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殺伐果斷
“滾滾滾,自己被人欺負沒本事,還好意思告狀。”男人嫌棄地看了他一眼,繼而往前走了兩步,“小兄弟,你確實是個人才,孤身一人來到這裏。”
“但是,我這裏有我這裏的規矩。”
男人朝一旁伸手,接過一柄短匕:“這樣吧,我們倆打一場,你贏了,我就幫你的忙。”
“你輸了,就留下點東西。”
“少廢話!”淩風不耐,“我趕時間。”
男人眼中迸發殺意,朝淩風衝來,手中的短匕射出森冷寒意。
淩風並沒有打算放手,他也直直地衝上去。
雙兵相交,氣勁四散,飛沙漫天。
男人有些詫異,他格擋開淩風的手,短匕削向他的腕處。
“想傷我的手?”淩風神情一冷,“你怕是傷不起。”
短短幾息之間,兩人就已經交了十幾回手。
“我淩風今天就教教你,何為用刀!”他大喝一聲。
男人在聽到淩風的名字時卻突然頓住了手腳,他變得異常激動,撩開了擋在自己麵前的亂七八糟的頭發。
“你是淩風?”
淩風在看清男人麵孔的時候,麵上滿是震驚之色。
然而他再想收刀時,已經來不及了。
淩風索性用掌勁把刀震了出去,擦著男人的發絲堪堪飛落,直直地插在地上,發出金屬的嗡鳴。
“管叔?”淩風試探性地喊了一句,畢竟他最後一次見到管秋還是在十幾年前,而他現在的裝束完全沒有之前極度愛幹淨的影子,臉上也添了幾道猙獰的傷口,“您當年沒死?”
“這個說來話長,我也有很多的問題想問你。”管秋歎了口氣,“有機會再說吧,我看你的樣子,猜你這趟來應該是有什麽急事。”
而一旁準備看管秋把淩風暴揍一頓的小弟們已經目瞪口呆。
這算怎麽個事,原本好好的對決突然變成了大型認親現場。
“不是,老大,這……是誰啊?”有個精明的混混試探道。
“……另一個老大。”管秋想了想,補充道,“比我還老大的老大。”
一眾小弟傻眼了。
淩風沒在這個方麵繼續浪費時間:“我查到你們這裏幾個月前來了個人,我需要找到他。”
“廢工業區這幾月來了十幾個人,你說的是哪個?”管秋皺眉,吩咐身邊的人,“去查,把近兩月廢工業區新來的人都給我叫來,一個也不準少。”
一窩人怎麽來的又怎麽散去了,整個中心區就隻剩下管秋和淩風兩人。
“小風,你是遇到了什麽麻煩了嗎?”管秋關切,“如果能用得上我的,盡管說出來。”
淩風搖搖頭:“暫時還在我的掌握之中,牽扯到了許家的一些麻煩裏。”
“白城許家?是京城的那一支?”
“當年我爸媽出事後,聽淩家人說你也遇害,而我流落在街頭,是許雅救了我。”淩風提起當年的事,心情複雜,“後來我就被我師父收留了,一直留在酆都學習醫術,前幾日才正式下山。”
“原來是這樣。”管秋若有所覺地點了點頭,“當年我確實被人支了出去,沒能幫上你爸媽,後來又遭到你大伯派出的人暗算,雖然僥幸不死,但是一路上也是九死一生。”
管秋指了指自己臉上的幾道猙獰的疤痕,其中有一道甚至從額頭順著眼睛,延續到下顎骨。
“這就是當年逃避追殺的時候,受的傷。”
“後來我就索性來到了白城,藏匿在這個廢工業區裏,勉強喘息了兩三年。”管秋苦笑。
淩風抿唇,沒有吭聲。
今天實在令他意外,他原本以為管秋已經去世,所有和當年有關的人和事都埋葬在了過去,隻剩他孤身一人。
管秋又笑起來,拍了拍淩風的肩膀:“你小子,十幾年前還就丁點高,現在都長這麽大了,比管叔還高。”
“武功也這麽厲害,這下存義泉下有知,也能安心了。”
“世間蘭因絮果,陰差陽錯從未停息,都是尋常。”
遠處,十幾個人垂頭走過來。
“老大,這就是近兩月,這邊來的新人了。”先前的混混說。
管秋把目光投向淩風。
“我來這找你們,是因為許振東。”淩風一邊說,一邊觀察那些人的神色。
絕大多數人不明所以,麵麵相覷,隻有其中一人眼神飄忽不定,不知道在想什麽。
說時遲那時快,那個嫌疑最大的人突然轉身往後跑去,等所有人都反應過來的時候,他已經竄出十幾米遠。
淩風冷笑,彎腰拔出手術刀,手腕翻轉,向前麵沒命般奔跑的人射去。
“啊——”一聲淒厲的慘叫從那人口中叫出,那柄刀正好紮在了他的左小腿處。
他踉蹌著趴倒在地。
淩風走到他身邊,蹲下:“我最不喜歡浪費時間。”
“把母蠱交出來,隨便你去哪。”
那人陰惻地笑,有恃無恐:“母蠱在我體內,這種蠱都是養蠱之人用自己身體的精血供養,有本事你就殺了我。”
“反正子蠱已經自噬,你根本來不及救那個臭老頭!”
淩風冷哼:“你也太小看我了。”
“反而是你,看來你並沒有真正繼承到南疆一派真正的蠱術,單單憑著一點半吊子的皮毛,你哪來的臉?”
那人本就因為失血過多而臉色蒼白,被淩風刺激之後,臉色更是青一陣,白一陣的。
淩風不想聽他再繼續廢話,一掌劈暈了他。
“管叔,我還有急事,先走了。”淩風側頭道別,又猶豫了一瞬,“等許家的事情解決完了,我會找個時間來找您。”
淩風提著施蠱之人的衣領走了,而管秋神色複雜。
一旁的混混頭子咂咂嘴,湊到了管秋旁邊:“老大,咱這個新老大,手段真是……”
沒的說,又狠又果斷。
“如果他不這樣,他就會死。”
獵獵夜風卷起管秋的衣衫,撩開他雜亂的頭發,露出那張猙獰可怖的麵孔。
“我們回去吧。”管秋往回走去。
回去的車程在感官上比來時更快,淩風回到許家的時候,距離他出門,大概已經用了兩個小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