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標準

刑警隊辦公室內,原本屬於江小雨的位置並沒有空缺,孫羽正坐在電腦前快速地敲擊著鍵盤。

江小雨不在,孫羽主動扛起了網絡篩查的重任。

行李箱是再普通不過的行李箱,質地一般,不僅僅在網上,在夢山市的各個市場都能買到。

想要通過目前已知的東西找到凶手,無異於是在大海撈針。

凶手的側寫是有了,但符合這些特征的人在夢山市不計其數。所以孫羽認為,當務之急是確定死者的身份,這或許會有新的發現。

死者不在近期的失蹤人口內,說明死者可能是獨居,單身,自由職業者,生活圈子較小,沒有什麽知心的朋友。

孫羽現在通過死者的照片進入各大社交平台的後台,試圖從茫茫多的信息中找到和死者匹配的照片。

就在孫羽開始懷疑死者沒有發過帶有自己照片的朋友圈時,董陽發來了一條信息。

王鑫瑤,隆陽區特安小區13號樓4單元1105。

後麵還發來了一張照片,是王鑫瑤的身份證照片,上麵的王鑫瑤和死者的容貌幾乎是天差地別,主要原因是胖瘦的問題。

身份證上的王鑫瑤,單從臉蛋兒上看,怎麽也得有個一百六七十斤,他們見到的死者,體重不到100斤。

孫羽把電話打了過去,“確定嗎?”他知道董陽在通過他拆二代的圈子幫忙查。

“確定,租房戶,我那朋友見過她,對她印象深刻就是因為她的長相和身份證上的差距很大。”

董陽的聲音很小,他還在看著江小雨,怕把她吵醒。

站在孫羽身後的夏嵐無奈地笑了笑,怪不得連戶籍係統都查不到匹配的人,原來是因為人家減肥了。

怪不得都說,每一個胖胖的女人減肥成功後絕對是一位美女。

“包子,你和二狗去小區看看情況。”

拋屍的地點距離王鑫瑤所在的小區很遠,應該不會是凶手囚禁她的地方。

孫羽知道去死者的住處應該發現不了什麽,他也隻是抱著一絲僥幸,希望能有收獲。

包有諒和張耀走後,孫羽馬上調取了特安小區周邊的監控。

特安小區的開發商是夢山市有名的大亨,小區的建設相對比較成熟,周邊是商圈,道路交通便利,監控安裝的也很多。

監控的保存時長有一個月,現在大家隻能祈禱凶手是在這個月內動的手。

監控畫麵開始播放,監控內容是特安小區的正門口,時間是8月19日的上午8點鍾。

播放的倍速是最高倍速,裏麵的人幾乎是一閃而過。

就算以夏嵐的眼力,看了幾分鍾也有些頭暈腦脹,而孫羽卻一直緊盯著屏幕,他忽然按了暫停,時間是上午11點20分。

死者王鑫瑤出現在了監控畫麵中。

找到了!他們終於看到了王鑫瑤活著的樣子。

孫羽又將播放的倍速調整到最慢,隨後打開另一個監控畫麵,兩個監控相互連接,最後確定王鑫瑤隻是進了小區旁邊的一家超市。

王鑫瑤從超市出來時提著一些東西,從監控看應該是青菜和麵條。

監控畫麵又開始以最快倍速播放,這一次,夏嵐乖乖地不去看那快速變化的畫麵,隻要等著孫羽的結果就行了。

監控畫麵再次暫停,下午4點時候,王鑫瑤頂著炎熱的天氣再次走出了小區,和上午卻有著明顯的區別。

拖鞋換成了帆布鞋,衣服是短褲搭配白色褂子,一雙美腿甚是迷人。

她還背著一個背包,從背包的凹陷程度上看,裏麵沒有裝什麽東西。

孫羽照舊以最低倍速播放,根據王鑫瑤的路線打開一個又一個監控,調整時間,將她的身影完美地在八個監控中串聯在了一起。

王鑫瑤進入了三條街外的一家咖啡廳,在裏麵停留了將近5個小時,快9點的時候才離開了那裏,回了家。

再看第二天的監控,幾乎是相同的生活軌跡,上午超市下午咖啡店。

接連五天都是這種情況,王鑫瑤的生活太有規律了。

這種規律一直持續到第十一天,王鑫瑤來開小區後坐上了一輛拍照為夢AD3715的出租車,之後便再也沒有回來。

所有人的臉色都變得凝重起來,有的還夾雜著些許憤怒。

假設王鑫瑤是當天被凶手控製的,距離昨天案發已經過去了18天,如果之前的推斷都是正確的,那麽她可能經受了18天的折磨。

“讓二狗先去這家咖啡店,這是一家連鎖的咖啡店,很正規,店內應該有監控。王豔彬去查那輛出租車,看他對死者有沒有印象。”

安排好任務後,孫羽再次打開前麵的監控,有了先前的記錄,他隻需要看王鑫瑤離開小區的時間就行了。

夏嵐坐在孫羽的身後,跟著他仔細觀看慢放的監控。

王鑫瑤的生活太有規律了,這種生活造就了她狹小的交際圈,甚至連認識的陌生人都是固定的。

凶手應該不是小區內的人,根據董陽又發來的信息,王鑫瑤已經在這裏居住一年了。這種小區的租房戶幾乎都是長期的,所以她的左鄰右舍也很固定。

如此看來,凶手極可能是在小區外看到了王鑫瑤,然後對其心生歹意,一直在暗中監視,等到王鑫瑤那天出門,動手抓了她。

“從這些監控中找到凶手,有可能嗎?”

孫羽微微搖頭,“從凶手拋屍的手段看,他很謹慎,所以即便他對王鑫瑤有想法,也應該會盡量避免監控,我要找的不是他。”

那是什麽?夏嵐正想問,孫羽切換了屏幕,是其他同事發來的王鑫瑤微信上的消費記錄。

“你看這些消費記錄,王鑫瑤接連12天在家,消費記錄很明顯,超市一筆,咖啡店一筆,消失當天還有一筆對個人的掃碼支付,應該是打車費用。

但失蹤的13天前也有過對個人的掃碼支付,金額接近,應該也是打車費用。16天前也有,21天前也有。”

金額接近,證明她可能打車去的同一個地方,所以說,如果凶手想動手,他早就可以了。偏偏這次才動手,最大的可能就是凶手在這12天間才注意到了王鑫瑤,才把她標記為獵物。

“王鑫瑤的長相確實不錯,按照咱們對凶手的側寫,他是一個追求滿足感的人。所以我認為,他選擇王鑫瑤一定有什麽標準,否則他不可能為了一個獵物等待這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