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禁止高空拋物專題會議
針對吳思怡受傷的事,南友村社區專門召開了關於“禁止高空拋物、共建和諧家園”的專題會議,決定在整個社區範圍內進行一次大規模的防止高空拋物的學習,並邀請了人大代表同時也是區內有名的律師趙乾來這社區居民進行法律上的講解。
這第一站走的就是吳思怡她們這個小區。
田小小本不喜歡參加這樣的活動,但這事關係到吳思怡所以她是怎麽也要去聽聽的。
考慮到參加的人多,為了便於宣傳,就將活動地址選在了小區的活動廣場,並在廣場周邊設置了流動展板,還在小區出入口擺了幾張桌子,擺放印製的相關資料。
街道非常重視這件事,活動由渝碚區人大工委和南友村社區一起開展,人大工委主任陳彪先生和社區的黃書記都帶頭在小區門口發放資料。
田小小來到活動地點的時候,現場已經坐了很多人,百分之八十都是大爺大媽,有的還帶著自己的小孫子小孫女,嘰嘰喳喳地鬧成一片。
田小小接了一張宣傳單,但沒有看,而是將它展開擋在臉門前,用來遮太陽。
她左右環顧了一圈,看到吳思怡和林小強兩人坐在最前方,正和幾個人一起在交談,看起來像是社區的工作人員,她便沒好意思是去打擾。
田小小起身想看看齊澤軍來沒來,因為她知道齊澤軍又不用上班,時間是肯定有的。她找了一圈,沒有看到齊澤軍,猜想他一定還在家裏。
田小小想讓齊澤軍來參加這個活動,一、是因為這件事有關思怡姐,都是樓上樓下的鄰居,所以他怎麽可以不參加呢,二、是因為她既然答應了何春芬要激起齊澤軍對生活的熱情,就會努力做到,而想要激起對生活的熱情,就要有參與感,所以她決定想法把齊澤軍弄下來。
她給齊澤軍打了微信電話,可每次響二聲就被掛了,田小小就給他發了微信語音:“樓下有好玩的,你不來嗎?”並配上一張現場圖片。
“不來!”齊澤軍微信倒回得挺快,但田小小後麵再發,就沒有回音了。
田小小性格說好聽是堅持,說難聽就是倔,她決定了今天要把齊澤軍弄下來,就一定要做,於是在發了無數信息,齊澤軍還是不回話後,田小小決定親自上門去拽。
這時宣傳大會已經開始了,主持人正給大家做著介紹:“參加本次活動的有沙坪壩區渝碚路街道黨工委書記王建國先生,大家掌聲歡迎!”
現場的群眾們熱情地鼓掌,而田小小就在這樣的掌聲中咻地站了起來。
田小小之前一直專注地給齊澤軍發微信,根本沒有聽主持人在講什麽,她此時起身,隻是想上樓去把齊澤軍拉下來。
但她發現,自己一站起來,台上台下的人均齊刷刷地看向了自己,心中甚是奇怪,難道今天自己又穿錯衣服了。
低頭打量了下,T恤、牛仔褲、運動鞋,很正常啊,還特意多瞟了幾眼自己的胸前,這次也沒戴花啊。
“請問這位女士,是有什麽問題需要問嗎?”主持人見田小小突然站起來,笑盈盈地問道。
田小小這才意識到不對勁,整個會場,此時就隻有她一人站著,尷尬地笑了笑:“沒事,我內急,去上個廁所,你們繼續!”說完便用宣傳冊擋著自己的臉,急急走了出去。
田小小三步並兩步地衝回自己的單元樓,並很快來到9-5的門前,她早料到齊澤軍不會輕易給她開門,但她絕不會輕易放棄。
最終齊澤軍在不堪其擾下打開了房門。
“下麵在講高空拋物的事呢……”
還沒等田小小把話說完,齊澤軍就冷聲打斷:“我不去!”說著就要關門,但田小小卻比他更快一步,一伸腳,卡在門邊上。
“你今天必須跟我下去!”
“滾!”
“我不會!”田小小也不生氣:“要不你教教我該怎麽滾,我們一起滾下去!”
齊澤軍一口老血差點沒被氣出來,踢腿將田小小伸到門裏的一隻腳踢了出去:“神經病!”說完碰地一聲關上了房門。
“齊澤軍,別以為你躲在屋裏我就拿你沒辦法,我今天一定會把你弄出來的,你等著瞧!”田小小氣鼓鼓地下樓。
到活動現場的時候,趙律師正在給大家講高空拋物除了有違社會道德有違管理規約,還有可能觸犯法律,並解決大家谘詢的問題。
有一個大媽問:“他們樓上扔煙頭下來,把我家的陽台上晾的衣服燒了,算不算違法?”
趙律師耐心地回答:“肯定算的,隻要能找到相關證據,就可以要求樓上扔煙頭的住戶進行賠償。”
“那如果找不到人呢,就像吳思怡這次,根本不知道是被哪一戶丟下來的東西砸傷的,這種怎麽辦呢?”
“這種情況不少,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高空拋物的責任人找不到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趙律師的回答相當專業:“也就是說她可以要求臨街樓層的所有住戶給予補償。”
“那這太公平了,我們又沒扔東西!”人群裏有不少人開始議論。
“就是,真正的肇事者沒有受到處罰,無辜的卻受連累。”
“所以這就要求大家互相監督,揪出肇事者,而且一旦發現對方有空中拋物的行為,應及時向物業等部門反映,做到及時幹預及時製止。”趙律師朗聲說道。
這時有一個中年男人站了起來,笑著問:“我說律師啊,我想問問是不是往下麵扔什麽東西都違法啊?那如果扔的東西很輕,沒砸到人呢?”
突然一陣風吹過,將中年男人頭頂上的一片假發帶了起來,那假發在迎風飄揚,時上時下,甚是妖嬈。
人群裏瞬間發出一陣哄笑,中年男人立即伸手去抓,但卻偏偏就差那麽一點,坐在他後排的幾個人,也起身幫忙去抓那片假發,會場亂成一團。
趙律師卻一本正經地回答:“無論高空拋物有沒有砸到人,該行為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如果故意進行高空拋物,即使沒有傷人,但該行為侵害了社會公共安全,危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根據行為人的主觀惡性程度及其認識程度,有可能會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然後抬頭看了一眼,終於將假發抓回來的中年男人:“當然如果像剛才這種意外,可以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