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救兒子
這一聲起了效果,李茂刹住了自己的腳,隻要不是追債的,他就不用跑。
他回過頭,隻見背後是一個高個子男生追趕著他,這個男生便是曹太野。
曹太野氣喘籲籲地說道:“李叔叔…你…你拿著行李都跑這麽快啊!你這是要上哪兒去啊?”
逃命的人都能爆發出驚人的潛力,這個時候李茂去參加短跑比賽都不會輸給運動健將,更別說是跟曹太野比。
“你是李磊的同學?你找我有什麽事情?”李茂估計是自己兒子的事情,他還是想關心一下兒子,而且如果自己要逃跑,正好可以讓兒子的同學帶個話。
“李叔叔,你快跟我走,李磊他…他出事了!”曹太野拉住李茂的手就想帶他走。
可是李茂卻把曹太野拉住,問道:“等等,李磊他出什麽事了?你先給我說清楚。”
李茂每天都麵對著威脅,他怕曹太野是債主請來的,故意騙他去埋伏圈,畢竟他也不認識曹太野,萬一曹太野不是李磊的學生怎麽辦。
曹太野急道:“李磊他被人打了,他讓我回來找你去救他,快跟我一起去吧,不然他會被人給打死的!”
李茂內心很糾結,因為這怎麽都聽著都像是陷阱,在他心裏李磊就是個膽小如鼠的胖子,最不容易惹事的人也就是膽小鬼,又怎麽可能有人想打死一個不惹事的人呢?
可是,萬一曹太野說得是真的,那他豈不是連兒子的命都不管了?
“李叔叔!沒時間了!你還在等什麽?”曹太野催促道。
李茂卻說道:“先別忙,你等我一下。”
說完,李茂便跑進了樓梯。
曹太野不明所以,這本是陳小九和楊朝歌的計謀,騙李茂去找李磊,來測試他的父愛,可是現在的李茂既沒有帶著行李逃跑,也沒有跟自己走,他也不明白李茂到底有沒有父愛。
曹太野隻得跟上去,看看李茂到底想怎麽樣?
李茂這時竟然回家了,他打開了家門,曹太野還是搞不明白李茂想要怎麽樣,他也跟進屋。
隻見李茂將行李扔到沙發上,然後衝向牆角,拿起那根稍微彎曲的鋼筋,回頭跟曹太野說道:“我兒子現在在哪裏?快點帶我去!”
曹太野看到李茂的眼睛裏有一團火。
原來李茂回家不是為別的事情,就是為了拿武器,他選擇了去救兒子,哪怕曹太野是騙他的,他也不要拿兒子的命來冒這個險。
曹太野都有些感動了,因為昨天他還以為李茂是個徹徹底底的大混蛋,他本來不相信陳小九他們說的李茂是愛李磊的,現在他相信了。
“李叔叔,跟我來!”曹太野帶著激動的心情在前麵帶路。
一少一老,兩人一前一後在街上跑著,而李茂手裏的鋼筋格外引人注目,然而他可管不了別人怎麽看他,他現在一心都撲在兒子身上,有誰要冒出來阻攔自己救兒子,就算是天王老子,他也絕對一鋼筋把天王老子打成地精孫子。
穿過幾條街後,周圍的人變得越來越少,他們所經過的地方也越來越偏僻,竟然來到了清水河上遊的竹林裏,這可是荒無人煙的地方,殺人越貨的最好地點。
李茂其實心裏有點虛,萬一討債的人要在這裏埋伏自己,那自己可是叫天天不應,叫警察警察到不了。
同時,這也像是兒子可能被打的地方,因為這裏也不容易有外人聽到去報警,他也必須去救,可是他又想到自己為什麽不報警呢?衝動是魔鬼,他自己都害怕警察,便沒有報警的習慣。
現在他也不能想太多,找警察也來不及,隻能繼續跟著曹太野。
“雲風!你你你不要啊!”
竹林深處傳來李磊的喊聲,李茂這才明白曹太野不是討債派來的人,幸好他相信了曹太野,不然他肯定要抱憾終身。
再往前一點,曹太野停住腳步,李茂也不需要曹太野再帶路,因為他看見自己兒子了,就在不遠處,斜躺在地上,抱著頭,而身旁便是一個穿著髒兮兮綠衣服的青年在揮舞木棒,那是杜雲風。
李茂拖著鋼筋便衝了過去,還大喊道:“我的兒子隻能我來打,別人不準碰他!誰要是打了他,我就打誰!”
那麽問題來了,這明明是一個測試局,為什麽杜雲風在打李磊呢?陳小九肯定不會安排假戲真做的,那難道是杜雲風公報私仇嗎?
這時間還得往回撥一點,撥到杜雲風專程去李磊的宿舍找他。
杜雲風把他拉到宿舍外談心,他向李磊道歉:“李磊,我們錯怪了你,這是我們的錯,我們都做了這麽久的朋友,你應該不會因為這些小事反過來怪我們吧?”
李磊倒也沒那麽小氣,隻不過之前曹太野和杜雲風那麽不信任他,讓他有些傷心,如今團隊又開始互相信任,他是很高興看到這一點的,所以他說道:“我當然不會怪你們,我一直覺得是我做得不好而已,我都在怪自己。”
聽到這話,杜雲風露出了笑容,他拍著李磊的肩膀說道:“真是好兄弟,我們要當一輩子的好兄弟,對不對?”
“那必須是好兄弟啊,我還指望著你們以後繼續罩著我呢。”李磊太滿意現在的狀態。
李磊四處張望了一下,突然問道:“對了,怎麽隻有你一個人來呢?太野和小果也沒看到,他倆該不會是約會去了吧?”
“對對對,我正要跟你說這事,差點忘了,太野要開會,小果已經去了,他讓我來叫你,咱們趕緊也去吧。”
李磊疑惑道:“開會?這次又說什麽?楊老師的事情不是都已經解決了嗎?他也不會再追究了。”
杜雲風回答道:“雖然這件事解決了,但是我們對楊老師還是有很大的虧欠,他想送楊老師一個禮物,所以太野想讓我們開個會,讓我們都出出主意,看送楊老師什麽東西比較好,又能在我們經濟能承受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