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大佬要棄文從農

與大英博物館裏類似的藏品隻值一萬多?

宋喬就算是再不懂,也覺得這裏麵不對勁。

之前還覺得係統商城不坑人。

嗬嗬~

宋喬連忙告訴自己鎮定下來,把心思放在剛才他的問話上。

“是呀,高考有英語……也不讓你白教,我可以給補習費……”

宋喬打算說自己英語不行,轉念想起她豈止是英語不行,所有的科目都不行!

哎……

現在還沒有補習這一說,重生過來的宋喬見過後世大大小小的補習班,對於一些家庭給孩子請私教這事更是司空常見。

宋喬覺得以現在她手上的錢換英語補習,是很劃算的。

畢竟學好英語不僅能在大大小小的考試中獲利,對以後的工作也有幫助,簡直百利而無一害。

“我可以教你英語。”沈越淡聲道,略一頓,他接著開口,“不過,你得教我做其他的事,我們公平交換……”

“什麽?”宋喬被他話裏的意思吸引,以為自己聽差了,“我能教你什麽?”

心頭想著:你都大佬了,需要我教什麽?

沈越思索片刻:“撿菌子、找貝殼……種田,以及其他的農活,等我想到了其他的,到時候再跟你說。”

宋喬微瞪大眼睛,有些不可置信,脫口道:“不可以!”

她一個資質平庸的村女,想著要學習,要高考,要改變人生,而對麵這個天資聰穎的少年,卻要棄文從農。

這不是浪費國家棟梁嘛。

撿菌子?莫不是昨天她送菌子惹的禍?

見沈越微訝地望著自己。

宋喬咳了咳:“我的意思是你之前沒有做過農活吧?現在學這些也晚了,不如好好念書。”

“不晚,人隻要想學、肯學,什麽時候都不算晚。”沈越淡聲道,似是已經下定了決心。

念書能有什麽用,他跟著媽媽學了十幾年,學得再好也沒有學校敢收他,也沒有機會參加高考,更讓媽媽殫精竭慮地為他考慮。

還不如從今以後拋卻這些雜念,好好地做一名農夫,讓媽媽徹底斷了念想。

說得還挺有道理的。

宋喬見他一副不想多說的樣子,也不好再問什麽。

宋喬想到昨天在河溝,她當時就覺得沈越有事要說,會不會就是這件事?

無意間瞥見他的手,白皙的手背上那道紅色的血口子已經結痂,創可貼貼上也沒用了。

不是多大的口子,在他的手上,就顯得有些觸目。

果然不是一雙做活的手。

宋喬看著這雙養尊處優的手突然有些明白了。

雲嬸子是個很有遠見的母親。

她給沈越選的路是一條讀書的路,大概為了讓他用心學習,沒讓他沾俗務,自己承擔了所有。

在六七十年代中,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孩子在農村生活有多難,宋喬難以想象,雲嬸子卻堅持了下來。

真的很讓人佩服。

而沈越呢,不知道這回出於什麽原因,跟她提出了這個要求。

或許是沈越早有這樣的心思,隻是苦於和村裏的人沒有多少交集,便一直這麽僵著。

宋喬一時間百感交集。

母親一心為子,孩子體諒母親,都是一片赤誠之心。

人家這樣的母子才是真母子。

最終,宋喬從口袋中拿出以為用不上的幾個創可貼遞給沈越:“你把這個貼在手上。”

沈越掃了眼她手中的創可貼,疑惑地看向她。

宋喬不敢對上他的眼睛,謊話張口就來:“我小叔給我帶的,說有傷口貼上恢複得快,我掉井裏劃出的傷口就是貼了這個,好得可快了,你看是不是看不出我受了傷?”

沈越聽她如此說,眼眸微閃,伸手接過,在她目光中貼在了傷口上。

嗯,果然看不見拿到紅猩猩的口子了。

宋喬又塞給他一包冬瓜糖:“我做的,你拿回去給嬸子嚐嚐,書……等明後天我抽空來拿。”

從沈越這拿的書不能放在雜物間,隻等柴房弄好後,放柴房裏。

路上已經沒有早上最盛時人多,偶爾也有幾個人路過。

宋喬還不想引起過多關注,這年頭可不如後世開放,特別是未婚男女在一起,容易招人閑話。

說完話後,便匆匆與沈越分開。

宋喬拉著宋甜買了兩斤肥肉和豬大骨。

豬大骨要比肉便宜近一半,一般農村人自家吃不會買大骨,覺得不劃算。

宋喬重生回來,已經習慣了後世的物價,因係統的緣故,現在手頭也有點錢,她看著隻要0.5元一斤的豬大骨,覺得不要太便宜。

豬內髒也便宜。

這年代豬內髒和豬大骨一樣除了開飯店的要收,是賣不掉的。

宋喬看著肥腸想著鹵肥腸、鹵後蔥爆肥腸、燒烤肥腸的滋味就有些饞。

不過她還是沒買,買了後還要自己洗,洗幹淨後又要用各種大料做,感情這麽弄好後,她能吃多少?

還不是便宜了那兩位。

費力不討好,她才懶得做。

等以後有機會帶爸爸和小妹出去住,再做他們做好吃吧。

宋喬如此想著,利索地拿著買好的肉回到雜貨鋪推板車。

她又在雜貨鋪稱了幾斤白糖和一斤紅糖。

心頭算了下,差不多把明麵上賺來的錢都花完了,這才推著板車出來,借著有門擋,她立即把黑色的罐子在係統賣了一萬五千塊。

這兩天買了些雜七雜八的東西,攏共不到100塊,積分算在一起,現在頁麵上共有兩萬三千七的積分。

錢沒有這麽多,估摸著也有兩萬三左右。

這……

宋喬扶著門,頓時覺得雙腿發軟。

這麽多錢放在家裏,她真的虛。

得換成實在東西才行。

走出來沒看見甜甜,宋喬正要喚人,甜甜便抱著一隻黑色的小狗向她跑來:“二姐二姐,我們把這隻小狗帶回去吧!”

宋喬皺眉,盡管小狗渾身的毛都是黑色的,也能看出這隻小狗很髒。

她連人都養著費勁呢,還養小狗!

沒這閑功夫。

小甜甜正是愛心泛濫的年紀,見宋喬的表情就知道了結果,她可不幹。

“二姐,就養了吧,狗狗能看家呢!”

宋喬還是不樂意。

而且就算要防人,她也應該養條大狗呀,養條小狗能防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