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小刺蝟的故事

十歲的小男孩是跟爺爺奶奶過來的,穿著白襯衫套背帶褲,很是乖巧的樣子,許是見到陌生人的緣故,他有些拘謹。

薑芮書給孩子準備了糖果,然後自我介紹。

孩子低頭撥弄著手裏的糖果,小聲說:“我知道你,你是給我爸爸媽媽辦離婚的法官。”

薑芮書訝然,隨後悵然,摸了摸他腦袋。

父母總是覺得孩子就是孩子,不懂什麽事,有事就喜歡瞞著孩子,其實父母感情好不好,孩子是感受最直接的第三方,不論是自以為是的遮掩,還是委曲求全的圓滿,亦或者不管不顧的決裂,對孩子的傷害並沒有不同。

薑芮書組織了一下措辭,柔聲問道:“你知道小刺蝟的故事嗎?”

孩子搖頭。

“有兩隻小刺蝟,他們都很喜歡對方,想跟對方作伴,於是他們就在一起生活了,從春天快快樂樂的到了秋天,接著冬天來了,天氣特別特別的冷,他們想抱團取暖,可是擠在一起才發現他們身上的刺會刺傷對方,不管他們怎麽努力也縮不回身上的刺,越靠近對方越傷害對方,所以經過一段時間的糾結後,為了彼此好,他們決定分開。”

薑芮書見孩子的手頓了頓,揪著糖果紙一言不發,心裏想是明白了,不由暗暗歎氣,“你爸爸媽媽現在就像兩隻小刺蝟,他們沒辦法再生活在一起,決定要分開,但是分開前還要考慮你的想法,所以他們讓我來問問你,以後你想跟爸爸在一起,還是跟媽媽在一起?當然啦,不管是跟爸爸還是跟媽媽在一起,以後都可以見麵。”

孩子沉默了許久,小聲問道:“我可以跟爺爺奶奶生活嗎?”

跟爺爺奶奶生活,便是跟爸爸一起生活,可是薑芮書知道他並不是這個意思,他隻想跟爺爺奶奶在一起,爸爸並不在列。

薑芮書把意思告訴他,他點點頭。

這就是願意跟爸爸了。

從各方麵來看,爸爸的條件更好,還有爺爺奶奶照顧,相比媽媽,孩子跟著爸爸對成長更有利,在雙方都不願意撫養孩子的情況下,法院也會將孩子判給爸爸。

臨走前,孩子突然回頭問她,“法官姐姐,我是不是……不是一個好孩子?”

“當然不是,你性格好,學習好,長得也好,大家都很喜歡你。”

“那他們為什麽都不想要我?”

麵對孩子清澈的眼睛,薑芮書心裏閃過無數說辭,卻沒辦法違心騙他,隻能輕聲說:“他們或許有別的我們不知道的顧慮。”

“他們其實不喜歡我,對嗎?”

原來孩子對父母不愛自己的事實早已一清二楚。

薑芮書不知該怎麽說,這世上並不是所有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有那麽一些父母,生而不養,養而不教,他們不知道養育一個生命真正需要付出的是什麽。

孩子低著頭,“他們不喜歡我,為什麽要生下我?”

“不論是誰都無法獲得所有人的喜愛,就比如我,我奶奶就不喜歡我,但是你有喜歡你的爺爺奶奶,還有老師同學,以後你還會遇到更多喜歡你的人,隻要期待著未來,你現在沒有得到的東西,未來的某一天會以另一種方式得到。”

薑芮書蹲在他麵前,也不知他能不能聽懂,還是把這番話說了出來。

孩子垂眸看著她,最終什麽都沒說,沉默地轉身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