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你道歉,我就撤訴
第四十二章你道歉,我就撤訴
昨天,張康平又給張老太打了電話。
囑咐她,今天的直播,一定不要說岔。
敲詐勒索可是重罪,說什麽都不能認。
一旦認了,不光張康平完了,以後他的兒子也會收到影響。
老太太聽了湯超的話,又想起兒子的話,心中更是自責。
她拍著自己的胸脯,哭道:“哎呀,是我害了我的孩子,老頭子,我對不你你們老家張啊。”
張大姐從輪椅後麵,走到張老太的身邊,扶著她的肩膀,安慰道:媽,不怪您,怎麽會怪您呢。”
她看向湯成軍,指著湯成軍罵道:“你是要逼死我媽才甘心?法院都判你們不用賠了,你們還想怎麽樣?”
張老太哭得上氣不接下氣。
旁人不清楚她心裏所想,有些覺得她是因為冤枉,委屈哭的。
街坊又勸說道:“老湯,要不就算了吧?”
“就是啊,以後咱們也不提了,這事就讓它過去吧。”
“你萬一真把張老太逼出什麽事來,你以後心裏也不舒坦。”
“小鳳,你也勸勸你老公。”
湯媽媽聞言看向湯爸爸。
她也想算了,但是被冤枉的是她老公,她會尊重老公的意思。
湯爸爸向前走了幾步,走到張老太的輪椅前。
他輕歎一聲,問道:“張姐,咱們做了這麽多年的街坊了,我也不想把您往死路裏逼。”
“隻要您跟我道歉,承認是您撒了謊,這事我就算了。”
張大姐聞言搶在母親前邊說道:“你這是挖坑給我媽跳呢,她要是道歉了,不就是認了她在敲詐?”
“所以,你們是不承認你們敲詐對嗎?”
張大姐指著湯爸爸,罵道:“我跟你說,你別在這裏顛倒是非,我們沒有敲詐,你不要胡說八道。”
湯爸爸神色不變,輕聲說道:“我隻是想給自己討回一個公道,隻想真相大白,要一個道歉。”
“我問過韓律師,如果我願意給刑事諒解書,司法機關可以不追究你們的刑事責任。”
“隻要你們今天願意道歉,我會給刑事諒解書,會撤訴。”
張老太和張大姐對視一眼,想到弟弟的交代,張大姐堅持說道:“我們沒有撒謊,不會道歉的。”
湯成軍說道:“如果你們不道歉,我們就讓法院來判。”
“法院的判決下來以後,你們再找我說什麽,都沒用了。”
湯超補充道:“機會就這一次,錯過了,就沒有了。”
張大姐咬牙,鐵了心不認錯。
“我媽沒撒謊,為什麽要道歉。”
湯超點頭,看向一眾街坊,說道:“大家都聽到了,別在說我們家不近人情,我們給過她機會,是她自己不要。”
“以後,你就是跪在我們家門口,哭著求我爸給諒解書,他也不會給你。”
“這件事我們家沒有其他要表態的了,等開庭吧。”
湯超說完,就開始趕人了。
吃瓜網友看了這場鬧劇,討論也是異常熱烈。
“人家願意撤訴都不道歉,不會是真的被撞了吧?”
“聽那老奶奶的哭聲,好像真的很心酸。”
“我不信湯家,但是我信韓老師。如果這家人沒問題,韓老師怎麽會針對一個老太太。”
“原告訴訟代理人確定是韓哥了嗎?”
“我感覺那些街坊好討厭,一個個都在道德綁架,我沒她慘。就活該被坑嗎?”
“有一說一,賣慘有的時候是挺有用的,估計到了庭上,律師也會打感情牌。”
……
新聞社的工作人員結束采訪離開。
鄰居跟著張老太一起回家,沿途詢問張大姐,“人家都給你們台階了,你們幹嘛不下?”
張大姐嘴硬說道:“誰知道他是給台階,還是想套話。”
“人家不是都說會給那個什麽諒解書,當著那麽多人的麵,肯定最後會給你的。”
張大姐聞言收緊了抓著輪椅的手。
她們如果承認了,弟弟怎麽辦?
等待開庭的期間,眾人時不時就會討論起這起案子。
中間有不少媒體試圖采訪韓飛,都被韓飛一一回絕了。
新聞社的直播,韓飛看了。
犯了錯不知悔改,還出來賣慘道德綁架受害人。
這種厚顏無恥的人,必須受到法律的製裁。
韓飛這段時間配合公安機關辦案,暫停了直播。
想在直播間詢問韓飛的粉絲也隻好作罷,靜等法院開庭。
轉眼,到了法院開庭的日子。
這一次韓飛準時到了縣法院。
法官入席後,庭審正式開始。
法官核對過案件及涉案人信息後,說道:“法庭準備工作結束,接下來由訴訟方代理人宣讀起訴書。”
韓飛說道:“被告張美英、張彩蝶以被湯成軍撞傷為由,索要醫療費用10000元,營養費3000元。”
“獲取13,000元後,被告又以索賠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為由,向被告索要217,259.00元。其中13,000元屬於既遂,217,259.00元因法院駁回訴訟未遂。”
“其行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錢財,應當以欺詐罪追究起刑事責任。”
韓飛宣讀完起訴書後,法官詢問張家母女:“被告,你對起訴書的指控是否存在異議。”
張大姐說道:“有,他胡說,我們沒有敲詐。”
代理律師說道:“關於訴狀中提及的交通事故,我方並不認同。”
“我方的口供,法院不予采納。可訴訟方也無直接證據,可證明其在案發時,並未進行倒車。”
“詐騙罪屬於刑事犯罪,影響重大,在毫無直接證據的情況下進行指控,太過兒戲了。”
法官問道:“辯護人,你可有其他證據要提供?”
代理律師提交的,還是之前的醫院傷殘鑒定書。
“因交通路段無監控、無目擊證人,出口供外,我方無法提供其他直接相關證據。”
“但被告張美英的傷情由醫院鑒定,確實為摔倒所致,其在受傷後,無法獨立行走,故不存在受傷後,惡意碰瓷敲詐的可能。”
“被告年事已高,骨質疏鬆嚴重,跌一跤可能有性命之憂。”
“且被告文化水平低,根本不清楚交通事故索賠,能獲取多少賠償金。”
“為了一個不清楚的金額,拿命去博,值得嗎?”
法官看向韓飛,詢問道:“訴訟方可有異議?”
韓飛點頭,“有,我方申請傳喚證人黃恒出庭作證。”
母女倆聽到這個名字,心裏慌了。
這個律師怎麽會找到黃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