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不得其解

太形山真是一個天然的寶藏,由於沒有人踏足,雖然幹旱三年,但太形山樹木野草茂盛,能夠儲存水資源,地下的泉水經過山隙,流露在外。

因此一些小坑,會有清澈的山泉水。

太形山偶爾還能找到驚喜,比如小獵物,野菜什麽的,尤其是木薯,真的挺多的,要不是人力不夠,相信雲村長會號召村民全部挖掉。

不挖看著可惜,挖又背不動,真是為難呀!

雲錦書在前麵探路,突然驚呼出聲,疾速衝到前一堆幹草麵前,“天啊!”

竹風在聞承廉拍他肩膀時,腳步輕轉,一息不到的時間就衝到她麵前了,“怎麽了?”

雲錦書笑著抬起頭,興奮地指著地上的雜草,“你們知道它們是什麽嗎?”

看著她笑得明媚地樣子,聞承廉不自覺的跟著笑了起來,“是什麽?”

雲錦書滿臉的驚喜和激動,鐵定是好東西了,一如發現木薯時的神情,興許又發現了什麽能吃的東西呢?

“是土豆,長在地裏的土豆,比木薯還要好吃的土豆。”雲錦書激動地抓著聞承廉的胳膊,搖晃著。

聞承廉看向手臂上的小手,眼瞳不自覺地變得溫柔繾綣起來,“是嗎?那煮熟了第一個給我嚐嚐。”

雲錦書想也沒想的就答應了,“好呀!好呀!保證你會喜歡的。”雲錦書一邊說一邊將枯草拔起,五個成年男人拳頭般大小的土豆被帶了出來,足有五斤重。

“好大,我跟你們說土豆的吃法比木薯還多,尤其烤的土豆,香的哦。”

雲錦書一點也不淑女地抹了那沒流出來的口水,“等條件允許的時候,我炸薯片薯條做土豆肉丸給你嚐嚐。”

土豆成片成片的,但麵積不大,且分布廣,又多,需要大量的人手,才能在最短的時間裏挖出來,挖土豆也不是體力活,女人和大點的孩子也能挖。

竹風叫村長安排了許多村民幫著挖土豆,雲錦書就近簡易地挖了個洞,將火燒起,土豆埋在火柴裏,等著熟透就可以了。

趁著這空檔,雲錦書在附近搜尋,看能不能找到其他。

自然又是竹風跟著,有時竹風自己都懷疑,自己實際是雲錦書的護衛吧!

這次多了兩個,江海峰和李小平。

李小平用力地吸了吸鼻子,八字眉皺得直接豎了起來,看著很是凶狠,“什麽味道?”

江海峰動了動鼻子,也聞到了,“血腥味?”

幾人立刻進入戰鬥狀態,手裏握著兵器,竹風沉聲道:“我們四麵散開,上前看看。”

李小平八字眉又豎了起來,要他說直接上就是了,磨磨唧唧的就能萬無一失。他們來一個突然襲擊還能殺對方措手不及,但他忍了又忍,終究壓下心中的浮躁跟著幾人的步伐前進。

扒開草叢,赫然是一灘血,“這麽多血?”

雲錦書沾了一點血,“還熱乎著,這麽多的血,不知什麽東西受傷留下的。”

“這裏也有。”江海峰在不遠處發現一灘。

“這裏還有。”雖然不多,“這似乎是獵豹留下的爪印?”

“所以獵豹被什麽東西攻擊受傷了嗎?留這麽多血應該沒命了吧!但是,屍體呢?”李小平是個直性子的人,想到什麽就說什麽。

“在附近找找看。”竹風看著,怎麽就透著一層古怪。

雲錦書看著草叢,泥土上的血跡,除了血再沒別的發現,正當她百思不得其解之時,突然被眼前的光暈閃著了眼。

紅色的?雲錦書就著紅色的折射上前,捏起根紅色的毛發,“這是什麽?”

“這不就狐狸毛嗎?”李小平湊近一看,癟嘴不以為然道。

“是嗎?”雲錦書的直覺告訴她不是狐狸,她餘光被被樹葉擋住的幾道抓痕吸引,“這又是什麽動物留下的呢?總不能是狐狸吧!”

竹風凝視著抓痕,沉思片刻才道,“看這一道接著一道的抓痕,這毛發,還有形狀和力度,應該是野狼。”

江海峰不太相信,“狼不是灰白色的嗎?還有黃色,和純白色,棕色的也有,紅色的野狼會有嗎?”

雲錦書倒深以為然,“天下之大無奇不有,紅色的野狼可能比較稀有。”

“這還有黃色的毛發,灰白色的也有。”竹風撿起雜草上的幾根毛發。

李小平恍然大悟,“所以獵豹被狼群包圍襲擊了?”

“又是狼群,怎麽會有這麽多野狼還成群,獵豹這樣凶猛狡猾的動物,野狼都敢襲擊,這野狼也太厲害了吧!”

雲錦書想得更多的其實?

“你們不覺得這裏的血,太過詭異了嗎?就算野狼偷襲獵豹,野狼獵到食物不應該就地分食或者叼回狼窩嗎?”

“這些血像是特意留下的,血跡撒得到處都是,沒見著獵豹的屍骨,這就說明獵豹被帶走了,那麽何必弄得到處是血呢?”

按動物的思維,獵著食物要麽就地解決,要麽就離得遠點,飽餐一頓,怎麽會將血跡弄得哪裏都是呢?

“可能被襲擊的獵豹比較多,每留下灘血代表一頭獵豹。”李小平將腦袋裏能想到的講了出來。

竹風對著他搖頭歎息,一臉嫌棄地離他遠點。

“你……”李小平正想爆粗,卻被雲錦書的話打斷,“十多處比較大的血跡,那就有十多頭獵豹,狼群再怎麽厲害,都不敢輕易襲擊獵豹,況且這裏沒有搏鬥的痕跡,甚至幾乎沒有獵豹的痕跡。”

竹風對著李小平揚起玩味的嘴角,李小平珊珊然地摸了摸胡子。

竹風知道凡事要適可而止,便止住打趣,皺眉提醒,“可能是我想多了也未嚐可知,這裏血腥味太重了,不宜留在此處,還是快快離開吧!”

血腥味?對呀,她怎麽沒想到,她覺得想不通的地方,被竹風一句話給點地衝出了迷霧。

狼群刻意將獵豹的血弄得到處皆是,其目的可能是為了引來更多的野獸,或者更確切地說,這附近有獵豹的巢穴。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野狼真的太可怕了,野狼會有如此異議常人的智慧嗎?倘若她推測的是真的,那麽,很有可能他們已經身在狼穴中,隻等著他們自投羅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