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誰也沒有反對的權利
顧元元記得,她收拾東西的時候,好像收進來兩包糕點。
那是原主之前家裏辦白喜事的時候,買來招待客人的,多了沒吃完就擱家裏頭,當時張金花忙著把她嫁出去,後來又忙著搜她的房契地契,直接就把這兩包糕點忘了,不然還留不下來。
就是,東西太多,她不知道放在哪個位置,一時半會兒翻不出來。
沈寶兒和沈正則兩人站在原地,不敢走也不敢亂動,小心翼翼地看著她埋頭翻東西。
沈正淩端了兩個空碗進屋的時候,看到的就是這幅情景。
沈正淩腳步一頓,把手裏的空碗放在桌上,走過去問道:“在找什麽?”
顧元元轉身看向沈正淩,問道:“哎,你來得正好,你搬東西進來的時候,有沒有看到一個藍色包裹?”
沈正淩點了下頭:“嗯,有。”
顧元元問:“在哪裏?”
沈正淩大步上前,來幫她拿東西。
他一靠近,高大的身材就對顧元元造成極大的壓迫感,一身撐在顧元元身後,一手抬高去拿東西。
個子不算矮的顧元元在身高一米九的沈正淩麵前,顯得嬌小玲瓏,倒像是整個人都縮在他懷裏一般。
男性陽剛的氣息撲麵而來,逼仄的空間裏,顧元元隻覺得呼吸不暢,熱血上湧,整個人都不好了。
沈正淩從她後方頂上拿下來一個藍色包裹,退開兩步,問道:“是這個嗎?
顧元元這才覺得活過來了,剛才那一瞬,她差點以為自己要窒息而亡。
不得不說,沈正淩給人的壓迫感太強烈了。
臉上的燥熱還沒完全消退下去,顧元元緩了緩,才點頭:“對,就是這個,謝謝。”
“不用。”沈正淩搖頭,又往後退了兩步,在顧元元看不到的地方,無意識地撚了撚手指,又道:“你要的碗,我給拿過來了。”
顧元元提著藍布包裹走到桌子麵前,先把包裹放下,拿過桌上擺著的兩個缺了口的碗,把裏麵那看不出來是什麽的糊糊分別倒了三分之一在兩個碗裏,遞給沈寶兒和沈正則一人一碗,說:“寶兒,正則,你們兩個來把這個吃了。”
沈寶兒連連搖頭:“我,我不餓,這是大嫂吃的。”
沈正則到底比沈寶兒小了好幾歲,掩飾得沒有沈寶兒那麽好,一手摸著肚子,眼睛盯著碗裏的吃食,嘴巴控製不住地咽口水,卻還跟著搖頭:“對,大嫂吃,我跟姐姐不餓,我們不餓。”
顧元元也不說其他,隻把碗重新擺回桌子上,道:“你們剛才還說以後都聽我的話,現在就不聽了?看來剛才是騙我的。”
沈寶兒臉色一白:“大嫂,我們沒有。”
顧元元道:“既然沒有,就把碗裏的糊糊喝了。”
沈寶兒還想推辭,沈正淩看了顧元元一眼,開口道:“這是大嫂省下來給你們吃的,你們謝謝大嫂。”
沈正淩開了口,沈寶兒和沈正則不敢違抗,沈寶兒先端起一碗遞給沈正則,等他雙手捧穩,小口小口開始喝的時候,自己才端起另一碗,同樣小口小口喝起來。
顧元元指著之前那個大碗裏還剩下的小半碗糊糊對沈正淩道:“剩下的那些你去喝了。”
沈正淩剛想說不,結果看到沈寶兒和沈正則兩個小的,目光灼灼地看著他,那個“不”字就吞了回去了,他得在沈寶兒和沈正則麵前,樹立起顧元元說一不二的形象來。
這樣,他以後上山打獵的時候,沈寶兒和沈正則,才會更聽顧元元的話。
果然,兩個小的看到他在顧元元麵前這麽聽話,都驚呆了。
沈正淩兄妹三人把那一大碗糊糊分吃完了,沈寶兒利落地收碗,端回廚房。
顧元元就聽到院子裏傳來沈老太的罵聲:“小賤蹄子,賠錢貨,不要臉的東西,已經說了以後的日子自己單過,還來摳老太婆的吃食,還一吃就三碗,這是想把老太婆吃窮啊!”
“這麽會吃,也不怕以後男人養不起!”
沈老太扯著沈寶兒的胳膊,拖到茅草房門口破口大罵,擺明了指桑罵槐。
顧元元皺眉,沈正淩掉頭走出去,院子裏的罵聲一頓,沈正淩就把沈寶兒領回屋裏來了。
顧元元想了想道:“要不你在院裏壘個灶,明天我們自己做飯吃。”
沈正淩沒意見,應道:“好。”說著又道:“我下午就去鎮上,買口鍋回來,碗也要買幾個。”
顧元元擺手:“不用,鍋碗瓢盆我都帶了現成的過來,包括米麵油鹽,都有一點,你隻要去買點菜回來就行,其他的等吃完再去買。”
這不叫嫁妝,這叫搬家?誰家的嫁妝,還帶著鍋碗瓢盆,米麵油鹽的?
沈正淩被她的說法驚了一下,眼神微妙地看著她。
顧元元把他當成合作夥伴,並不覺得顧家的事,有什麽好隱瞞的,十分坦然道:“就是你想的那樣,我爹娘過逝,大伯大伯娘想霸占我家的家產,就急急忙忙把我嫁出來。”
“我當然不能讓他們占便宜,所以家裏的屋子和地,五間青磚大瓦房和六畝地,被我捐給村裏了,至於其他東西,除了搬不走的大件家具,能搬的,我全都搬來了,反正不能便宜他們就是。”
顧元元說這些的時候,也在偷偷觀察過沈正淩的反應。
如果沈正淩指責她,比如說指責她無情無義:大伯大伯娘不管怎麽說都是長輩,為什麽把自己家的東西捐給不相幹的村裏人,卻不肯留給大伯大伯娘他們?
還比如說指責她敗家:有房契地契在手,屋子和地就算自己用不上,也可以賣掉,為什麽要捐出去?這不是敗家是什麽?
但凡有任意一種情況出現,顧元元就會做好準備,在以後的日子和沈正淩保持距離。
隻是沒想到,沈正淩的回答卻給了她意外驚喜。
因為沈正淩的立場,毫不遲疑地站在她這邊,他說:“你的東西,是捐給村裏,還是送給誰,自然該由你自己做主,誰也沒有反對的權利。”