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目擊者
沈飛依照慣例,先進行了自我介紹,然後示意周玲芳做筆錄。
因為趙永吉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以氣氛相對來說要輕鬆一些。
沈飛掏出兩根煙,示意趙永吉需不需要。
後者點點頭,沈飛就將煙遞給他,幫忙點燃。
他靠在審訊椅前的小桌上,吐了口煙說道:“趙永吉,很抱歉,鎮派出所的條件有限,也是為了你的人身安全,才安排在審訊室裏找你談話,希望你能夠理解。”
趙永吉點點頭,聲音幹澀的說:“我明白,明眼人都看得出,殺害老李的凶手,是要把我們哥四個全都弄死。現在,隻剩下我一個人了。”
“趙永吉,你知道一些什麽嗎?”沈飛順著他的話問道。
趙永吉搖頭說道:“不知道,我們就是酒友,隻有喝酒的時候,才會聚在一起。”
“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你們曾經一起就讀於靈泉鎮中學,還是同班?”
“是的,我們四個,都是靈泉鎮的本地戶,從小就在這裏長大,鎮上隻有一所小學和初中。當時能讀初中的孩子很少,全校隻有兩個班,大多數都是同學。”
“聽說,你們初中的時候,就經常湊在一起喝酒?”
趙永吉吸了一口煙,可能是太急的緣故,被嗆得連連咳嗽,半天才緩過勁兒來。
“那時候,沒幾個孩子認真讀書,都奔著混一個初中文憑。
我們四個在班裏比較說得來,就常常偷李海軍父親的酒出來喝。
當年李海軍家比較富裕,他爸是個老酒蟲,每年都會存一大水缸的白酒。”
“李海軍繼承了他爸的習慣,從小就嗜酒如命。
不過,他上學很認真的,成績也一直不錯。
後來還考進了縣重點高中,上了大學,回來後,就到鎮政府工作。
不過,也因為嗜酒的緣故,工作中出了幾次嚴重的錯誤,一直沒機會升遷。
隨著年紀的增長,他也沒了上進心,就在鎮政府混日子。”
“所以,隔三差五的,就會召集我們三個,大家湊一起喝酒。”
沈飛點點頭,話鋒忽然一轉。
“趙永吉,李海軍出事的那天晚上,你們在劉大頭小吃部喝酒,都聊了什麽?”
“也沒聊什麽,就是亂七八糟的事情,誰誰和哪個小寡婦有染,誰誰把哪個未出閣的姑娘給睡了之類的。男人嘛,湊到一起,話題肯定離不開女人。”
“你再仔細回憶一下,除了這些之外,李海軍有沒有提過和什麽人結仇之類的話題?”
趙永吉低頭沉思,直到將一根煙徹底的吸完。
才抬起頭說道。
“要說與人結仇,最近肯定是沒有的。
不過,二十年前,李海軍和陳思林之間,有過一些個人的恩怨。
陳思林就是二十年前,被他老婆碎屍的那個人。
每次喝酒,李海軍隻要是醉了,都會提起當年的事。”
“能具體說說嗎?”
“其實也沒什麽大不了的,就是陳思林經常給李海軍穿小鞋,雞蛋裏挑骨頭,讓李海軍心裏頭特別的不痛快。
他以前還經常說,早晚找個機會,把陳思林給滅了之類的話。
可自從陳思林被殺之後,他就再也不敢這麽說了。”
“為什麽?”
“他說怕陳思林的怨鬼找他,畢竟陳思林生前,最看他不順眼嘛。”
“那李海軍出事的那晚,在酒桌上,他也曾經提過?”
“嗯……”
趙永吉目光有些閃爍。
沈飛見狀,就又給他點上一根煙。
意味深長的說:“老趙,你要是知道什麽,就告訴我。
你也看到了,現在的情況對你非常不利。
你們四個人,已經死了三個,難道你想成為最後一個嗎?
想要解除你的危險,唯一的選擇就是跟我們警方合作,把你知道的事情,都告訴我。
隻有抓到真凶,你才能安然無恙。”
趙永吉用力的吸了幾口煙,似乎做出了一個重大的決定。
“沈警官,李海軍出事那晚,快要散局的時候,他說了一件事兒。現在回想起來,可能就是因為我們知道了這件事,凶手才要殺我們的。”
沈飛眉頭一挑,沒有出聲,耐心的等待下文。
“他說的那件事,和二十年前陳思林的死有關。
他說,千禧年九月七號那天晚上,他冒著大雨去找陳思林。
原因是,他白天的時候,稀裏糊塗的把一份文件給弄錯了。
而這份文件,就在陳思林的手裏。
你知道的,常年嗜酒的人,總是有些迷迷糊糊的,相同的錯誤,他出現過好幾次了。”
“他怕陳思林又拿這件事擠兌他,就硬著頭皮上門。
結果,他剛到小洋樓附近,就看見一個男人站在大門外,對著院子裏大吼大叫,好像非常的生氣。
他認出那個男人,正是科室裏的同事朱明。”
“因為距離比較遠,他聽不清楚朱明喊的什麽,可看他的樣子,非常的生氣,應該是在罵人。對了,他還說,當時朱明手裏提著一個蛋糕盒,身邊還有一輛二八自行車。”
“他心中好奇,就找個能避雨的地方,繼續偷看。朱明足足罵了有五六分鍾,小洋樓的門才打開。一個披著外套的女人,從裏麵走了出來。手裏麵,好像還提著一把菜刀。”
“也不知道女人說了什麽,朱明竟然大叫一聲,騎著自行車就跑了。女人轉身回屋,用力的把門給關上。”
“李海軍當時有些猶豫,陳思林這會兒肯定在氣頭上,他貿然的去拿文件,沒準會碰一鼻子灰。於是,就打算回去,等明天到單位再說。”
“就在他要轉身離開的時候,卻看見……小洋樓二樓的房間亮著燈,一個身影映在窗簾上。那個身影,正揮舞著手臂,好像在切什麽東西。”
“李海軍嚇了一跳,趕緊轉身跑了。
第二天,小洋樓殺夫案傳遍大街小巷。
李海軍想起前一晚看的那一幕,終於知道那個人影是誰,在切什麽東西了。
嘿,就是陳思林的老婆呂紅,當時正在二樓的房間裏分屍。”
“這件事,他從來都沒有提過。隻是他前幾天出事的那晚,順嘴說了出來。我們都說,他算是目擊證人,當時應該把這件事告訴警方的。”
“他卻說,他不敢說,怕影響他的工作。再說,案子明擺在那兒,他告不告訴警方,都無所謂了。”
沈飛的眉頭擰成了疙瘩,難道凶手殺害李海軍、蔡東和王興財,就是因為他們知道了李海軍當年看到呂紅行凶的那一幕?
可僅僅是目擊者而已,殺不殺他們有什麽意義呢?
更何況,事情已經過去了二十年,還有這個必要嗎?
除非,當中,另有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