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多了一個未婚妻
“嗯?”男子也是激動不已,如今原稿不僅貴,還有價無市。
他們家說書店不是最大的幾家,當初也沒有反應過來,以至於晚了一步。
如今原稿就在眼前,一旦得到,就能與大說書館競爭。
快步走去,接過紙張,定睛一看,瞬間雙目鼓瞪。
的確是原稿,文筆一如既往的好。
“好。”男子激動不已,凝視女子,憤怒道:“豈有此理,今日一早我就發現我的原稿不在了。”
“原來是你以聽書之名,渾水摸魚偷了。”
男子直接誣陷。
林辰直接啞然。
女子雖穿的好,家庭不一般,但不代表男子也背景弱。
如今涉及到原稿自然要拚命。
“原來如此,我就說一個小女子為什麽會獨自來這裏聽書。原來是過來行偷盜之事。”
“她一定是其他說書館派來的,就是為了打擊這家說書館。”
“對,肯定是。”
...
眾人議論紛紛。
“你們...”女子一聽,百口莫辯。
看著男子意欲將原稿收入懷中,著急的眼淚都要出來了。
道:“你們冤枉人。”
“冤枉?”男子滿臉嚴肅,“你年齡不大,又是一個女子,沒有父親和丈夫陪同,為何出來拋頭露麵?”
“我...你...”女子語塞,不知道該如何回複。
自己是偷跑出來的,而且爹爹也不在鎮北城。
怎麽辦?
林辰靜靜的看著,這天下還是以男人為主。
沒過門,以父親為主,單獨出門都需要人陪同,遇到事情隻要派人回家找來父親便可。
過了門也是同樣,隻不過以丈夫為主。
女子年齡不大,肯定沒有成婚,自然沒有丈夫。
衣著大家閨秀,身邊沒人跟著,肯定是趁父親不在出來的。
“還有,你說是你的。”男子見狀,也是看出了端倪。
淡淡一笑,繼續道:“原稿都是乞丐字發,你一個大家閨秀,怎麽可能從乞丐哪裏得到?”
林辰依舊靜靜的看著。
原稿必定是女子的,對家誰他麽會派一個如此破綻眾多的人來偷原稿啊。
“我...”女子支支吾吾,她實在想不出理由。
“就是!肯定是騙子。”
“必須的,報官,把她抓起來,這罪行不大,但可以弄去選媳婦。”
“如此美麗的女子,我也可以去領了。”
...
眾人議論紛紛。
“你們欺人太甚。”女子環顧眾人,知道今日如果無法,對方肯定會栽贓自己。
環顧眾人,掃視到正在安靜吃瓜,與其他人不同的林辰,對男子道:“誰敢你我獨自出門?”
“我和我未婚夫一起的,而且這原稿也是我未婚夫的。”
“未婚夫?”
“在哪裏?麽得,如此美麗的女子竟然又夫家了?”
“太氣人了。”
...
眾人議論,大家閨秀訂婚很是正常。
林辰也是左右觀察,想要看看誰是她的未婚夫。
男子聞聲,眉頭一鎖,也有些擔心,“你的未婚夫在哪裏?”
“在這裏!”女子回複,手指一旁。
林辰觀察,陡然隻見女子指向自己,瞬間渾身汗毛直立。
麽得,家裏三個都已經夠自己折騰的。
怎麽就突然多出個未婚妻。
靜靜看去,隻見女子一臉祈求的看著自己。
林辰依舊不想幫忙,自己穿越過來,是為了躺平的。
“他竟然是她的未婚夫?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
“就是。麽得,和我穿的差不多,不像富貴人家啊。”
“氣死我了。”
...
眾人議論,憤怒凝視林辰,聽得林辰一臉茫然。
“小子,你是他的未婚夫。”
正當此時,男子顯然有些著急了,怒視林辰道:“你的未婚妻在我這裏鬧事,你必須給個交代。”
“否則,今日你就準備去牢獄裏走一圈。”
男子直接興師問罪,惹得林辰眉頭一鎖,這是準備連自己都直接冤枉?
苗六眼神一橫,準備出手。
一旁的女子臉色刷白,愧疚看向林辰。
“交代?”林辰凝視男子,道:“你將原稿據為己有?還想我給你交代?”
“笑話,原稿本就是我的。”男子依舊不懼,道:“你的未婚妻說是你給他的,你有什麽證據嗎?”
“證據?”林辰淡淡一笑,自信凝視男子,“我說是我寫的,你信嗎?”
“他寫的?”
“怎麽可能?”
“真的原作者就是他?”
...
眾人激動。
女子也是一臉驚訝的看著林辰。
“哈哈!”男子滿臉不屑,西遊記從出現後,多少人都在找作者,都沒找到。
他竟然自稱自己是原作者。
眉頭一挑,戲謔,“你如何證明你是作者?如果證明不了,我今天勢必要將你扭送官府!”
“是嗎?”林辰頓了頓,道:“我可以將前麵三章一字不漏的說出,你行嗎?”
“這東西才出現兩天,能看到原稿的人都少,即便看了,也會借給其他人看了。”
“誰能背下來。”
“估計除了原作者,就沒人能背。”
...
眾人議論紛紛。
“我不信。”男子嘴角一撇,他不相信,有人能一字一句的背下來。
是人都會出錯。
道:“你背。”
“那行,聽好了。”林辰開口,“天地玄黃...”
“開始了!”眾人一聽瞬間激動,聆聽。
隨著林辰的背誦,眾人津津有味的聽了起來,唯獨女子和男子一臉詫異的看去。
女子詫異的同時卻是激動。
崇拜看去。
而男子卻是一臉不置信,五官扭曲,真的遇到了原作者?那今日不是完蛋了嗎?
看著林辰背到第三章,展開手中的宣紙一一比對。
臉色越發慘白。
須臾。
“背完了。”林辰從背誦之中抽離,定睛看向男子。
“真的背下來了?”
“他真的是作者。”
“他在,那後麵是怎麽回事啊?讓他說說。”
...
百姓們聽完,激動的看向林辰。
女子也是激動,看到了自己的偶像,想不到自己竟然遇到了真正的作者。
“現在你還有什麽要說的?據說第三回的價格乃是10兩,而且有價無市,你搶奪他人財物,這可是重罪。”林辰冷冷道。
“完蛋了,老板完蛋了。”
“超過1兩都要判三年以上。”
“這10兩,那不得死刑?”
...
眾人議論紛紛。
“嗬嗬!”男子不甘心,沉思良久,陡然冷笑起來。
凝視林辰道:“能背誦就能證明你是原作者嗎?給我一天的時間,我照樣能背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