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史上最快破案
七公大難不死,最激動的無疑就是顧洲,同時還有跟它一起執行任務的搭檔——大黃。
一人一狗互相擁抱,畫風詭異,祁丹紅和華巧曼等人卻並不覺得有什麽問題。
祁丹紅對顧洲說道:“小顧,大黃和七公從金店裏找出炸彈是一條極其重要的線索,我希望你能帶著大黃重返案發現場,全力找到更多證據。”
顧洲知道此事事關重大,當即答應道:“跟你回去沒問題,不過我得先去看一眼七公。”
“這是應該的。”祁丹紅答應下來。
顧洲走進手術室,看到七公此時正安靜地躺在病**沉睡。它幾乎全身都綁著繃帶,肚皮正在隨著它的呼吸一起一伏。
他走過去輕輕撫摸它,在它耳邊輕聲細語道:“七公,你先好好睡一覺,等我和大黃去破案之後就回來看你。”
因為麻藥而陷入沉睡的七公稍稍動了一下身體,似乎是對顧洲的話做出某種回應。
顧洲深深地看了眼他的“孩子”,帶著大黃再次登上祁丹紅的車,往案發現場趕去。
因為所有消防隱患已解除,牧迎絲和所有消防官兵已經撤退,現場隻剩下警方的人和周圍的圍觀群眾。
經過大爆炸之後,案發現場周圍站著比之前更多的圍觀觀眾。顧洲和大黃一出現,就被他們山呼海嘯的聲音淹沒。
“顧神!顧神!顧神!”
“大黃!大黃!大黃!”
“阿拉(魔都方言是我們的意思)感謝顧神和大黃的貢獻,請你們一定要注意安全啊!”
大黃好奇地朝那些人看去,顧洲立即喊道:“大黃,專注做自己的事,不要被那些虛名迷惑。”
大黃在嗓子裏嗚咽一聲,隨即專心地跟著顧洲身後,進入案發現場。
之前它找出來的啞彈經過警方的提取分析得到了一些有用線索,其中就有歹徒的指紋和一些汗液。
祁丹紅把這些東西交給顧洲,顧洲又交給大黃進行嗅覺識別,同時讓它擴大搜索範圍。i
又經過長達三個多小時的搜索之後,大黃終於在隔壁大樓的地下車庫裏,發現了歹徒換衣服逃跑後廢棄的手套、麵罩、城市地圖等重要線索。
找到這些東西之後,祁丹紅滿臉興奮地說道:“大黃這次立了大功了,隻要有這些東西,我相信要不了多久就能破案。”
顧洲看著因為長時間高強度工作而滿臉疲憊的大黃,心中心疼不已。
他抱起大黃說道:“大黃已經很累了,我必須帶它回去休息。能找的線索都找了,剩下的就看你們自己了。”
祁丹紅向他們敬了個禮說道:“謝謝你們的付出,我會為你們向上級請功的。”
顧洲微微笑著搖頭:“我們付出是為了回報社會,不是為了功勞。”
隨即,他把大黃抱上車,開著車往郊區別墅駛去。
他不知道的是,作為一個坐擁一億兩千萬粉絲的超級大網紅,他的一言一行都被周圍的人偷偷記錄下來了。
當他笑著說出“我們付出是為了回報社會,不是為了功勞”這句話的視頻傳到網上的時候,無數網友的心都被他暖到了。
是啊,顧洲在每一次行動之前從來都沒問過能他得到什麽,但他就是義無反顧地做了。
每一次救災,他一定是所有民間救援力量中最快抵達的那一個。
每一次捐款,他一定是所有網紅中最不宣揚的那一個。
每一次嘉獎,他一定是默默拿了獎項之後就藏起來絕不伸張的那一個。
他說這句話不是在吹牛,不是為了刻意標榜自己,而是因為他一直都這麽做。
顧洲回家之後,用心地把收容所裏的每一隻動物都喂養好,轉眼間也到了他自己的晚飯時間。
晚上七點半,新聞聯播結束之後,地方台新聞開始。
最讓整個魔都百姓感到意外的是,刑偵大隊竟然在短短幾個小時內就查到了歹徒的線索,並在他們逃離魔都的路上將他們一網打盡。
新聞一經播出,不僅整個魔都的百姓欣喜若狂。消息傳到網上之後,關注此事件的全網粉絲也激動得四處狂歡。
沒有人忘記這是神犬七公用生命換來的線索,沒有人忘記這是大黃精疲力竭才找到的證據。
沒有人忘記,大黃和七公這兩條神犬是這個案子告破的最大功臣。
魔都市中心,一處三室一廳的宅子中,屋內裝飾簡單樸素,牆上掛著一幅“一心為民”的書法作品。
客廳裏,一家三口正坐在沙發上看新聞。當播放到進店搶劫案告破的消息之後,牧迎絲猛地從沙發上站起來,瞪著大眼睛不可思議地看著電視畫麵。
節目中,牧迎絲麵色嚴肅地說道:“我們刑警大隊雖然也很辛苦,但我認為破獲此案最大的功臣應該是顧先生和他的兩條狗——大黃和七公。”
“隨即,她配合著部分現場錄像將破案經過做了個大致的梳理,並當著記者的麵承諾會給顧洲、大黃和七公請功。”
牧迎絲咽了口唾沫說道:“雖然我當時就在火災現場搶險,也親眼看見顧洲和他的兩條狗幫忙尋找線索,但他們的破案速度也太快了吧,這也太不真實了。”
她關注很多搶劫案或縱火案或殺人案,但是這麽快就能破案的她還是頭一次見。
尤其祁丹紅反複強調這是顧洲與狗的功勞,這讓她多少有些排斥,不願意相信這是真的。
她父親也是個幹部,看到她這副失態的樣子,終於緩緩開口道:“你因為小時候被狗咬而留下心理陰影,導致你不喜歡狗,也不相信狗,這我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你不能不承認狗在近年來越來越多地被應用於消防、搜救、破案等特殊任務當中,它們憑借獨特的優勢,在任務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
“祁丹紅雖然沒有透露大黃協助破案的細節,但以我對金毛犬的了解和顧洲對他的訓練,它肯定是在案發現場之外找到了關鍵性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