裏浪費時間...

那麽既然如此,為什麽一定要去新手城呢?

去新手城的時候還是1點,就這樣把時間浪費在了路上——就算過去開了眼界,也沒有什麽實際意義!老子是三代窮光蛋。他要什麽詩和遠方?

“有了這個時間,還不如多賣點[劍陣]給便利店。一天下來能賺多少?”方超拍拍腦袋,興奮地自言自語道:“我真的又帥又聰明。如果我是女人,我會愛上自己……”

中午12點30分,方超進入遊戲5個小時後,鬧鍾的聲音讓他不願停止對怪物的屠殺,急忙斷開了遊戲。就算你在遊戲裏戰無不勝,現實還是很折磨人的。

你平均每天要工作12個小時,這意味著方超幾乎沒有時間可以混日子。而且如果下午1點以後不下樓吃飯,食堂基本就沒飯吃了。

他匆忙脫下頭盔,衝出房間。

為了節省時間,他沒有選擇坐電梯,而是氣喘籲籲地從一路奔跑的安全樓梯上了二樓。

跑進食堂,吃飯高峰已過。方超排隊隻等了十分鍾就到了窗口。他隨便要了一碗米飯,一個蛋花湯,一共五毛錢。然後他在附近還有空位的地方找了一張桌子,和陌生人拚了一桌。不到五分鍾飯就配湯了,他擦了擦嘴,又匆匆上樓。

同桌的人也不奇怪。事實上,大多數住在超級大樓裏的人都有如此快的日常生活節奏。中午不能耽誤,因為直接影響下午的工作。隻有在晚餐時間,人們才能稍微放鬆一下。吃飯的速度也可以放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