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將愛情進行到底
外人看王增奎就像霧裏看花,怎麽也看不懂。
程磊和路軒崗能看懂一大部分,也有很多時候會大跌眼鏡。
很多人看王增奎隻是注重了他的外表,並看不透他的內心。
看似柔弱無骨的他,其實是個外柔內剛的人。
他上學時之所以追隨程磊和路軒崗,他看重的是他們大而不霸,俠義心腸。
尤其是程磊。
這個程磊曾經為了給他出頭,跟班裏最邪性的李猛打過一架。
那天路軒崗請假不在,王增奎莫名其妙地被李猛用耳光教訓著玩。
程磊及時上前製止;李猛自恃大了一歲,高了一頭,不買程磊的賬,兩個人三言兩語不和,直接動手。
他們打了一個課間時,一直打到下節課上課鈴聲響起;彼此打得精疲力盡,不分勝負,約好了放學再打。
放學時,李猛找了幾個幫手,但卻沒敢再出手。
程磊這邊站著聞訊而來,同樣大而不霸的路軒崗和瞪著一雙血紅眼睛,擺出一付拚命架勢的王增奎。
兩幫人怒視而分,各奔東西。
但不可否認地說,李猛從心裏記恨上了程磊;都說小孩不記仇,那是假的,總有一天會翻出舊賬。
但不能不說,在結交朋友上,王增奎屬於慧眼識珠。
真實的王增奎,是個心比天高的人,隻是平時不表現出來而已。
在很多事上他都是不吭聲,默默地在做,做好了再說,有些事是做好了也不聲張。
他上學有點偏科,文科好,理科差,作文在班裏一流;雖然沒考上大學,但他一直堅持寫作。
獨自租房其實是為了寫小說,他已經完成了一本三十萬字的科幻小說,裏麵的女主人公就是他心心念念的張梅梅。
他對張梅梅可謂一往情深。
上高中時,他和張梅梅不在一個班,每次下課鈴聲一響,他就往東跑。
名義上是去上衛生間,實際就為了從張梅梅所在的五班門前經過,能夠碰巧遇見,看一眼下課玩耍的張梅梅。
看一眼那個妙曼的背影他也很滿足。
他那次挨揍,其實就是被李猛看破了心事。
李猛每打一耳光就問他一句,罵他一句:“你騙誰,你是去上廁所嗎?”
“西邊有廁所,你偏往東邊跑,誰信啊?”
“你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吧?”
“看你個熊樣吧!”
但說歸說,雖然心裏無數次想過張梅梅,但他卻一次也沒敢表白過。
他心裏有數,他和張梅梅之間差著一個孫悟空筋鬥雲的距離。
他不是孫悟空,他隻是凡夫俗子王增奎,他一輩子也走不了那麽遠。
但他可以把張梅梅放在心裏,可以把她寫到自己的小說裏。
在小說裏,他把自己描繪成灑脫倜儻,麵如朗月的英俊書生,與美若嫦娥的張梅梅過著男耕女織,天長地久的日子。
皇天不負有心人。
張梅梅的婚變,抹平了他們之間的鴻溝。
他終於有勇氣向張梅梅當麵表達他的感情。
張梅梅的表情顯然是被驚傻了;她無法相信世間會有這樣癡情的男子為她相守。
別人守的是身,是心;王增奎守的是魂,是命。
身可以移,心可以變;唯獨魂不能離,命不能丟!
那個學長老板被她的美貌吸引,愛上她,娶了她;最終卻始亂終棄,與她各奔東西;而且走得決絕而心硬,與她財產分割時的冷靜和貪婪讓她絕望。
王增奎是愛她愛了這麽多年,而且始終不渝。
在她最困難,最潦倒的時刻,他來到了她身邊,送給她世間男人最可貴的溫柔。
最可貴卻又是最可疑。
她試探過他,看不出一絲破綻,這種潔白無瑕的愛,讓她更覺戰栗。
被傷過的心是不可逆的病變。
她內心有一個小小的恐懼:如果,我嫁給王增奎,再是一個被欺騙的結局該怎麽辦?
那我張梅梅就真的無顏立在這世間了!
所以,她硬下心,與王增奎不即不離。
既不拒絕他,也不太靠近他,被溫柔地洗過手腳,但絕對不讓他沾上自己凹凸有致的身體。
情感勃發時的王增奎,茫然迷離的眼神,欲火焚燒的痛苦,驚慌失措的身體狀態讓她確信,王增奎確確實實是個石破天驚的處男。
她欣喜,但也更加謹慎。
她似乎鐵了心要繼續考驗他。
那個喜愛裝扮,香韻依依,風姿綽約的張梅梅回來了。
她多了很多交際。
甚至多次出席李猛熱情相約的酒局;其實,那些心猿意馬的場麵,她一讀就懂。
用心牽過情感絲線的玉手,牽起這些慣於風月獻媚的男人手指,一掂量就知道,這是一雙隻有重量,沒有質量的手。
而王增奎的手是既有重量也有質量的。
那天,她看見他咬著牙,用半個月的工資給她買下那雙紅底高跟鞋時,她的心是醉的。
她已經不習慣再穿那麽奢華的高跟鞋,她現在喜歡的是舒適柔軟的平跟鞋子。
但她唯恐王增奎不知,她是用這種方式,向他暗示,她已經告別了一個棄婦的身份,重歸一個待嫁閨中的心境。
其實,王增奎是個心思細膩的人,他看穿了張梅梅的心思,他容忍了她的疑惑。
他每次見她,她都是穿著他給她買的那雙紅底高跟鞋。
她本可以一天一換。
他親眼見過,她的鞋廚裏有近百雙各色各樣的鞋子,而且都是國際名牌。
他知道,那種疑惑其實來源於愛;這說明,她已經愛上他了,比他預料的愛還要深。
他開始有條不紊地進行著自己的計劃,除了休班時繼續頻繁地約張梅梅一起出去吃飯,去看電影,去渤海市區那些小巧玲瓏的口袋公園散步。
晚上,他加班加點寫作,修改他的第一本書。
他已經選好了一家新網站,這家叫七貓的網站勢頭正猛,有意有措施獎掖新人,正好適合他這樣的初創者。
他要讓自己的書登載在這家網站上,然後自豪地對張梅梅說:“來,親愛的,我們一起來讀我的小說吧!”
他的預定計劃是,近幾年,他先幹好協警這份工作,利用業餘時間來寫作。
等他的稿費足矣支撐他們的家庭開支,等他一天的稿費收入能給他的心上人買一雙紅底高跟鞋時,他就辭職專職寫作。
那時候,他的人生理想最重要的部分就會實現。
他將在某個流光溢彩的夜晚,和張梅梅手挽手,一起迎來他精心設計的隻有他們兩人參加的燭光晚餐。
那時候,他舉起一杯紅酒,對他的心上人說:“來,親愛的,喝一杯,讓我們把愛情進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