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轟然

其實對於陳風而言。

當自己看到那個巨狼背上的身影,他眼中對於自己手中這左輪手槍的震驚,也就無言以對。

自己在這個世界,果真如同一個巫師那樣。

拿著最普通的槍械,卻擁有最絢爛虛幻的魔法,一切隻因為他們未曾見過,那般無知。

當然,這種頗有敵意的話,隻對挑釁自己的家夥,鄙夷說道。

這是陳風另一點,非常有意思的地方。

“那麽,該如何解決眼前的這群野狼,還有狼王背上那個家夥……嗯,不如粗暴一點。”

當自己想到這兒的時候,難免嘴角上揚。

那個野狼背上的家夥。

囂張的跟個大少一樣。

雖然之前自己,打響的第一槍,對他的無知是一種衝擊和震驚。

隻能說,那個家夥目瞪口呆的時候,倒有些可愛呢。

在那個家夥被侮辱一般怒容滿麵中,他指揮的那群野狼終於撕咬著。來到了自己的麵前。

陳風一個躍身,手中兩把左輪手槍,直接扣動扳機!

哢嗒!

伴隨扳機下陷。

火焰和子彈噴射性進野狼群中。

尤其那把飲食皮囊左輪手槍,隨意一枚子彈如死神使者,在野狼群裏麵炸出一蓬血霧!

打出了,收割性的傷害。

陳風此刻囂張著,眼中隻剩下了一片烏鴉羽翼遮蓋的陰影。

“要你們全部完蛋呢!”

嘴角微微勾起,邪性的弧度。

狼群中隻剩下了煙一樣的血腥。

轟!轟!

塵封跳入那狼群裏麵手中的左輪手槍不斷開火。

每摳動一下扳機,都轟碎了一隻野狼顱骨腦袋,留下一具帶著皮毛的溫熱屍體。

那些野狼,獠牙凶惡,在自己麵前卻宛如金甲將軍麵前的愚夫。

隻剩死亡,槍上看不見的無數血液。

就那樣,如旗幟飄揚。

陳風麵容冷酷,衝殺進那群野狼軍團的時候,整個人手中的那兩把左輪手槍,一把黑鐵,一把飲食皮囊。

配合使用,就像是重劍火藥,帶來藤蔓般的火焰。

每每伴隨著,陳風手中的左輪手槍扳機扣下,子彈在槍械零部件作用推動,從槍口中噴射,火藥刺劍!

一匹匹餓狼,就那樣倒下。

陳風不得不說,槍技卓越,一旦有野狼朝自己撲來。

必定,直接吃自己的子彈。

子彈要麽穿透它們胸膛,要麽鑽進他們堅硬碩大的狼頭中,炸來一團白紅色豆腐腦。

總歸,一番下來,陳風憑借手中那兩把左輪手槍,殺死了幾十頭野狼,滿地都是野狼的屍體。

陳風整個人,卻沒有被碰到一絲一毫,周身無恙。

隻不過,有些體力消耗,被累得氣喘籲籲,好像肺裏有一朵喝醉的雲,飄忽忽。

額頭上,也冒出一層細汗。

陳風站在原地,呼哧呼哧喘了幾口粗氣,隨後站起身來,大笑,“比在風流榻上忙活還爽快,看來男人就該戰爭,而起也生!”

“你……真的是魔人!?還是東土鑄器師?究竟是什麽怪物。”

那個不遠處坐在巨狼背上的家夥,終於聲音中帶著一絲顫抖。

他完全沒有想到,麾下率領的一群最精良野狼士兵。

竟然就被對麵那個家夥,陳風他手裏兩把看似古怪又燃燒火焰的武器,給全部殺死了!

傷口也隻是個,勢如破軍的小小洞口。

卻剝奪生命,殺戮風暴。

但這般,那個巨狼背上身影,也每每都能感覺到,陳風雙手緊握,其中一把武器,每當扣動扳機,黑紅,扭曲紋路點燃亮起,就像是地獄的眼睛睜開。

那是,飲食皮囊那把左輪手槍!

暴怒的猙獰狂龍一樣,帶著金屬火藥的氣息。

“我是什麽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很可能會死哦。”

陳風一臉懶洋洋的姿態,此刻要是有根煙,自己一定會很裝逼的點上,吸一口,跟你說,哥不是什麽大人物,哥隻是個傳說。

不過,自己腦中此刻飛快思索,東土鑄造師?

鑄造師?這倒是一個很好的身份呢。

陳風不動聲色,隻是輕輕擦了擦額前上的汗水。

自己狂妄無比的話放出來的,本質上是秉持本性。

並不是說,是因為自己殺死了那滿地的野狼,而驕傲榮耀。

跟這一點,完全沒關係。

不過要是這種所謂殺死敵手士兵數十人,卻身軀沒有被任何沾染傷口,甚至可以說不然纖塵。

即使白衣上有血跡,也絕對是敵手的,自己總歸毫發無損。

這等功耀事,放在那個騎在巨狼背上的家夥身上的話,一定是令他沾沾自喜,多麽趾高氣揚,自以為武力通天。

不過,殺的是他手底下那一群野狼,自己人,就讓他很不高興了。

哪有自己殺了自己人,當將軍的幹掉自己手底下的友軍士兵,還哈哈大笑,自我得意,計在戰績裏麵。

這不就是典型傻×和腦殘行為代表嘛!

如同,大水衝了龍王廟,龍王會跳出來,哦耶哦耶,老子最吊,樂得咆哮,以表達興奮兩聲。

得了,這絕對是一頭傻龍。

天大的機緣,對這種秉性的通天龍神來說,也不過就是斷頭鍘而已。

所以說,做任何事情,分清緣故,不是混不混亂,搭不搭邊的關係,至少讓天倫理數,覺得你識趣。

那你就是個堪比正人君子的合格產品,女媧大神當年沒白甩泥一下。

這一切,對於陳風來說,簡直就是愚人講理,毫無耳旁生繭,卻也像兩耳的穿堂風。

爺們殺得是,你手底下的人,怕什麽。

自己真想做個嘴裏吊著四月暮春草根,遊走古道的劍客浪子,直接殺你,為的就是為劍,飲一壺酒,罷了。

就眼下這個家夥,無論是不是在這陣法之中,他總歸是攔了自己去路,那就由不得自己。

也不是說用劍了,就一顆子彈嘛。

不過是穿皮引線,通顱透骨,宛若長歌千裏,回**五髒。

斃了你丫的!

幹!

這可是,蒸汽機械時代,那種熱文明的仿造產物呢,花紋古董係列的武器。

左輪手槍,在那個時代,堪比劍客的劍,刀客的酒。

讓人狂熱和追尋。

陳風手中依舊握住那兩把左輪手槍,飲食皮囊那把,食指刻意注重放在扳機,因為這把更有把握。

通透那個未知家夥的脊骨。

吼!

這時,那隻巨狼,往前走了幾步,那個騎在巨狼背上的身影,緩緩在暗色籠罩中。

現出了樣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